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周杰伦状告微信公号“微秀生活”的事情有了结果。法院判决“微秀生活”发文称周杰伦为“汉奸”“*国卖**贼”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和*谤诽**,一审判决赔偿周杰伦8万元。
再早些日子,万达老板王健林将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并索赔千万;阿里巴巴起诉“今晚报”等微信公号索赔2000万元。
今天,人民日报记者发表了一篇文章,揭开了微信恶意侵权、过度营销、诱导分享、低俗内容、故意欺诈等乱象丛生的种种问题。揭露了很多公号为了博眼球使出的各种歪招、邪招。
1、侵犯知产侵权的高发地
《2015年微信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显示,过去一年里微信收到针对公号的投诉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投诉高达1.3万件,占比达60%。说明微信已经成为了知识产权问题的重灾区。
优质公号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优质内容,但商业利益也驱动了抄袭风气。在新媒体领域,比抄袭更甚的是恶意抢注原创。
1月19日,“人民网健康”微信公号综合了钱江晚报和楚天都市报报道,原创发布了一篇《家中养的这些花花草草竟是“吸毒”小助手》。但到1月24日,人民日报微信公号转载时,却发现文章已被一不知名账号标注了原创,若按原文转载,显示的是该不知名账号的链接。编辑立即举报此事,该不知名账号很快被取消原创。
除了微信公号之间,跨平台抄袭现象也很严重。知乎曾随机抽取了站内3000个获得500点赞以上的回答做内容比对,发现99%的篇目曾被微信公号盗用。
2、恶意营销的温床
截至2015年8月,微信公号突破1000万,且每天以1.5万个的速度增加,这其中,不少营销号为了赚影响、吸粉丝,简直不择手段。
比如,去年底朋友圈流传一个“恶性营销谣言”,假借着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的名义,推广恶性营销活动“微赚微赚”。声称只要用微信关注“微赚微赚中心E”公号,在“我的账户”中输入邀请码并每天签到就能赚钱,签到20天可收益5000多元。
人民日报的记者按照上述方法签到,发现账户的“收益”有了0.1元。然而再次打开“我的账户”,页面却显示为“错误”,无法签到更别说提现。其实,所谓“签到赚钱”属于*局骗**,多为企业通过鼓励用户“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赚钱。
这样的谣言和恶性营销案例数不胜数。去年11月,王健林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号。因为该公号冒用王健林名义,发表批评淘宝及电商的文章:《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说穿了,该公号是比较典型的“营销号”,如此耸人听闻的标题是朋友圈“爆款”文章的标配。
专家认为,对不守底线的“营销号”打击力度应加强。可采取“突然死亡”原则,加快处理进程、提高处理效率。还可以采取“一票否决”原则,不但封停违规账号,而且封堵该账号背后的申请人。
3、诱导分享重灾区
诱导分享是指发送一些谣言、色情、测试类、答题类等内容,诱导用户分享。不久前,《谁打开,谁发财!》这篇文章利用部分读者的迷信心理,使阅读数和点赞数飙至10万以上,就是典型的诱导分享。
中山大学大数据传播实验室分析,被举报为“诱导分享”排名前200的微信公号文章中,47%的文章涉及金钱主题,29%的文章涉及名人相关主题。
除了这种情况,还有“转发可保全家平安”,“不转不是中国人”,“看完赶紧告诉身边的人”,“转发集满30个赞可获小礼品”……
业内人士指出,诱导分享利用的是典型的“粉丝”心理。有的公号是为了吸粉并骗取转发量,有的公号则是商家为了活动促销搞宣传。与之相连的虚假客服电话、赠送物品欺诈、违规抢红包、集赞换票等种种乱象,让人十分头疼。
打击违法违规公号,相关各方一直在行动。近期,国家网信办根据网民举报线索,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网信办,集中查处、依法关闭非法网站200多家,有关网站依法关闭微信公众账号、微博账号、QQ账号、贴吧等6000多个。
去年5月,国家网信办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集中整治移动即时通信公众信息发布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新媒体平台也加强风险控制,及时响应举报并建立24小时值班反馈制度,加大打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