高准翼以租借的形式从山东鲁能去往河北华夏幸福,可以说是双方共赢的一个结果。
因为在当时,依旧没有任何关于U23的政策,高准翼作为一名年轻球员,在山东鲁能完全没有登场的可能,只能在预备队比赛中保持状态,这对于高准翼的成长,几乎没有什么益处。而河北华夏幸福方面,因为阵容的单薄,在中后卫(后腰)位置上人员奇缺,所以高准翼的加盟,对于华夏幸福完全是阵容的补强。

相信对于山东鲁能,将高准翼租借到华夏幸福,一是出于两家俱乐部良好的关系,二是完全出于“借地种树”的目的,试图在华夏幸福锻炼球员。所以,在高准翼以租借的形式加盟河北华夏幸福之初,就定下了有着详细条目的“租借条款”。
其中,相当重要的一条就是“回避条款”。即对阵山东鲁能的时候,高准翼是不能上场的。
类似的回避条款,在高准翼之前就已经有先例,而且执行的很好。从山东鲁能租借或转会而走的球员,一般在第一个赛季都会有明确的回避条款,像糜昊伦和阿洛伊西奥,就是典型的例证。
但是,在租借合同条文中如此明确的“回避条款”,却恰恰在高准翼身上失效了。

2016赛季中期,山东鲁能三线作战且受亚冠所累,在联赛中成绩垫底,时任山东鲁能主教练的巴西人曼诺黯然辞职。山东鲁能紧急聘请了救火教练马加特试图自救,首场比赛正好赶上了客场对阵河北华夏幸福。
当时,马加特并未在场边指挥比赛,而是在看台上看完了整场比赛。在场边指挥比赛的,正是山东鲁能现在的主教练李霄鹏。
当比赛进行到下半场,在山东鲁能场上1:2落后的情况下,时任华夏幸福主教练的李铁换上了高准翼。这一行为让山东鲁能俱乐部极为恼火,赛后曾经就有俱乐部人员直接向媒体记者爆料,是华夏幸福违反了“回避条款”。
但是,事实上所谓的“回避条款”并不受国际足联条款的保护。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而言,“回避条款”只不过是双方俱乐部的一个“君子协定”而已。如果真是为了成绩而撕破脸皮,任何形式的“回避条款”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与此类似,即便是高准翼在2017赛季租借变转会,去往河北华夏幸福之时签有“回购条款”,是否能够激活这个条款也至少要看三方的意见:1、山东鲁能愿意收回;2、河北华夏幸福愿意放人;3、高准翼本人愿意回归。
事实上,如果仅从这三点分析,高准翼根本就不具备任何回归的条件。
第一,河北华夏幸福根本就不会愿意将自己在中超赛场上培养出来的u23球员放走。第二,山东鲁能队中已经有了高准翼在同年龄段国字号球队中的搭档刘军帅。即便是回到鲁能,高准翼也势必要面临与刘军帅竞争一个主力位置。更何况高准翼根本就不是出身于鲁能青训,对于山东鲁能俱乐部的感情,也未必有那么深。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山东鲁能有着百分百的意愿,希望高准翼能够回归,恐怕也只能是强扭的瓜不甜。
另外还有两点不得不提的是,在2017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中,已经无欲无求的山东鲁能阻击河北华夏幸福,让华夏没有能够获得2018赛季亚冠的参赛资格。再就是高准翼的弟弟,也已经离开鲁能的梯队,去往韩国的次级别联赛踢球。其中的意味,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