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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禁止燃放*花爆烟竹**的规定》将正式实施!12月24日,随着城阳区公布禁止燃放和销售*花爆烟竹**范围区域图,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花爆烟竹**禁燃区域已全部确定!快往下看,你家所在区域要禁放吗?
《青岛市禁止燃放*花爆烟竹**的规定》(以下简称《禁放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放规定》要求,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花爆烟竹**燃放规定由“限放”改为“禁放”。
根据《禁放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面禁放*花爆烟竹**;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建成区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全面禁放*花爆烟竹**!其他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本辖区内禁止燃放*花爆烟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对民用机场净空区域等特殊区域禁止燃放*花爆烟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截至24日,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花爆烟竹**禁燃区域已全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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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
据微崂山(崂山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消息,从2020年1月1日起,金家岭全境,中韩除未进行整村改造村落外全境,沙子口、北宅、王哥庄建成区禁止燃放*花爆烟竹**。
城阳区
从城阳区获悉,城阳区公布禁止燃放和销售*花爆烟竹**范围区域图,范围为以区政府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204国道(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北段)与青新高速(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南段)连线。
黄岛区
黄岛区禁放*花爆烟竹**范围:海岸线(东方时尚),翠岛路(含东方时尚),山川路,映山红路,海西路(含牛心山以东区域,峡沟村、明月海洋科技园),灵山湾路,玉泉路,东岳西路,菊花山路,玉锦路,双凤山路,珠山北路,背儿山路,204国道(含郭家小庄村、姜家洼子村),石寨山路,凤凰山路(含王家河岩村、郑家河岩村),背儿山路(含安口村、薛家岭村、水城村),两河路,隆和水岸、凭海临风北侧在建路,凭海临风东侧在建路,东岳东路(含青岛电影博物馆),白果树河,胶州湾东路(含北高家庄村、林家庄村、蒋家店子村、开山口村、毛家山村、青岛小镇、朱戈庄村、高家台村),昆仑山南路(含富春江西路以南高家台村以东区域、八里庄村、台子沟村、杨家洼村、戴戈庄水库以东以北区域),小珠山以东、以北(含西山子村、大南庄村),疏港高速,团结路,云台山路,龙首山路,海岸线(洋河入海口),以上路沿线与东、南海岸线形成的封闭区域。
根据《禁放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制作*花爆烟竹**;在禁止燃放*花爆烟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花爆烟竹**!
不论是重要节日、结婚庆典、重大活动,还是民间的“开门鞭”、“财神节”等都一律不允许燃放*花爆烟竹**!
如您在禁放区域内发现*花爆烟竹**销售摊点,请拨打110、12350举报。
距离《禁放规定》正式实施仅剩一周,在此提醒禁放区域居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保护青岛蓝天。
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闪电新闻、微崂山、崂山公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