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段时间,我每次和别人聊知识产权,都会扯一扯正在进行的世界杯。不,是聊世界杯顺带一下知识产权。本届俄罗斯世界杯,最让人印象深刻地不是“梅西、勒夫、内马尔慌的一批,萨拉赫已经不慌了”,而是多次超神发挥的裁判。是的,本届世界杯的裁判,改变了足球比赛,颠覆了人们对足球的认识。
大家懂的,我说的不是一个人,准确来说我谈论的不是人,是视频助理裁判VAR。

视频助理裁判VAR

本次世界杯,视频助理裁判多次发挥重要作用,比如格里兹曼为法国队罚进的第一个点球,是足球史上第一个裁判根据视频助理裁判组的提示查看录像后判罚的点球;而内马尔为巴西赢得可能会打破僵局的点球,裁判通过查看VAR录像后改判取消也是历史首次。可以说,VAR改变了比赛走向、结果甚至是足球历史。而这项技术,是本届世界杯“专利扎堆”其中之一。


所谓VAR视频助理裁判技术(Video Assistant Referee),它有两层含义(我也是查百度的):一是视频助理裁判员,二是包括视频助理裁判员和配套装配、流程、规范等在内的一整套辅助判罚系统,旨在通过高科技的力量实现精准判罚。其实质是使用视频回放技术帮助主裁判作出正确判罚决定。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介绍,截至目前,VAR技术的全球专利申请量为2007件,其中,中国专利申请为198件,核心技术集中在三维重建、虚拟视点合成等方面。全球涉及足球比赛领域VAR技术的专利申请约400件,美国排名第一,日本、德国、中国位列其后,国外在该领域的申请主体有谷歌、索尼等,国内的申请主体主要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已经被广泛运用和被球迷熟知的专利技术,是门线技术GLT。

门线技术GLT

在裁判无法通过肉眼判断足球是否整体越过球门线时,该技术就能派上巨大用场。该技术因2005年曼联和热刺的一场比赛中,所有裁判都没有看到球过门线而导致热刺最后一分钟进球被吹无效,而引发国际足联开始测试。还记得上届世界杯英格兰将会扳平比分的那个任意球吗,兰帕德踢得是好球,可是当时并没有运用门线技术。
上述两个世界杯中最重要的专利技术的使用,在足球界引起了激烈讨论。赞成使用的人认为这能使得比赛更公平公正。而反对的人认为这会影响比赛的流畅性,并减少比赛带来的争执的乐趣。那么,你怎么认为呢?难懂体育竞技不是要追求公平公正的乐趣,而是追求争执的乐趣吗?

回到上述两个技术,都与本届世界杯另一个专利技术密不可分。那就是使用在了世界杯官方用球上的NFC芯片技术。

NFC芯片技术

本届世界杯用球“电视之星18”(Telstar18),是一款采用了全新拼块设计的足球,同时,本次世界杯创新性地在比赛用球中加入了嵌入式NFC芯片,这相当于给比赛中的每颗足球增加了身份证,观众只需在手机上*载下**一个与比赛相关的APP,即可查看足球的专属信息及在比赛中的运行轨迹、运行弧度、球员的踢球力度和射门技巧等,从而增加观众参与比赛的互动乐趣。通过进行全球专利文献检索后发现,截至目前,NFC芯片领域的全球专利申请量为9734件,其中中国专利申请5188件,核心技术包括数据采集、通信支付等。

这个官方用球虽然先进,但是好像质量很一般啊。已经有几个球在比赛中出现漏气情况了。据说,这些球由阿迪达斯发布,好像是我国东莞一个企业生产的。

可能有人会有疑问了,假如俄罗斯有相应的的NFC专利权授权和保护,那么进口中国生产的足球,是不是专利权就被侵犯了呢?是不是说俄罗斯不保护这项专利了呢?
当然不是,这样俄罗斯的专利权人不得急的跳起来啊?事实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规定。而中国和俄罗斯都是该公约缔约国。
首先,巴黎公约第五条A第(1)项规定了,专利权人将在本联盟任何国家内制造的物品进口到对该物品授予专利的国家的,不应导致该专利的取消。
其次,公约第五条之四对“利用进口过的专利方法制造产品的进口”问题作出了规定。如果一种产品进口到对该产品的制造方法有专利保护的联盟国家时,专利权人对该进口产品应享有,按照进口国法律,对在该国依照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有点拗口难懂,其实就是,进口国有对专利进行保护,而作为专利权人,让渡了进口权益的同时,他国造产品和本国专利产品一样,对等的,权利人享有一样的权利。
文丨秋杰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9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