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尔向球迷道歉视频 (哈维尔赛后遭记者怒问)

久古

5月21日,某沪媒刊发了题为《哈维尔染红是为卡隆“伸冤”,后者被放倒裁判却视而不见》的文章,称哈维尔在海港与梅州客家之战中被红牌罚下,是因为主裁判对卡隆被对方从身后放倒视而不见“伸冤”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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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主裁判的不作为,导致对手差点利用这次机会破门得分。而“正在气头上”的哈维尔向场边的第四官员交涉未果后,非常愤怒地一脚踢飞了一瓶矿泉水。主裁判戴弋戈毫不客气,直接将哈维尔红牌罚出场。

这本来是一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主教练因不满主裁判的判罚作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或者说出一些过激的话而受到处罚,也不时可见,包括赛中和赛后。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该媒体就此事作出评论的态度和腔调。

首先是文章的标题就让人看着对调,一次判罚就“伸冤”?还怒踢水瓶?其次是文章还“顺带”提到主裁判在比赛中几次不利于海港的判罚“值得商榷”。包括武磊一次禁区内的射手打在对方防守球员手臂而没有获得点球,并且是视频裁判提示、亲自回看VAR之后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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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感觉,球队吃了裁判的“亏”,主教练就应该为球员“伸冤”。事实上,武磊的射门,先是打在对手的腿上,然后皮球反弹到手臂,并且对方(潘喜明)在武磊射门的一瞬间有一个侧身(躲避)的动作,非是故意手球犯规。应该说,这球可判可不判。作为媒体,不应该“护犊子”一般以之作为哈维尔发泄不满的“依据”,并且说得冠冕堂皇。

不过也难怪,在陈戌源出事之前,别说球打到了对方球员的手,就是没打到,只是皮球带起来的空气掠过了对手,都有可能判给海港一个点球。

一个让人大饱眼福的经典案例是:19赛季上港主场2-1鲁能之战,主裁判第95分钟刚刚吹掉蒿俊闵助攻格德斯打入的精彩反越位进球,转眼就判蒿俊闵禁区内手球犯规,判给上港一个点球,主队因此读秒绝杀。

但慢镜头显示,这是一次“莫须有”的点球。所谓蒿俊闵手球,是因为艾克森在与之争抢球权时,故意拉扯他的手去碰皮球。并且,这个球无论是运动轨迹还是身位,蒿俊闵都占优,艾克森根本无法拿到球;更何况,皮球是呈自上而下的自由落体状态,即使蒿俊闵的手碰到了皮球,也没有改变它的运动方向。但就因为是陈戌源的老东家,主裁判毫不犹豫鸣哨判罚点球。诸如此类的“得益”判罚,上港受惠不少,球员也早已习惯了“必须得益”。一旦他们认为“应该得益”的球没判,就认为是主裁判的判罚“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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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退一步说,同时进行的泰山队客场与天津津门虎之战,比赛最后时刻主队球员贝里奇近乎疯狂的拉拽、膝顶进攻方的贾德松,后者情急之下反手一拳打在对手脸上,被直接红牌罚出场,并且引发了赛后双方的大规模冲突。而泰山队新任主教练崔康熙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表情、不发一声,更没有怒踢水瓶为球员“伸冤”。当然,也没有哪家鲁媒抱怨崔康熙为什么不去“伸冤”。

其实,哈维尔之所以“申请”红牌,并非是真的要为卡隆“伸冤”,而是4天之后、即下一轮海港主场迎战河南队。由于众所周知的“背叛”,哈维尔心中有愧,不敢面对昔日的子弟而故意为之。只是,某沪媒这么一写,哈维尔的形象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了。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该沪媒这么做,不过是玩了一个以退为进的小把戏,合伙把海港“挖墙角”一事在即将到来的比赛之前冲涮一遍,目的就是遮掩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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