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说,说了就重罚你!不准做,做了就取消你注册资格;不动手,动了手就禁赛+罚款,这是我给中国足协3月16日出台的新版纪律规定的“三不”概括。
过去有一个著名小说叫《22条军规》,但中国足新出台的这份纪律军规可不止22条,足有115条之多,但最核心的内容,只要记住了我上面总结的这“三不”就算抓住了重点。如果你不止是一个吃瓜群众,而且还是一个职业球员,那我恭喜你了,2021年请记住中超“三不军规”,否则吃不了,让你兜着走!
下面我们说一说这“三不”军规究竟是哪三条禁忌。
第59条规定:球员或官员利用公共媒体或比赛日在体育场内或其周边地区出现“挑起敌意和*力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至少给予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18个月,并处罚款至少30万元。
听明白了么,这是官话啊,我给诸位翻译一下,概括一下,这就是“不准说”。乱说的后果是“停赛1年半,罚款30万。”
以去年中超第二阶段京鲁之战为例,赛后两队都对当值主裁判很生气,鲁能这边蒿俊闽、王大雷、金敬道都说了狠话,比如:蒿俊闽赛后在社交网络上写道:“要这么玩的话,就不太好玩了。” 金敬道则的质疑是:“这是水平问题还是素质问题?”
国安这边更狠,俱乐部在官网上发布评论认为“黑暗不会永远笼罩大地”;董事长周金辉甚至表示:“比赛可以输,但是绝不容忍黑暗的存在。”
虽然足协以前就有过不允许俱乐部相关人员评论裁判的规定,但对京鲁两家去年赛后对裁判的认责并没有动真格,今年有了“新三不政策”后,恐怕后果就严重了。
再说第64条: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超过裁判指定的计时时间5分钟),视为罢赛,将给予取消注册资格并罚款的处罚。
这一条概括起来就是“不准做”!你做了,并超过5分钟,就会被视为罢赛。其后果一是取消俱乐部的联赛注册资格,二是罚款。这等于既要你命,又要你钱。狠不狠,你自己惦量吧。
我们再看下一条,即第56条:球员和官员在赛前、赛中、比赛暂停、中场休息、或赛后参与打架斗殴的,将至少给予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8场,并处以罚款8万元。如果因上述原因,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将处以至少5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这一条军规,我概括为“不动手”。
现在小结一下,在新版115条中国足协纪律规定中,核心就是“三不”:即不许说,不准做、不动手。
有吃瓜群众肯定会问:中国足协有这权利么?
我给一个可能会让你不高兴的答案:还真有。
为什么?因为中超、中甲、中乙三级职业联赛的赛事所属权归为中国足协,不是有一句广告词:我的地盘我作主,我的头发我自由嘛。在联赛这一亩三分地上,作为行业最高组织与管理机构,中国足协当然有权利制定各种游戏规则,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游戏规则。
如果你不满意,你可以像苏宁、泰达一样,我不玩了,拍屁股走人,中国足协也无可奈何,但你要留下来,对不起,你就得按我制定的规则去踢。
明白了吧。但是啊,中国足协的这一制度体系也存有一个大漏洞。
我们想一想这“三不”的起因,十之八九是裁判执法不公或错漏判后果严重而引起的,对吧。像刚才咱们所说的去年的京鲁大战。
公开场合不许说,那么,俱乐部有了意见如何表达呢?中国足协设置了一个申诉委员会,可以接受来自俱乐部的投诉,中国足协将之称为表达意见的正常、合法渠道。
足协申诉委员会接到俱乐部投诉后,会进行调查,包括对当事双方的面对面询问,但从过往的经历看,十之八九申诉委员会不会做出反映俱乐部利益的决定。俱乐部的各种投诉不是不受支持,就是被驳回,这等于是说,申诉委员会不过是中国足协设置的一个公义程序而已。
因此,有没有可能在足协之外,有一个第三方裁决机制呢?这事在今年*会两**中,体育界别的代表和委员们都有关注,也有相关提案。比如,组建中国的体育仲裁法庭,当在足协内部的申诉机制不能满足需要时,俱乐部可以将官司打到体育仲裁法庭,这样不仅程序上有公义,而且裁决的结果会更让当事多方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