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是体育界最早实行职业化改革的项目,是我国体育改革的先行者、探索者。然而今年以来,中国足协多名官员相继被查,揭开了影响中国足球发展的黑幕,中国足球又一次面临重新出发的选择。在足球职业化改革的路途上,曾有3个时间节点有望开启我国足球职业化的正确路径,带领中国足球走上康庄大道,一是甲A开赛后;二是男子足球队进入世界杯赛场和中超联赛组建后;三是恒大连夺中甲、中超桂冠,在亚冠赛场获得冠军后。
然而,中国足协没有抓住有利的时机,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诉求,解决好各类矛盾,未制定好管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打造出良好的足球发展环境。比如:恒大重金投入,带火中超后,足协手握大把资金,却没有因势利导,依靠扩充联赛金字塔结构,来进一步夯实足球发展基础,提升足球从业人口。不懂得用市场手段来调节球员价格虚高的状况,反而视恒大为“金元足球”的罪魁祸首大加鞭挞,对其给中国足球带来积极意义的一面认识不足。
我国自1994年开启足球职业化改革,建立职业联赛己近30年时间,至今所建立的三级职业联赛体系仍基础不牢,联赛规模不大。目前职业球队只有48支,近一半省(区)在一、二级联赛没有职业球队,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足球事业发展的需要,不利于足球人口和足球消费的进一步壮大。2016年以来,虽经中乙联赛持续扩军,2019年三级联赛职业球队规模一度达到64支。但因球队生存环境不佳,造血机能不足,又逢三年疫情,加之足协有关政策又操之过急,时至今日,全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球队数量又回落到扩军前。
一、职业联赛体系存在的问题:
1、联赛基础不强。 表现在各级别联赛层级过少,赛制不成熟,比赛数量少,未形成稳定的金字塔结构,对职业联赛的支撑力度不够。我国目前只有中超、中甲、中乙3个层级职业联赛,第4层级是全国业余性的中冠联赛,第5、6层级是会员协会组织的省域超级联赛、甲级联赛,还有些地级市有第7层的超级联赛和第8层级的甲级联赛,总层级大约为8级(目前、第5、6、7、8层级形成时间还不长,很多还是短期联赛或会赛性质,离一周一赛的联赛还有距离)。
而世界五大联赛国家的联赛层级普遍在10级左右,其中,英国最多达24级,职业联赛4级;西班牙有9级联赛,职业联赛4级;意大利有9级联赛,职业联赛3级;德国有12级以上联赛,职业联赛3级;法国有14级以上联赛,职业联赛3级。我国的联赛无论从层级、比赛数量,还是从赛事的稳定上,都与之存在很大的差距。
2、职业球队不多。 现行三级职业联赛每个级别只有16支球队,上下一般粗,没有形成金字塔结构,造成职业球员过少,各级别联赛球员间缺少激烈的竞争,难以形成流动的局面,青年球员生存发展空间也受到限制。比如:江苏苏宁解散后,其一线队竟然还有球员陷入无球可踢境地,只得栖身于非职业球队。
现世界五大联赛国家中,排名居前的英国职业联赛球队92支,西班牙职业联赛球队82支,意大利职业联赛球队100支。职业球队比赛多,为青训和梯队球员的接续培养,提供了更多的比赛机会,各种水平和状态的职业球员均可在各级别联赛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3、俱乐部生存环境堪忧。 足球职业化改革开启以来,球队退出频繁。初步统计,已有超过70家职业足球俱乐部球队先后解散退出。其中,自2020年中性化队名政策推行以后,至今年2月底,就有38家职业联赛球队退出解散,而最让人震惊的是,2021年江苏苏宁刚刚夺得2020年中超冠军,即宣布解散。今年开赛前夕,已经获得中乙准入资格的珠海琴澳又官宣退出,使足协不得不紧急启动递补程序。这些俱乐部退出或解散,有多种原因:有的是因为达不到职业俱乐部准入条件,如:八一队;有的是因为球队降级,或遭受处罚,投资商兴趣不再,如:广州松日、青岛海利丰、云南红塔等;有的是因为感觉遭受不公正对待,对足协和足球发展环境失望,愤而退出,如:大连万达、武汉光谷等;而近期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一刀切的中性化队名政策。 这违背了改革的初衷,矫枉过正,极大地打击了投资商的投资热情,迫使长期扎根足球的国安、亚泰等公司退出,使武汉长江、河北等球队投资商主动宣布退出,更使潜在的投资商却步。很难想像,排斥资本入场,就能带来球队的稳定和固定住球迷?就能让更多的俱乐部成为百年老店?就能让足球运动更纯粹、发展得更好?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将证明足协是好心办了坏事,最终结果会事与愿违。须知,资本需要的是引导和恰当的限制,而不是排斥和敌视,缺少了资本的青睐,联赛俱乐部生存环境将更令人担心,中超将再难获得大的影响力,再难成为“世界第六联赛”。
二是俱乐部普遍性的欠薪。 近年来,由于对金元足球限制过迟,球员价格虚高,再加之2021年后球队冠名收入取消,又叠加了三年疫情的影响,致广大中小俱乐部经营困难,难以为继,每年在联赛准入环节都要刷掉一批俱乐部,如:今年中乙的广州城、昆山、长安竞技等。致使联赛规模难以壮大,反而较前些年有所萎缩,很不利于打造稳固的金字塔结构的职业联赛体系。
二、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联赛体系
我国地域辽阔,南北纬、东西经跨度大,参赛观赛成本高,气候差异很大,这在足球发达国家几乎都没有先例,因此我国的职业联赛设置应立足于这个实情,要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联赛体系。为减轻气候差异对比赛质量的影响,也为了节省参赛球队的参赛成本和球迷的在途时间,更好地培育球迷文化,从长远来看,很有必要参考美国NBA,分区组织比赛。具体而言,除顶级联赛中超之外,中甲、中乙联赛都应划分为南北两区,以传统地理线秦岭--淮河为界,设北部赛区和南部赛区,分别独立运行,再下一级的联赛则应更进一步地缩小范围。
为加强南北赛区的交流,衡量南北赛区的水平,每年联赛结束后,可以举办南北对位的擂台赛,即冠军对冠军、第二对第二、第三对第三,以此类推,以激发竞争和荣誉感。
1、建立四级职业联赛体系。
我们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发展足球这项运动至少需要建立起4级职业联赛体系,需要涌现出更多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在现有三级联赛基础下,应抓紧组建第4级别中丙职业联赛,打牢职业联赛的基础。
2、扩大职业联赛球队规模。
在现有基础上,中超基本维持现有格局,目标规模为18支球队,南北方大致平分秋色;中甲分南北两区,每区16队,基本相当于每个省(区、直辖市)拥有一支球队;中乙分南北两区,每区20队,稍多于中甲,可视之为中甲的后备力量,足球发展落后省区可望在这一级别联赛中拥有自己的球队;中丙要进一步细分为8个赛区,南北各4个,每区计划16-20队,数量可单可双,不作固定,球队总计在128-160支之间,基本相当于每2-3个地级市拥有一支球队。
3、 重组中丙职业联赛。
要把中丙联赛作为我国足球职业联赛的 基础工程 来建设,为中超、中甲、中乙培养后备人才,筑牢职业联赛基础。给中超中甲球队后备力量提供比赛机会,为成绩突出的青训球员提供逐级上升的台阶和成长机会,让中超中甲退下来的球员能继续发挥余热,让广大球迷拥有自己的球队,在家门口就能够颀赏到精彩的足球比赛。因此,中丙联赛必须实行特殊的政策:
(1)进一步缩小范围。 中丙联赛应进一步划小范围,在北部赛区、南部赛区的基础上分片设置赛区,以城市群分布状况以及地域经济文化联系来划分,便于进一步节省参赛观赛成本、壮大球迷人群。如:北部设东北、西北、华北、中北(含河南、山东两省)赛区,南部设东南、西南、中南(含湖南、湖北、江西3省)、华南(含广东、广西、海南、福建4省区)赛区,各赛区独立运行,对接中乙。计划用12年的时间,每个赛区扩军至16-20支队伍,作为职业联赛的基础。
(2)整合原预备队联赛。 为增强中超中甲球队球员储备,为青训队员提供比赛成长机会,将原效果不佳、沦为鸡肋的中超中甲预备队联赛重新整合进来,规定同一俱乐部只能有一支队伍在同级别联赛参赛。参考西班牙第4级联赛作法,要求中超、中甲预备队报名参赛,充实联赛金字塔结构,以强化青训效果,增加足球就业人口,促进体育消费。
(3)吸引资金投入热情。一是 实行差异化队名政策。允许球队冠名,支持球队获得企业赞助。如球队升上中甲,再按中超中甲的要求对队名予以规范,但球队名称稳定在10年以上,则应予以认可不再改名; 二是 稳控球队投入水平。要加强球队年度财务审计,监控赛区球队投入,设置高于平均投入的上限,将平均投入控制在“ 百万 ”级别,稳定投资商参与热情,保持联赛的长期稳定。
(4)积极培育球迷。 从优化足球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设置三年的免门票政策,把球迷请进场, 积极培育基础球市,扩大联赛关注度,由全国足协申请专项资金对每支球队主场进行补贴,争取三年后,中丙能达到场均观球人数千人以上。
4、调整改良现有政策。 要遵循足球发展规律,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干预,当前有几项政策急需抓紧调整到位。
(1)加快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 尽快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所确定的组建联赛理事会的目标,率先组建中超职业联赛理事会,成员由每家中超俱乐部选派1名理事,足协选派2名理事组成。整合现在联赛组织管理机构,在联赛理事会的领导下,全面接管中超联赛的日常管理和营运,让联赛参与主体,在足协的监督下,共同协商制定赛事组织、运行等各项制度。
要理清联赛理事会与中超公司的关系,目前足协在中超公司的股权占比过高,不利于体现全体俱乐部的利益,应由原占比36%缩减至10%,其他18支球队各占5%,这个股权结构有利于保证大部分俱乐部的利益,有利于凝聚共识,也有利于发挥足协的调控引导作用。
足协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营造良好的足球发展环境,完善职业联赛体系,抓好联赛的基础性工作,将中超的经验逐渐复制到中甲、中乙、中丙等联赛上来。要专注于各级别国家队的建设,完善队员选拔机制,统筹好国家队和俱乐部需求。
(2)调整队名中性化政策。 实行务实的队名政策,我国的队名政策不可东施效颦,人云亦云。我们汉字汉词含义丰富、博大精深,非其他文字可以比拟,甲A以来出现的不少球队都是寓意丰富、极具美感、值得长久流传的名字,比如:四川全兴、大连万达、北京人和、山东鲁能、江苏苏宁、河南建业、广州恒大等。
相*中反**性名政策推行后,结果不尽如人意,引起很大的争议。如:广州恒大改为广州队、河南建业改为河南队、浙江绿城改为浙江队、河北华夏幸福改为河北队、广州富力改为广州城队,根本毫无美感。而且涉嫌使用全运会的地方队名,容易造成混淆,这实际上也是俱乐部的无声抗议。
而上海上港改为上海海港则引起很大的争议,很多本来是中性的地名或其他美好寓意的名字,因为企业使用了或者有其中的一个字,难道就剥夺这个企业的投资权吗?这很没道理!从根本上说,我们要遏制的是俱乐部频繁的改名冠名,让人无所适从,让球队球迷没有归属感,而不是名字本身。实际上,俱乐部只要有了一定的历史沉淀,从俱乐部本身到球员到球迷,都会带有感情,不会轻易更名。
还有一些俱乐部现在虽然符合中性名政策,其实也很不规范,如:辽宁沈阳城市队、上海嘉定汇龙队,出现了双层地域名,按此逻辑,那用三层地域名又可不可以呢?因此,队名规范应建立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不该用一纸通知就直接主导了队名改革。
调整完善队名政策, 一要 允许老俱乐部复名,恢复投资者信心,为球市重回繁荣奠定基础; 二要 出台俱乐部名称规范办法。统一采用一层地域名+2-3字俱乐部名,允许低级别联赛中乙中丙球队冠名,吸引赞助商入场,提升赛场商业价值; 三要 限制更名的周期,防止俱乐部频繁改名; 四要 引导俱乐部进行股份制改造。如俱乐部名称带有投资商印记,则规定俱乐部三年内必须实行股份制改造,且原投资商必须转让50%以上的股权,引入制约力量,让其面临失去俱乐部控股权的危险,面临俱乐部重新改名的危险,从而提前消除投资商退出无人接手的风险。
(3)完善限薪令和限投令。 限薪和限投在当前情况下,有其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但是总的来说,这是有违市场经济原则和足球发展规律的,应该逐步把权力还给俱乐部。
一是可以探索工资帽制度。 实行工资总额在球队支出中占比封顶,球员个人工资在所有球员工资中占比封顶,在封顶范围内,让俱乐部自主确定每个球员的报酬,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二是遏制俱乐部投入过快增长。 强化俱乐部年度财务审计,监控同层级俱乐部的赛季平均投入,挖掘分析大数据信息,对下赛季俱乐部的投入设置一个科学合理的上限,将中乙、中甲的平均投入控制在“ 千万 ”级别,确保中甲投入不过“ 亿 ”。假如:今年中超俱乐部平均投入2.5亿,则下年度可设置1.5倍增速的上限,抑制某一俱乐部的投资冲动。这个增速的上限要充分征求各参与方的意见,取得共识,既不能让参与者在很悬殊的投入下竞争,又不能强求平均,失去联赛的活力。
(4)调整U21政策。 饱受诟病的U23政策,在运行6年后终于终结,原以为新政会遵循规律,更接地气。然而我们看到,取而代之的U21新政仍是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本质上仍然是拔苗助长,起不到所期望的作用,反观日本的U21政策则合理得多。关于男子发育,老祖宗在中医经典《黄帝内经》中有言 “三八肾气平均,筋骨劲强”,不到21岁的青年身心发育还没有完全成熟,身体状况还没有进入最佳的状态,能进中超一线队或替补名单的本就凤毛麟角,原来的U23政策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将表现优秀的青年队员提前选拔到中超球队,却当不上主力,打不了替补,长期不能参加正式的比赛,只能是占用宝贵的名额,徒增球队的成本,相反会影响青年队员的成长。
因此新政必须及时作出调整, 一是 应该 按 照主流联赛的做法,对中超球队不作要求,中甲球队要降低要求,由5名减少至2名,取消始终在场的规定。 二是 让优秀青年球员多在中乙、中丙联赛中去参加比赛,积累经验。让他们从正式比赛中脱颖而出,逐步升级至高一级别联赛,增加青年国家队员的厚度。
三、职业联赛体系的搭建路径
( 详见附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体系构建计划表 )
如何稳妥有序地实现联赛扩军目标?在短时间内构建起上述联赛体系,做到在不降低现有联赛的水平,既不违背规律,拔苗助长,又使体系搭建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是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要充分沿用现体系,在中超、中甲、中乙各16支球队的基础上,首先组建中丙联赛,打好扩军的基础。2024年开始实行中乙持续扩军,分区独立运行,至2031年实现南北区各20支球队目标;2028年实现中甲扩军24支,分区独立运行,至2030年实现南北区各16支目标;2028年实现中超重新扩军至18支。最后,至 2035 年中丙各区实现16支球队以上目标。
1、首先组建中丙联赛 。参赛球队初始来源:一是中超中甲预备队30支(新升级的中甲队第二年要求组队进入),这是中丙联赛组建的基础,为后备球员提供实战机会,有利于中超中甲球队增强球员厚度和青年队员培养,后期有部分球队会进入中乙,少数可能会升至中甲,将起到很好的预备队锻炼作用;二是降级的中乙2队;三是中冠联赛决赛阶段后8球队8支;四是各会员协会联赛冠军球队约40支;共计80支左右,分8个赛区,每个赛区8-10支队伍(西北赛区目前没有中甲中乙球队,队伍数量稍有不足,可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实行主客场双循环赛制,前期各区升1降1(中冠联赛升入16支球队,每年职业联赛体系净扩军8支球队),2035年后各区升1降2,与中乙中冠实现稳定对接。
2、中乙持续扩军。 中乙中丙之间,连续几年实行分区升1降1(总计升8降2)、升1降2政策,为中甲、中超扩军打下坚实基础。中乙目标是扩军至南北赛区各20队,之后稳定实行升3降4,各区前3升中甲,后四降中丙。
3、中甲分区运行。 中乙分区后,南北区前2从2025年起连续两年升甲,2027年南北区前4升甲,助力中甲中超扩军。2028年中甲扩军至24队,分成两个赛区比赛,前两年南北区总计升3降2,2030年达到各区16队目标后实行总计升3,分区降3(即各区冠军升超,第2名视中超降级情况而定,后3降入中乙)。
4、 中超稳步扩军。 中超以现规模运行5年后扩军至18支,实行后3名降入中甲政策,倒数第3名视情况打附加赛。
四、各级别联赛升降级情况分析
1、中超18队。 后3降级,降级率16.7%。如降级球队分属南北区,则降1升1,降2升2。如降级球队全部集中在一个区(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但肯定也会出现),则:各区冠军升级,待降级的倒数第三与同区的中甲第2名进行附加赛决定升降级名额。这时中甲球队一区多一支球队,一区少一支球队。如何解决?
办法: 将江河之间淮河两侧的球队,和秦岭以南的陕南地区球队作为机动球队,抽签决定一支球队参加另一区的比赛,待南北区重新恢复平衡时,这支球队再回归原来的赛区。
2、中甲南北区各16队 。各区升1降3或升2降3,合计升3降6,升率6.3%-12.5%之间,降率18.8%,总和升降率28.1%。
3、中乙南北区各20队。 各区升3降4,升率15%,降率20%,总和升降率35%。
4、中丙分8个区 。各区球队数量不一,在16-20队之间。各区冠军升级,后2名降级,升降率在15%-18.8%之间,有利于球队的稳定。
综合分析上述数据,中超降级率和竞争度与德甲联赛相当,比其他四大联赛竞争更为激烈;中甲降级率较高,但升级较难,竞争将较为激烈,总体上有利于支撑和提高中超联赛的竞技水平;而中乙升降率达35%,超过三分之一,竞争将更为激烈,有利于作为中转站促进上、下级球队的流动;中丙作为职业联赛基础,升降率不宜过高,便于保持联赛基础的稳定。
联赛扩充计划完成后,我国前三级别联赛球队将达到90支,再加上第四级联赛,职业球队将达到200支以上,大大夯实足球人口基础,扩大足球消费和就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足球文化需要。
足球被称为世界第一运动,在我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她关系到民族的精气神和尊严。相信随着我国足球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足球人口大大增加,人才源源不断的涌现,我国足球必将实现全面发展,实现《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所确定的目标,国家男足跻身亚洲前列,进入世界强队行列。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