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推荐玄幻修仙完结三少 (六本修仙文推荐)

大家好我是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聪明的橘子

第一本《玄界之门》

简介:

天降神物!异血附体!群仙惊惧!万魔退避!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一个叱咤星河,大闹三界的传说。

入坑指南:

大齐,开元府,泉州,某个偏僻渔村。

一间破旧木屋外,停着一辆装饰华丽的锦衣马车,并有数名挎刀而立的黑衣骑士,附近挤满了众多围观的男女村民,个个面带兴奋之色,并三三两两的低声议论着什么。

真的是金家,丰城那个金家吗?

不会错的,看这些人身上绣的的金色标识,除了丰城金家,整个开元府府都不可能有第二家了。

啧啧,没想到啊!石亭当初离开妻子二人,一走十年没有消息,原本以为早死在了外地,没想到竟是攀上了金家,还派人回来接石牧了。可惜石牧母亲已经病故多年了,否则这母子二人,以后可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荣华富贵!这可不一定吗,没听刚才金家来人说吗,说石亭早已经是金家姑爷了,若是石牧母亲没过世,石亭根本不敢派人来接石牧过去的。

不管怎么说,石牧也算是熬出头了,昨天还是一个孤儿,今天就成了大少爷。

我父亲病重在床,我还有个妹妹?”石牧盯着眼前的青衫老者,缓缓问道。

年纪不过十四的他,因为常年吹海风缘故,皮肤微微黑红,但浓眉大眼,个头比一般同龄人高出小半个头去,破旧衬衫内,隐约凸起的一块块精壮肌肉,给人一种充满野性的桀骜不驯感。

“是的,老爷这次病的很厉害,很可能撑不过去了,所以夫人才派老奴前来接石少爷过去,好能见老爷最后一面。”青衫老者笑着回道。

“夫人?既然他抛弃母亲这么多年,现在又何必再来认我这个儿子。回去吧,我不会跟你去金家的。”少年阴着面孔,毫不犹豫的说道。

“咳!石少爷恐怕误会老爷了,其实老爷这些年之所以一直没有再回村子里,其实是有苦衷的,只要少爷和老爷当面见上一见,所有误会都能焕然冰释的。”老者轻咳一声,又说道。

“哼,你就算说的天花乱坠,也改变不了那人抛弃妻子的事情。不用再多说了。”少年冷哼一声道。

青衫老者听到这里,终于皱了皱眉头,再仔细看了少年两眼后,才下定决心似的再说道:

“少爷这几年,在镇上购置的药草,是不是出乎预料的便宜?另外,县城武馆的李教头,传授少爷拳脚时,收费是不是比其他弟子低的多!还有,石少爷出海打到的鱼虾,是不是到镇上就就被人抢的干净,还很少有人去讲价的。”

“你的意思,这些事情都是那人安排的?”少年脸色变了,不由问道。

“是不是老爷亲自安排的,我不清楚,但这些的确是夫人亲口吩咐人去做的。”青衫老者微笑的回道。

少年听到这里,面色阴晴不定,犹豫起来。

“对了,石少爷不是一直在修炼淬体之术吗,看来一定很想成为真正武者。夫人在老奴过来前,还曾经吩咐过。只要少爷肯答应去见老爷,她会想办法给石少爷弄一个进入开元武院的机会,但到时是不是真能录取,还要看石少爷自己的能力了。”青衫老者终于说出了此行的最大依仗。

“开元武院?”少年有些动容了。

“少爷既然是习武之人,想来应该也很清楚,本国四大武院五年才对外招收一次,能够参加入院测试的两大条件,须是十五岁以下完成淬体大成,同时领悟了气感之人。毕竟只有领悟气感者才能够修炼出真气,打通经脉,从而成为真正武者。不过若想领悟气感,须服用气灵丹加以引导,其价格之高,即使金家每次也只能凑齐十颗左右。石少爷若只靠自己话,这辈子恐怕都无法如愿的。”青衫老者不慌不忙的继续说道。

少年沉默了起来,半晌后才冷冷的说道:

“三天后再来,到时再给你答复。”

“好,那老奴三天再静等佳音了。”青衫老者见此,知道少年心意已定,也没有再继续劝说下去,当即微微躬身的告辞。

“成管事,我们真就这样回去了。不如直接用枪将人带走就是了,何必再多耗时间。”在一行人簇拥马车方离开小渔村没多远,一名身材魁梧的骑士,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胡说什么,石少爷虽然不是金家的嫡系少爷,却是老爷的亲生骨肉。我们这次过来,只要稳稳妥妥的将人带回去即可,决不可表现出任何怠慢轻视。否则以夫人和老爷间感情,知道此事后,我们绝对无法交代过去的。”青衫老者听了,脸色顿时一沉,训斥道。

“是,小的脑子糊涂了。”魁梧骑士有些惶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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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仙藏

简介:

虚度光阴年近半百的秦笛穿越到了异界,从一个束发少年接受桃花洗礼开始,他的命运就与一枚神奇的桃核分不开了。自此之后,一路奇遇,炼气,筑基,金丹,元婴,步虚,合道,地仙,灵仙,天仙,金仙,道祖..那时那日此门中,桃花树下初相逢。只见仙人种桃树,未闻仙人看花红

入坑指南:

秦笛呆呆的坐在秦府学堂里,脑子里一片糊涂。记忆的碎片不停的翻腾,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不知是庄周梦蝶,还是蝴蝶梦庄周。

此时的他拥有两个不同的秦笛记忆。

一个老秦笛已经年近半百,曾经在学校里待到三十岁,拿到了所谓的最高文凭,毕业后却没了干劲,每日瞎混日子,不知不觉到了四十多岁,眼见一事无成,禁不住懊悔失去的光阴,流水落花春去也,时光荏苒不知不觉就老了!某天独自喝闷酒,喝得有点多,魂魄飘出了身体,不知跨过了多少时空,一睁眼来到了未知的新世界。

另一个小秦笛是越国礼部尚书秦广灵的七公子。

秦家是越国大姓,满门书香,子孙贤达,人称一门廿进士,祖孙七探花,用来称颂秦家再合适不过了。

小秦笛的爷爷秦高岚做过太傅、太宰,已经八十高龄,虽然赋闲在家,还时不时接到皇帝垂询,可谓德高望重,国之栋梁。他父亲兄弟六个,最低的也是五品知府。秦广灵排行第二,生了七个儿子,已经有五个进士,十六岁的老六也中了举人,只剩下最后一个幺儿就是小秦笛了。

小秦笛在自己家排行第七,在家族里总排行第十九,年仅十四岁,为人聪明,却从小不爱读书,科举的书籍也被逼着读过很多本,可到今年连童生都不是。按说十四岁还年幼,可他的兄弟们最早的八岁就过了童子试,最晚的也不过十二岁就有了成绩。

小秦笛不爱读书,却喜欢看杂书,尤其喜欢仙家列传。他经常四处游走,打听仙缘轶事。还给自己起了个别名“秦少游”,恨不得踏遍越国十万里国土。不过打听过来打听过去,听到的也只是传说,没找到真凭实据的修仙场所。如果找到了,说不定一早偷偷跑过去。

就在今天早上,小秦笛懒洋洋的进了学堂,因为不认真读书,被私塾的教授在头上了打了两戒尺。虽然说教授没怎么用力,可是打的位置不巧,恰好打破了天灵盖,三魂七魄摇摇曳曳,命魂离体远去,被同样摇曳在空中无处安身的老秦乘虚而入。

不声不吭过了半晌,两个秦笛的灵魂碎片逐渐融合,最终还是老秦笛略微占了上风。不管如何,灵魂总算是安定下来了。直到这时,他才能稍微动一动。刚才一个多时辰就像泥塑木雕一样,胳膊腿儿都快僵硬了。

抬头往前一看,他发现打人的私塾教授不是平日请来的那个老先生,而是小秦笛的至亲三叔!

秦笛心想:“怪不得敢拿戒尺朝头上敲。换别人打手心就是了。不然惹出这么大的篓子,谁能担负的起?”

三叔秦广元也曾高中探花,作到了翰林侍讲,因为编纂皇家史书的时候出了点小错,被罚闭门思过三载,最近闲来无事,才来家族学堂里教一教小孩子。

这时候,头戴方巾的秦广元见秦笛好半天才还魂,忍不住把眼瞪过来,口里怒骂道:“秦十九!你看看你都十四岁了,连几本经书都没读通!到现在还跟自己的侄子一起开蒙!你丢人不丢人!你回头瞧瞧,八岁的侄子跟你读一样的书!你也好意思坐在那里装模作样!”

秦笛的大哥已经四十岁,二哥也有三十八九,再加上五个叔叔的后人,数不清多少子侄。

秦笛的侄子最大的已经二十岁,都已经中了举人了;十四五岁同龄的五六个,最差的也中了秀才。就连十一二岁的侄子也有过童子试的。只有秦笛到今天还没有下过场!怪不得被三叔横挑鼻子竖挑眼!

学堂里有二十多个晚辈,最小的六岁,最大的就是秦笛,十四岁!这些侄子们看见小叔挨批,一个个贼眼溜溜,口里嗤嗤的笑个不停。

秦笛刚刚醒转,也不知说什么好,只能支支吾吾,拿眼四处乱瞧,想看看能不能找到救兵。

窗外阳春三月,已经有桃花微微泛红。

阳光煦暖,斜照在窗台上,正是踏春游玩的好时节。

老秦的灵魂一时占据了上风,心想:“学这些经书有个鸟用!老子当年学到三十岁,也可谓博览群书,最后还不是荒废了!做官有意思吗?像老爷子做到太傅也不是年华老去!好不容易穿越一回,怎么也得活个千儿八百岁!王母桃花别样红,彭祖巫咸几回死,人生短暂而又精彩,怎么也要求个长生!”

秦广元训了几句,见他无动于衷,左顾右盼,知道他没有听进耳朵里去,最后只能摇头叹气,拿起经书继续给别的孩子们讲解。

秦笛凝视着窗外丝丝缕缕的*光春**,脑子里继续融合消化记忆碎片。

从小秦笛有限的知识里,他知道越国是一个古老而又安逸的国度,已经有三万年没有征战了。安宁不是因为强盛没有对手,而是因为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的缘故。

越国方圆数十万里,东边是浩瀚无边的死海,没有人知道它有多大。说它是死海,是因为它一片死寂,不但没有海草,也有没有鱼虾,更没有海豹鲸鱼杂花野树!最严酷的是,死海上空笼罩着一层死气,灰蒙蒙不见天日。那层死气十分骇人,只要人闻到一口,就会丧失神志,然后身形迅速消瘦,不出三天准死!因此之故,凡人都不敢靠近死海,那是传说中的死亡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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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浮沉三世》

简介:

乱的不是天下,而是人心。隶属于天风国的顾家,满门忠烈,皆是英豪。世事无常,一代将门的继承人却昏昏碌碌二十载,受尽无数人暗地里的冷嘲热讽。不过,在将门世子弱冠之日时,他竟恢复了前生之识。最令他感…

入坑指南:

曾经有灵果佳肴摆放在程熏染的面前,她都不屑一顾。

如今看着面前的普通果子,居然产生了品尝的念头,真是怪事。

程熏染轻轻咬了一口,果子不是很甜,而且还有一点儿酸涩。

但奇怪的是,程熏染没有任何的排斥感,甚至是怀念起了从前。

程熏染只是尝了几口便放下了,静静的享受着夜幕的降临,回眸过去。

翌日,小乞丐一大早就跑了过来,发现自己摆放在外面的果篮不见了,内心大喜:“仙女姐姐应该把果子吃了吧!”

一个小乞丐而已,程熏染根本不在意。

过了一段时间,小乞丐打杂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一位来往的行人。

“臭要饭的,你敢把老子的衣服给弄脏了。”

此人身强体壮,是附近的一个流氓地痞,修为乃是地灵境的实力,整条街的人都很害怕他。

小乞丐被一脚踹翻在地,打翻了很多的东西。

幸亏这个地痞流氓没有用太多的力气,不然小乞丐会被一脚踹死。

不过,地灵境修士的一脚,哪怕只是三分力,也不是小乞丐一个普通人能够承受得住。

“咳……”小乞丐直接咳出了鲜血,整个人都站不起来了。

地痞流氓朝着小乞丐吐了一口唾沫,道一句:“真是晦气!”

见此,工地的老板也不敢继续收留小乞丐了,生怕得罪了地痞流氓,直接将小乞丐的工钱结清了,让小乞丐赶紧离开。

小乞丐一言不发,拖着重伤的身体,一直走着。

黑夜降临,小乞丐靠在一个墙角处,手里紧紧的攥着银钱。

“咳……”小乞丐没人照顾,身体无力。

即使他手里拿着一些银钱,也没有办法去抓药看病。

两日以后,有人看到了靠在墙角处的小乞丐,他们跑到了小乞丐的面前,并未将小乞丐送到医馆中,而是使劲掰开了小乞丐的右手,将手里的银钱取走了。

“赶紧走。”

抢了小乞丐的银钱,这两个人立刻跑了。

至于小乞丐的性命,无人理会。

这个世界每天死的人太多了,哪里管的过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旁人可不想出手相救,免得沾染了因果。

“我……要死了吗?”

小乞丐的双眼睁开了一条线,眼前模糊一片。

生机断绝的最后一刻,小乞丐不禁想起了当初救了自己一命的仙女姐姐。

那时候要不是仙女姐姐出手,自己也许早就死了吧!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性命无比的低贱。

反正小乞丐死了,也没有人会伤心,他用尽了最后一份力气,嘴角挤出了一道笑容。

死了也好,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

小乞丐死了,对于这座城池来说是一件毫不起眼的事情。

过几日,他的尸体也许会被人发现,然后丢到乱葬岗,曝尸荒野。

城中,阁楼。

程熏染原本正在打坐修行,忽然心头起了一阵剧痛感,道心错乱。

“为什么?”

程熏染不解,她安全不知道心脏刺痛的缘由。

足足过去了很久,程熏染的疼痛感才消失了。

她确信自己的身体没有留下隐疾,可为何会如此呢?

左思右想,程熏染始终没有得到一个答案。

不由间,程熏染下意识的一瞥,看到了放在角落处的一个简陋果篮,想起了那个小乞丐。

随后,程熏染想要看看小乞丐在哪里,她发现城里已经没有小乞丐的气息了。

因而,程熏染也懒得继续寻找了,收回了神念。

其实,只要程熏染多费一点儿心思,便可以看到被丢弃在乱葬岗的小乞丐的尸体。

可惜,程熏染也只是一时兴起想要找找小乞丐,没有花费太多的心思。

半个月以后,百国之地忽然下起了雨。(因为小乞丐就是主角轮回大帝轮回天道也要跪)

小雨淅淅沥沥,百国之地的每个角落都被雨水打湿了。

奇怪的是,这么大范围的雨水应该会涨潮,各地都会爆发极大的洪水。

可是,雨水下了数日,没有一处地方引起了洪水,各地的水位都没有任何的变化。

“真是一件怪事。”

百国之地的修行者不明所以,只能够惊叹一声。

程熏染推演了一番,没有发现引起降雨的缘由。

尝试了几次依旧未果,索性作罢了。

数日以后,雨终于停了下来,温暖的朝阳落在了茫茫大地之上。

只见地面上全都生长出了稻谷,即使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也是遍地稻谷等可以食用的农作物。

随着阳光的照射,农作物疯长,短短时隔时辰便已经成熟了。

“老天爷降恩了!”

无数吃不上饭的黎民百姓看着这一幕,全都跪倒在地,磕头大喊。

从今天以后,百国之地的乞丐骤减。

修行者看不上这些稻谷之物,可在普通人眼里却是救命之物。

期间有人想要从中谋利,不让凡人采摘食用。

那一刻,雷霆万钧,凡是敢欺压弱小之人,全都被劈成灰。

至此,再也没有人敢圈地为己了。

为了一些普通的食用之物丢了性命,可太不划算了。

大风起,云飞扬。

数年以后,在大世中州的某地,忽然有一块石头孕育成了灵物,引得各方势力的觊觎。

各大势力都想将石头据为己有,争吵个不停。

轰隆!突然,石头炸裂了(主角又轮回了),众修行者全都被吓了一跳,*退倒**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

“咿呀呀……”石头炸裂,又一个婴儿完好无损的诞生了。

世间的修行者骇然而道:“灵物成精,这个娃儿的天赋怕是极为可怕。”

众人全都围拢了过来,谁也没有想到一块灵石中居然孕育出了生命。

一位修道有成的老者伸手探向了婴儿,检查婴儿的根骨,惊呼道:“根骨奇佳,乃是千年难得一见的仙苗啊!”

“这个娃儿我定光宗要了,以后必定是我定光宗的圣子。”

“天生灵物,如今又孕育出了生命,气运定然不凡。

虽说老夫曾扬言不收徒弟,但是今天不得不破例一次了。”

“这可是天生妖孽,怎能让给你们?”

众人又开始争抢了起来,大有出手打一架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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