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8月17日下午,温布尔登午后的阳光明媚到让人醺醉。这座位于伦敦西南部的小镇,拥有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网球大满贯赛事之一-温网。纯净和古典围绕这座小城,英超的浪潮在哪里似乎波澜不惊,虽然这里有一只号称"狂帮"的英格兰老牌球队,但这只球队似乎和这座小镇一样,传统古老,他们获得上一次冠军还要追溯到1988年的足总杯。硬朗和狂野的球风似乎和这个小镇格格不入,维尼·琼斯对加斯科因的掏蛋动作可能是这个球队留给球迷印象最深的符号。

但真正的浪潮不会因为你偏居一隅就无视你的存在,新赛季的英超联赛拉开大幕,弗格森带领的孩子们以卫冕冠军的身份来到温布尔登成为那个赛季英超第一轮最为关注的比赛。不过"狂帮"的汉子们似乎对登门拜访的"92班"孩子并没有太多在意,那天的阳光和草地,温暖的气息应该是大家坐下来喝杯咖啡,而不是在球场厮杀。
比赛似乎在在一个大家认可的流程中稳定进行,第25分钟坎通那先用一脚劲射敲开了"狂帮"的大门,不可一世的表情直接宣告了这场比赛的结果。随后,丹尼斯欧文锦上添花,小克鲁伊夫尝试了在*禁大**区外的一脚吊射,皮球虽然越过了温布尔登的守门员尼尔苏利文,但很遗憾并没有进球。比赛似乎在这样一个看起来波澜不惊的状态中结束了。伤停补时阶段,裁判开始看表,这样一个美好的下午来吹比赛真是一种浪费。
麦克莱尔断球,将球传给了最近的10号贝克汉姆,是的,那时候的曼联7号还属于"国王"坎通那
大家似乎都无心恋战,小贝的周围几乎无人近身,他略微往前带了两步,抬头看到了已经准备结束比赛的苏利文,那天的阳光让苏利文有点眩晕,他已经不想再忍受这场比赛的折磨,但这场比赛真正的高潮才刚刚准备降临。
小贝轻轻的调整了一下身体,皮球快要带过中线,他尽可能张开双臂,让身体获得最大的助力,像一只展翅高飞的大雁,推动身体核心和大腿发力,千锤百炼的右脚脚背内侧在整个身体扭转的力量推动下将皮球重重的抽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奔向未知的远方。

55码的距离
45.4公里/小时的速度
2.7秒的时间
2.7秒之前,贝克汉姆只是一名21岁的少年,初登英超赛场,无人知晓
2.7秒之后,金发的贝克汉姆和这粒进球一起载入英超史册
2.7秒的时间对所有人来说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对当时的贝克汉姆来说几乎是整个世纪,他目送着皮球在空中飞行,飞向温布尔登的球网,看起来好像会进?真的吗,对21岁的他来说,简直觉得不可思议。漫长的时间终于结束,皮球应声落网,全场沸腾,少年的嘴角微微上扬,举起双臂,要把那天下午的温暖美好全部拥入怀中。

伴随着当时电视转播技术的成熟,天空体育的强势加入,贝克汉姆用这粒进球一下进入全球视野,一球成名的故事被这个金发少年演绎到淋漓尽致,在一个巨大的风口,小贝用他的天赋上演了一次完美的个人表演,在哪个策马狂奔的英超联赛时代,这次表演也成为了英超皇冠上璀璨的明珠。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进球,它就像一枚英超商标一直对外做着广告——"看!这就是伟大的英超联赛"。也是伟大的贝克汉姆开始向全世界证明自己的开始,2002年,这记超远距离吊射被评为英超10年最佳进球, BBC后来把这个进球评为18个伟大的体育时刻之一。贝克汉姆就是这样一个幸运儿,他在最大浪潮来临的时候,做了自己最好的表演,成为那个时代的弄潮儿。

有趣的故事还有,那个夏天,小贝第一次收到赞助商阿迪达斯送的猎鹰款球鞋,但可能是阿迪达斯工作人员的失误,给小贝寄来的球鞋是为格拉斯哥流浪者的球员查理米勒设计的定制款,"查理"的名字很清晰的印在鞋面上。贝克汉姆就是穿着这双印着别人名字的新球鞋,在温布尔登那个下午,一脚踢出了自己的传奇。
他在自传里说"我用新鞋子的一脚射门永远地改变了我的一切,当然了,在赛场上那种兴奋感,以及我对足球的热爱,这些和现在是一样的。但是其他的事情-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和现在有了很大的不同。当我的脚踢到足球的时候,同时也踢开了我后来生活的大门。在那场比赛里,那个球最终从空中落下进入大门,但是在贝克汉姆的生命里,那个球似乎还悬挂在那里。而我正在看着它在完美清澈的空中落下,看着它,直到看见它最终落在地面的某个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