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秦云/Q队长
十几年前,和当时刚到中国足协就职的“一把手”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就相互看不顺眼。
他说:中国足球就是被你们媒体写坏的。
我说:领导高估了媒体的能力,中国足球是被包括你们在内的大家同心协力搞坏的。
十多年过去了,“一把手”不再是领导,中国足球比那时候更烂。只是,现在中国足协已经没有“一把手”再和记者争辩中国足球的哲学问题。因为大家都知道,中国足球的破坏力量到底在哪里。
中国足球糜烂至此,套用祖先教训就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是最近五六年时间里,中国足协及其上级苦心孤诣持续努力造成的。这些努力以“限制”为核心,最终造就了现在的“死水一潭”。
1、俱乐部名称中性化,浇灭投资方热情
1994年首届职业甲A联赛开幕,当时参赛的12家俱乐部中,除了八一之外的其他11家俱乐部全部都以主赞助企业冠名:大连万达、广州太阳神、上海申花、辽宁远东、山东泰山、四川全兴、广东宏远、北京国安、吉林三星、沈阳六药、江苏迈特。
不过,受到两年前走上职业化道路的日本足球影响,对国内职业俱乐部使用中性化名称的呼吁一直都不少。但是考虑到赞助企业的广告需求和投资积极性,甲A和中超两个时代的27个赛季里,各级职业联赛的参赛俱乐部名称都在使用赞助企业冠名,直到2020赛季结束。
2020年12月14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正式公布了足球俱乐部中性化更名政策,要求各家俱乐部要在年底前提交新名称。从2021年赛季起,俱乐部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将失去参赛资格。
按照中国足协的具体规定,俱乐部注册官方名称规范:行政区域+俱乐部名称+足球俱乐部+企业组织形式;俱乐部名称不能超过4个汉字。俱乐部报名简称或球队名称规范:行政区域+俱乐部名称;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称,不得使用非汉字。名称中不得含有俱乐部任何股东、关联方或控制人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称;也不得用名称相似或近似汉字词组。
本赛季中超联赛参赛队伍的名称,全部都属于中性名称:山东泰山、上海海港、广州、长春亚泰、北京国安、深圳、广州城、河北、上海申花、河南嵩山龙门、沧州雄狮、重庆两江竞技、武汉、武汉三镇、梅州客家、浙江、成都蓉城。28年前职业甲A开幕留用到现在的旗号只剩下山东泰山、北京国安、上海申花三家,而且他们背后的主赞助企业早已经都换了。
足球俱乐部名称里不能使用主赞助企业冠名,使得主赞助企业的广告价值打了折扣,对俱乐部的投入基本上成了慈善事业。大部分企业,是不愿意这么做的。而且,从甲A时*开代**始到现在,主赞助企业,也就是足球俱乐部的母公司,在看待足球俱乐部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当成总公司的一个足球事业部,并不当成一个独立企业。俱乐部使用中性名称,对总公司来说就是明显的疏远,投资热情不会像以前同名时候那么高。
俱乐部名称中性化是方向,最好是在足球环境较好时候实现。在低谷期,维护企业积极性以及其他各种利益更为重要。2020年年底中国足协强推俱乐部名称中性化,显得不合时宜。
2、禁止球队外迁,限制俱乐部流动
2016年10月31日印发的《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转让规定》(下文简称《转让规定》)中有关禁止职业俱乐部跨省转让的规定。

俱乐部禁止跨省转让规定出台,是1994年到2015年的21年期间,发生在中国足球俱乐部身上的转让事件接近200队次,其中前10年的甲A和甲B期间,发生的转让、迁移、解散、破产等行为多达127队次,同一支球队甚至出现过四易其主的情况。而很多地方政府、球迷,甚至媒体,都是反对球队转让外迁,所以才有了禁止职业足球俱乐部跨省转让的规定。
应该承认,俱乐部外迁很伤害原注册地政府、球迷、媒体的感情。但是,有“往高处走”的机会时候,俱乐部应该有“择良木而栖”的选择权。最近两年,不少俱乐部都在原注册地举步维艰,希望中国足协取消禁令,允许俱乐部外迁改善生存环境。
树挪死,人挪活。作为企业的职业俱乐部应该有自由流动,甚至在环境恶劣情况下“外迁就食”的机会。外迁禁令,其实是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画地为牢”。这两年的低谷期里,一些俱乐部希望外迁寻求更好生存和发展环境,已经有了冲破外迁禁令的动机和动力。
3、限制球员薪资,还是仇富心态作祟
甲A时代,中国足协就颁布过限薪令,因此导致各家俱乐部和球员之间签订阴阳合同。2004年,谢晖(对,就是现在的大连人队主教练)和曾经的东家重庆力帆闹翻脸的薪资纠纷,就是因为阴阳合同对工资、奖金的约定有差异导致的。

因为阴阳合同的存在,所以甲A时代的限薪令最终流于形式。中超时代则在“金元足球”后期,中国足协又把限薪令提上了日程。
2019年11月20日,中国足协通知,各职业俱乐部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草签协议、新签合同和续约合同,暂缓签署个人工作合同的对象为各职业俱乐部一线队和预备队的国内球员。一个多月后,“限薪令”不期而至。按照其规定,中超联赛俱乐部普通国内球员在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为新合同,其税前顶薪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入选国家队的球员,其顶薪标准上浮20%(适用国脚的认定标准也同时出台)。外籍球员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为新合同,新签工资不得超过税后300万欧元。而仅过了不到1年,中国足协于2020年12月24日推出了“加强版限薪令”,上面规定,中超一线队普通本土球员税前顶薪由1000万降到了500万人民币(税前),国脚亦不再享受薪资标准优惠政策。
有消息显示,中国足协将在2022年推出新版限薪令,普通本土球员顶薪为税前300万人民币,外援顶薪不得超过税前200万欧元。每家中超俱乐部单季投资最高限额由之前的6亿元减半至3亿元。
欧美联赛,甚至美国NBA,都有各种各样的限薪措施,不过大多还是根据当事俱乐部财务平衡进行要求,很少直接对个体球员薪资进行限制。只有甲A和中超,才直接对个体球员的最高薪资进行限制。其实,2019年的限薪令已经没有什么存在感,因为中国足球的烧钱运动已经接近尾声,所谓的豪门俱乐部已经烧得精疲力竭,烧不动了。即便没有中国足协的限薪,这些俱乐部也会主动限薪。
对个体球员的最高薪资进行限制,还是仇富心理驱动的一刀切手段,积极意义有限。就如甲A时代,俱乐部及背后的资本认为值得,即便是做阴阳合同也会给球员开高薪;到了“金元足球”末期,即使中国足协不下限薪令,俱乐部及背后的资本主动也会给球员们降薪。限薪,大多时候都是中国足协在勇当背锅侠。
未来: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2016年10月宣布俱乐部外迁禁令,2019年12月宣布限薪令,2020年12月强推俱乐部名称中性化……经过中国足协三届班子连续五六年的各种骚操作,中国足球联赛“劣币”泛滥,死水一潭。
对资本而言,一哄而上的时候都是行情涨势的时候;对于现在中国足球持续下滑态势,资本是唯恐避之不及的。通过各种限制手段,职业俱乐部已经丧失活力,国内职业联赛有名无实。中国足球低谷阶段,应该有更多疏导、鼓励政策,而不是固守着继续限制。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改善足球行业小环境,吸引新的更有朝气的行业企业进入,才能实现投资职业足球的资本更迭,给中国足球注入新的活力并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