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2日讯 足协官方发布了《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公告,称球员与原俱乐部解除合同后以自由身形式加盟国内新俱乐部的,以所约定违约金的费用为标准计算引援调节费用,租借转为转会形式的合同将计算合同中租借费、转会费总额收取调节费。
逃避缴纳调节费的俱乐部将被给予扣除2018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球员将被暂停参赛资格直至俱乐部完成补缴调节费用,本规定自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起施行。足协还将对今年转会期中完成转会手续的球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人员和单位可以对逃避缴纳调节费的行为进行举报。
足协对逃避缴纳调节费俱乐部的罚分细则如下:
(一) 单个球员应缴纳引援调节费金额在4500 万元人民币(外籍球员)或2000万人民币(国内球员) 以内的,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1分;
(二)单个球员应缴纳引援调节费金额超过4500 万元人民币(外籍球员)或2000万人民币(国内球员),在9000万元人民币(外籍球员)或4000万人民币(国内球员) 以内的,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3分;
(三) 单个球员应缴纳引援调节费金额超过9000 万元人民币(外籍球员)或4000万人民币(国内球员),在1.8亿元人民币(外籍球员)或8000万人民币(国内球员)以内的,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6分;
(四) 单个球员应缴纳引援调节费金额超过1.8 亿元人民币(外籍球员) 或8000万人民币(国内球员),在3.6亿元人民币(外籍球员) 或1.6亿元人民币(国内球员) 以内的,扣除俱乐部2018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10分;
(五) 单个球员应缴纳引援调节费金额超过3.6亿元人民币(外籍球员)或1.6亿元人民币(国内球员) 的,扣除俱乐部2018 赛季其所参加联赛的积分15分。
全文如下:




足协出台了《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诸位足球媒体人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足球上海滩姬宇阳:奢侈税补充说明正式公布!巴坎布和莫德斯特全部中招。违规者极限情况下扣除联赛积分最高15分!
足夜思远:足协送来了“新春贺礼”,关于引援调节费的补丁[允悲]不管巴坎布以何形式解约,如果真的有4000万买断条款,那么意味着想要用他得花八千万欧![吃惊]乖乖,还有莫德斯特已经上马的,还要补交上马费![思考]至于国内球员,能上市可以交易的主力球员几乎都要交调节费吧?这个规定的震慑力在于,你可以继续想招买,但是我告诉你,我随时可以继续补丁但你没血了![二哈]然而,不找漏洞,还能买的到想买的人吗?下一步又要降什么?球员降薪?
骆明微博:如果这条“补充规定”是足协的新发明,我同意“不溯既往”。而如果“买断费用视同转会费”是国际足坛业已存在的规则,足协只是沿袭此法出台一个补充说明,那有什么可指摘的呢?
宋承良:说一千道一万,吃饱了去扯美羊羊这事情,本来漏洞大家一起钻,足协也不管,现在闹大了,上面过问了,就必须管了。
杨翼:牛逼!
赵震:想知道真实数字也很简单,足协给西甲联盟发函就可以知道。
肖良志:应该为中国足协的做法点赞,只有不放过任何一种逃避转会调节费的行为,才能确保对所有职业俱乐部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