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CNSPHOTO提供)
媒体调查发现,自2015年初国家有关部门发文禁止网络平台销售彩票以来,各网络售彩平台纷纷转型,除借用体彩、福彩元素自行开发竞猜游戏外,还推出各种*彩博**性质的游戏,甚至以购物之名行*彩博**之实。
2016年5月24日,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查处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继2015年4月八部委叫停互联网售彩一年后,管理层面对网售问题再次明确表态。在如此语境下,一些网络售彩平台竞相“转型”,借竞猜游戏行赌博之实,甚至自制“伪彩票”,诱使众玩家沉迷其中,这显然是监管部门始料不及的。
因依托于虚拟的网络,国内网络彩票自诞生以来,对其的监管就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彩票销售过程中造假、暗箱操作等现象层出不穷。在此种情况下,叫停网络彩票是必须的,在网络售彩未解禁之前,任何形式的网络售彩行为均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有的网络售彩平台自制“伪彩票”从事赌博活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查处。
网络“伪彩票”暴露了监管软肋。虽然彩票业发展了近30年时间,但在彩票监管方面,只有《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与销售暂行管理规定》等原则性规定作为依据,尚无正规法律出台;特别是,新兴的网络彩票更是一个监管盲区。以至于,不仅网络彩票禁而未绝,而且进行赌博的“伪彩票”也充斥网络,这显然值得监管部门反思。
针对网络彩票,简单的全面禁止、“一刀切”全网叫停,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在信息时代,既然彩票网络化已成大势所趋,那么,适时放开网络彩票也是一种必然。因此,在网络彩票放开之前,研究制订网络彩票管理办法,并先行在优秀网络企业进行试点,显然是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特别是,应尽早出台专门的彩票法,对传统彩票和网络彩票依法进行监管。只要制定好准入机制、公益分配原则、实施细则等,并做好监管,规范有序,同时控制好资金、安全和防沉迷等风险,规范网络售彩就并非难事。再者,一旦网络彩票重新放开后,对技术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既需要系统建设,又需要各种物化的投入,比如建设国家级的数据系统,做好跨区域的结算规则,等等。只有法律规范和技术监管*管双**齐下,网络彩票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伪彩票”才能失去生存土壤。(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