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谈女足队员家遭强拆 (女足队员家被拆房屋后续)

2月10日晚上,山东女足球员吕亚童发布了一条视频,称家里遭遇了强拆,家人遭到了*力暴**殴打。

视频爆出后,引发网上热议。纷纷指责地方

执法人员是黑涩会,*力暴**执法。

很快官方的调查结果出来了,根据官方情况通报,吕亚童所反映的被强拆房屋属于私自搭建没有产权证的违建房,黄海路街道依据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女足队员家被拆房屋后续,女足家被强拆

然后网上风向迅速反转,朝着不利吕亚童的方向,纷纷谴责吕亚童不该利用女足身份,博取同情,发布不实信息。

其实这个结果在吕亚童发布视频之初我就知道一定是这个结果。

因为根据这样的调查惯列,调查报告往往都是由当事的一方起草说明,调查组照搬内容或稍作调整而已,黄海路街道不可能提供对己不利的因素。就是说他们的执法合法合规,没问题。

网上也迅速冒出有许多网络大V出来分析澄清,引用各种证据,细数吕家不是,说吕家是贪心不足,不满足现有补偿方案,就是想多要*迁拆**补偿款。

女足队员家被拆房屋后续,女足家被强拆

我先不说吕家想多要*迁拆**补偿款合不合法、合理,我以一个房屋*迁拆**参与者、过来人从另一个角度还原本强拆事件中被许多人忽略的事实。

一,关于私自搭建房

情况通报中一再强调吕家反映的676平方简易房是私自搭建,没有产权证,但是实际农村征迁过程中,这类房屋都没有房产证,也不可能有房产证,但在征迁补偿方案中,这类“私自搭建”房屋都有一定补偿,并公开明码标价,根本不需要提供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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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果园归属和承包期

本事件中果园的归属和承包期才是重中之重。根据网上相关信息,吕父首次承包果园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是从1999年1月到2003年12月,共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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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起,村委会表示不再续签承包合同,但是可以由吕父继续经营。根据另一份《关于对承包到期果园的处理决定》第三条特别说了,“以后国家或者居委会征用该果园后,由居委会安排工作,果园无条件收回。”

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征迁,与吕家无关。

现在村委会就是依据这一条拒绝吕家诉求。吕家不服,因此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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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把果园归属放一边,厘清一个事实:吕家承包果园之初到现在,共经营20多年,其投注的心血和精力可想而知,如果一直在合同期内,也就不会发生现在的争议。 吕家也从有 因为没有承包合同改变或减少对果园的投入,换句话说吕家一直把果园当自己的孩子精心照管,从没有懈怠。

那么村委会为什么没有与吕家续签承包合同呢而又让吕家继续经营呢?这实际上就是村委会包藏祸心。村委会一开始就利用一定的优厚条件吸引承包人对谎山投资开发,待到有一定成就规模后开始过河拆桥,缷磨杀驴。通常做法是不与承包人续签,或以现状公开竞标,抬高承包价格,目的就是制造别人春种,他来秋收,坐享其成这一事实。

有人拿租房子比喻,说吕家只是租客,没有权利主张房屋*迁拆**补偿款,来证明吕家的贪心和错误。

我现在也拿房屋出租来比喻这件事。

我们这里商铺征迁时,房屋除了房子本身的赔偿偿,还有一项装修补偿款,房子赔偿款归房主,装修补偿款归房客,也就是属于经营者。

因此所谓的“私自搭建”的违建房不管有没有房产证,都是属于经营者的,根据现实情况,这些“私搭乱建”的违建不旦有补偿款,而且这些补偿款很可能己被其他人占据。

现实好比吕家利用集体的土地养了一头猪,现在能出售了,有人拿着一大堆证据说:这头猪不是你的。

吕家欲哭无泪,无法接受,无比愤怒也就可以理解了。为了增加关注度,搬出女足球员身份,也是作为一个普通维权百姓,面对不公平,实在拿不出其他可以增加筹码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