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逄冠卿
不可否认,经过红学界诸多专家学者的多年考证研究,现在我们所掌握的有关曹雪芹的资料,比起胡适那个时代要丰富多了。 随着资料的充实,胡适先生当初作出的“曹雪芹自叙传”的结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怀疑:曹雪芹本人的年龄和阅历,是否具备《红楼梦》作者的资格?江宁织造府的红男绿女生活,是否具备充当《红楼梦》作品素材的条件?曹雪芹那个时代的文坛风气,与《红楼梦》创作时期的文化氛围是否吻合?都在人们的心目中打上了巨大的问号! 胡适的高鹗续书说早已破产,“新红学”大厦已经塌了半边,《红楼梦》出版物封面上居然印上了续作者“无名氏”,以至于有人把“芹系谁子,脂砚何人,续书何人”说成新红学的“三大死结”,随之便出现了“一切红学都是反《红楼梦》的”的骇人结论。与胡适先生并肩开辟新红学的俞平伯先生临终前悲哀地说:“我看红学这个东西始终是上了胡适的当”,“《红楼梦》越研究越糊涂”,搞来搞去成了一大堆“断烂朝报”。以研究红学史著称的刘梦溪先生也指出:百年红学发展到今天,“索隐派终结了,考证派式微了”,作为一门“显学”的红学,最后剩下点什么呢?只有“一个个令人百思不解的谜团,滚来滚去又都变成了死结。”

“红学愈昌,红楼愈隐”,红学(严格说是胡适新红学的“曹雪芹自叙传”说)早已和它的研究本体《红楼梦》背道而驰,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这是任何人也无法否定的现实。 在空前的危机面前,红学界出现了“四路突围”的新形势,一时出现了空前繁荣(说“热闹”似乎更确切些)的新局面。 所谓“四路突围”的第一路是以蔡义江先生为代表的“小说创作无原型派”。 这一派仍然坚持《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但基本上放弃了胡适先生的曹雪芹“自叙传”说法,转而宣扬小说创作无须生活原型允许凭空虚构,用曹雪芹“天才”大脑、思想“超前”来诠释《红楼梦》思想艺术的形成,用“听奶奶讲故事”来解释创作素材来源。中国红学会代表的当今主流红学基本上均属于这一派。

第二路是以刘心武先生为代表的“解梦探佚猜谜派”。这一派除了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外,也包括霍国玲姐弟的“解梦学”等一系列“揭秘”类红学新作。 他们也坚持曹雪芹作者论,但研究重点不再使用有关曹雪芹的传统“证据”来诠释《红楼梦》,而是运用自己通过探佚“揭秘”出来的“新材料”,对《红楼梦》做出“废太子女儿”“竺香玉皇后”一类的另类解释。这一路的思路开拓者和幕后支持者是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与中国红学会既是同路人,也有较深的恩怨纠葛。

第三路是以隋邦森先生为代表的“更大范围索隐派”。 这一派是老索隐派的新回归,他们或者在蔡元培学说的基础上,在更大的历史范围内,运用正史或野史资料进行撒大网式的索隐;或者以明末清初的吴梅村、冒辟疆等大佬为《红楼梦》作者,运用清初那些毫不相干的各种正野史料,对《红楼梦》进行一系列互相抵牾难以自圆其说的猜谜式附会。这一路突围者以斯园幽兰的“新新红学”、颜采翔的“红楼烛隐”最具影响力。

第四路是以土默热先生为代表的“重起炉灶自传体小说派”。 这一派坚持《红楼梦》是“自传体小说”的观点,但否定胡适考证的“曹雪芹自叙传”说,转而通过对《红楼梦》思想艺术的时代性研究和比较文学研究,提出《红楼梦》是明末清初“情本文化”的产物,是利用戏剧表现手法创作的小说。原作者是著名的言情文学家、传奇《长生殿》的作者洪昇,创作素材取材于洪氏家族“天伦之变”“抄家之难”“《长生殿》案”和“蕉园诗社”风雅生活的新结论。

在红学突围的过程中,这四个流派相互之间也不时发生激烈争论,有时这种貌似合理冲撞也擦出炫目的火花和刺耳的声音。特别是刘心武两上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主流红学组织力量对其进行“群殴”“消毒”,曾引起学术界的轩然大波。其实这种学术冲撞多数时间并没有真正撞在点子上,譬如中国红学会与周汝昌、刘心武之间的摩擦,完全属于无谓的争论。他们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学术分歧,都坚持胡适先生的曹雪芹作者说,其间分歧只在于对《红楼梦》故事原型的诠释上,前者主张《红楼梦》故事“无原型”,小说素材靠“奶奶唠叨”和“天才虚构”,指责后者*渎亵**了曹雪芹;后者则通过“揭秘”提出了为前者所不接受的故事素材和人物“原型”,并指责前者对曹雪芹生平考证垄断和霸道而已。对“新新红学”等更大范围索隐派,主流红学目前似乎还没有兴趣去反击“消毒”,因为他们认为这不过是“老索隐派的新变种”,从胡适新红学诞生起索隐派就已经“终结”,不值得再进行批驳。对于另起炉灶的“土默热红学”,主流红学界这些年除了出于对曹雪芹的深厚感情,发出几声微弱的谩骂式责难外,还没有哪个红学家认真撰文加以反驳。其原因恐怕是土默热先生的研究内容超出了传统红学家们应知应会的知识领域,他们的学术准备不足,目前暂时处于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窘境吧。
归纳一下红学“四路突围”的四大流派,除了老索隐派回归这一派可置之不论外,其他三派大概都属于胡适新红学“考证派”的新变种,都与胡适先生的《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说有这样那样的关系。 主流红学承认曹雪芹的作者身份而否定《红楼梦》故事来源于曹雪芹本人的生活素材,转而鼓吹“红楼梦创作无原型论”。 之所以出现这种自相矛盾的悖论式结论,究其根本原因有二:一是政治运动使然,在1954年批胡风潮后,中国红学会的专家们对“姓社姓资还是姓封”问题噤若寒蝉, 他们以“资产阶级的主观唯心主义”为罪名放弃了胡适的“自叙传”说,却以更加主观唯心的“超前论”和“天才论”来诠释《红楼梦》为曹雪芹所创作。 二是为了自圆其说逼出来的, 由于曹雪芹的个人经历与《红楼梦》故事差距甚远,在自相矛盾又无法解释的困境中,只好捞起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把凡是自己无法解释的问题,统统以“《红楼梦》是小说”,“不是信史”,《红楼梦》写作是“创作”,不是忠实“记录”来开脱,却忘了小说创作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的文学基本原理。 如果说胡适先生当年“主观唯心”地对《红楼梦》的文学价值评价很低,当今主流红学也不过是“主观唯心”地对曹雪芹个人,毫无根据地加以人为拔高和神化而已。他们胸前虽然挂着“反胡”的徽章,臀部却仍然打着“拥胡”的印记,使用的也仍然是胡适开创的“曹贾互证”伪科学基本方法。胡适的“曹雪芹自叙传”说走不通,当今主流红学的“曹雪芹创作无须原型”,“有了生活反而写不出”(蔡义江语)等悖论,也只能落得殊途同归的下场。
以刘心武先生为代表的“探佚派”,说到底也没有什么新发明,他们仍然忠实地信奉胡适先生的“曹雪芹自叙传”说,走的也仍然是胡适先生“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之路,不过是剑走偏锋,假设的比胡适更大胆,考证的比胡适更粗心而已。究其实质,红坛这股揭秘、解梦之风,也不过是在胡适新红学梦醒之后无路可走之际,靠“揭秘”出来的子虚乌有的“新材料”,通过“曹贾互证”方式,妄图坐实曹雪芹的作者身份,并以此做困兽犹斗式的盲目突围而已。在曹雪芹问题上,靠胡适的“小心”考证红学无法突围,靠刘心武的“大胆”揭秘恐怕也难以突围。从表面上看,中国红学会主流派与刘心武揭秘派之间的矛盾似乎不共戴天,但究其实他们都是胡适红学的嫡系传人,都是曹雪芹的忠实粉丝。主流派希图运用“小说创作无原型”“奶奶唠叨生活素材”,来回避曹雪芹著作权的证据不足问题;揭秘派何尝不是希图运用“废太子女儿”“竺香玉皇后”,来弥补曹雪芹著作权证据之不足。平心而论,二者都是胡适“曹雪芹自叙传”说的变种,不论是老变种还是新变种,也不论其变种程度的差异有多大,变种内容有多离奇荒诞,还是万变不离其宗。

靠这种对胡适先生“曹雪芹自叙传”进行修修补补,红学能够突围并开辟一方新天地吗?实践证明,这种“打补丁”式的突围是于事无补的。因为既不能修补上曹雪芹著作权证据篱笆的漏洞,又走上了主观唯心的虚无主义文学研究之路。鲁迅曾说,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之后无路可以走,那么红学界在梦醒了之后确实无路可走了吗?恐怕也不能如此断言。问题的症结还在于如何正确对待胡适先生当初开辟的新红学学说上。土默热先生曾说过一句振聋发聩的话: “当今主流红学的悲哀在于泼掉了胡适先生接生盆中的婴儿,却把洗澡水保存下来并熬成了一锅粥”。 胡适开创的新红学中,什么是“婴儿”?什么是“洗澡水”?这应当是红学突围前首先必须搞清楚的一个根本问题。 胡适的新红学是在与旧红学的搏杀中诞生的,旧红学的核心是文史不分的历史索隐附会,而新红学的要义则是对《红楼梦》自传体小说的认定,也就是胡适先生提出的“自叙传”说,这无疑是代表正确方向的“婴儿”,不仅符合文学创作的规律,也与《红楼梦》书中“作者自云”的交代相吻合。而胡适红学的“洗澡水”,则是对曹雪芹作者身份的错误判定,把《红楼梦》作者“石头”的“自叙传”,武断地判定为曹雪芹的“自叙传”,把曹雪芹同《红楼梦》作者“石头”画上了等号,使正确的托名“石头”的“自叙传”说之婴儿,浸泡在曹雪芹“洗澡水”中呱呱坠地,从而在诞生之初就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当今主流红学的两路突围大军,说到底仍然都是接过了“曹雪芹作者论”这盆洗澡水,却抛弃了“石头自叙传”这个婴儿,可不悲哉!

有人说,胡适先生的“曹雪芹自叙传说”,是在对曹雪芹的生平进行了详尽考察之后方得出的结论,没有曹雪芹考证就没有自叙传结论。问题确实如此么?不是的。《红楼梦》作为一种自传体小说,并非靠曹雪芹事迹推论出来的,而是作品自身所展示的。清代同治年间的江顺怡,并未考证《红楼梦》作者是谁,当然也不知道曹雪芹其人及其生平,不是也得出了《红楼梦》是作者托名石头“自道生平”“自怨自艾”的结论么?平心而论,在今天现代文学理论不再是专家特权的条件下,任何不戴曹雪芹“有色眼镜”的细心读者,都可以通过阅读《红楼梦》文本,得出这部作品是作者自传体小说的结论,因为这些在小说文本中以及脂砚斋批语中明明白白地写着,特别是在“开卷第一回”的楔子中,交代得再清楚不过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红楼梦》作为自传体小说犹如是一只“脚”,那么曹雪芹则是胡适先生为这只脚量身定做的“鞋”;现在发现这只鞋不合脚,那么是需要重新制鞋呢,还是削足适履呢?正确的答案大概是不言而喻的,主流红学和揭秘派都在削足适履,而正确的选择则应当是重新制鞋。

其实,早在1921年新红学创立之初,俞平伯先生在《与顾颉刚讨论〈红楼梦〉的通信》中就曾说:“我有个偏见,就是《红楼梦》底作者和宝玉决是一而非二,但我又以为我们不必定说作者是曹雪芹。我不晓得除本书之外,还有别书可以确证《红楼梦》是曹雪芹的没有?如果没有,但依本书看,我想我们不必全然肯定真作者除了曹雪芹没有别人。假使陆续发现曹雪芹底生活人品大不类乎宝玉,我们与其假定《红楼梦》作者非自寓身世,不如说《红楼梦》底作者非曹雪芹。因为从本书看,作者与宝玉即是一人,实最明确的事实。若并此点而不承认,请问《红楼梦》如何读法?”这就是说,在“新红学”创立之初,其创始人之一俞平伯先生就已经认识到:假如我们考订的《红楼梦》作者身世经历与书中主人公贾宝玉的身世经历不符,与其否定《红楼梦》是自传体小说,不如否定曹雪芹的作者身份。迄今为止,百年红学始终无法让“曹雪芹底生活人品”变得“类乎宝玉”,让曹家代表的旗人文化“类乎”红楼文化,却按照因果倒置的错误逻辑,完全不顾文学作品源于生活和高于生活的唯物史观铁律,转而说“小说创作不需要生活”“有了生活反而写不出”(蔡义江语)一类根本不懂文学创作规律的昏话,希图以此证明《红楼梦》仍然是曹雪芹“自寓身世”的作品,仍旧把坚守曹雪芹著作权作为红学的“底线”。试问:时间已过去了近一个世纪,曹雪芹与“自叙传”的二律背反依旧,如何向你们的祖师爷在天之灵作出交代?
正是基于对《红楼梦》是自传体小说的这种认识,土默热先生独具慧眼接受了胡适先生的“作者自叙传”这只“脚”,却毅然扬弃了曹雪芹作者说这只“鞋”,并另起炉灶为这只脚定做了一双合脚的鞋,这就是以晚明文化气脉说为主线、以洪昇著书说为前提、以蕉园素材说和西溪背景说为基础、以钗盒情缘说为支点的“土默热红学”。 土默热先生的考证研究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通过历史背景研究,判断《红楼梦》是“地陷东南”改朝换代之初江南世族文化在毁灭之际的哀鸣;其次是通过文学背景研究,判断《红楼梦》是明清之际“言情文学狂潮”催生的“风流公案”文学产物;再次是通过比较文学研究,判断《红楼梦》是《长生殿》传奇的孪生姊妹花,是《长生殿》旧瓶装新酒,是模拟《长生殿》专写“钗盒情缘”的故事;复次是通过对作品人物原型和故事素材的考订,判断《红楼梦》的“闺阁庭帏”故事素材取自于“天伦之变”“抄家之难”“蕉园诗社”“竹窗接驾”“国丧聚演”五件历史上真实发生的故事。这些故事都是在洪昇人生轨迹中遭遇的真实故事,书中人物原型都取自洪昇的家庭和兄弟姐妹,故事发生地点都取自洪昇故园“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杭州西湖、西溪和西泠,书中展示的文学艺术生活都源自明末清初江南世族才子才女们真实的风雅生活。那么, 由此推断出《红楼梦》是以洪昇家难和蕉园诗社为主要素材的自传体小说,其作者是我国伟大的诗人和文学艺术家洪昇!
谈到这里,不妨小结一下: 《红楼梦》确系自传体小说,但不是乾隆年间北京西山那个曹雪芹的自叙传。准确地说,《红楼梦》是描写在清初改朝换代的“末世”阵痛中和情本文化狂潮中,在江南世族诗礼簪缨文化浸染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才子才女们悲剧人生的自传体小说;而不是在乾隆中叶的“盛世繁华”中,在正统文学忠孝节义氛围以及*字狱文**高压政策下,没落旗人家族出身的曹雪芹的自叙传。 只要仔细阅读《红楼梦》文本,仔细考订中国古典文学的流变轨迹,都会发现,这本是完全符合文学发生发展规律,也完全符合《红楼梦》作品中作者对创作意图交代的,明明白白而又简简单单的平实结论,可是我们的红学家却硬是把这般简单的问题搞糊涂了,并且一糊涂就长达百年之久。这个中国文学史上的特有耻辱和悲哀,是由《红楼梦》作品的文化特殊性和红学研究者的历史局限性造成的,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和社会必然,无须为此去责备先贤,也无须让当今的红学家们自我责备,只要能够达到正确解读《红楼梦》的彼岸,走一点弯路也是无可厚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