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扬仇恨文化的沪媒呢?虹口站苏宁夺冠广告被破坏,苏球迷要追责

宣扬仇恨文化的沪媒呢?虹口站苏宁夺冠广告被破坏,苏球迷要追责

11月20日,在江苏苏宁夺得队史上的首个中超冠军后,在上海的江苏球迷出资,在虹口足球场地铁站投放了写有“江苏是冠军”的广告,但是,不到半天时间就被人为破坏了。

对此,投放广告的在沪江苏球迷团体发表声明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声明中称:捷报传来,让我们一众如痴如狂,大家遂决定在上海应援我们热爱的、挚爱的家乡球队。

但海报正式上架上海地铁,却在不到半天时间内,受到过激球迷的无故毁坏,同时,虹口足球场站管理方在没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我们应援的海报揭换。

宣扬仇恨文化的沪媒呢?虹口站苏宁夺冠广告被破坏,苏球迷要追责

我们的海报主体是江苏球迷的肖像和简短的汉字“江苏是冠军”,且我们通过了严肃及严格的广告审核,现不到半天被揭换掉,何故?

我们的海报在地铁官方工作人员揭下前,被个别过激球迷无故损毁,我们务必追责。部分过激球迷,在我们的海报前放上菊花、花圈等丧祭用品,并在地铁站内*放播**哀乐,这种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及人格*辱侮**,同时绑架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我们将主动向上海警方提供。

海纳百川、大气谦和是上海的城市精神,在沪江苏球迷亦把上海视作第二故乡,我们热爱上海,也热爱家乡,我们希望上海这座城市,可以包容我们对于家乡球队的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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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事件,到底谁是谁非?这里面,显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合同契约精神和法治精神,其实更有涉足球文化的范畴了。

首先,在沪的苏宁球迷,当然有祝贺自己家乡球队夺冠的权利!这一点,任何人不能剥夺。

但是,江苏球迷如何庆祝和祝贺,也显然要讲究方式,不能违背球迷文化中的“公序良俗”,这也是不可少的一条!

比如,假如是申花或上港夺冠,将“我们申花或上港是冠军”的海报,也贴到了南京苏宁主场的车站上,江苏球迷会无动于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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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苏宁球迷将“我们江苏是冠军”投放到申花主场旁的虹口地铁站时,就要将心比心了:因为,这显然会被上海球迷视为一种明显的“挑衅行为”了!

所以,苏宁球迷虽然可以在上海,以某种方式庆贺苏宁夺冠,但却不能将海报贴到对手球队的主场附近了,如果是投放到上海的电视台,或是上海的报刊,以及上海其它地方,则上海的球迷们显然就不会反应如此激烈,并进行破坏和下架广告了吧?

其次,也不得不说,即使苏宁球迷的海报有不妥之处,但其是经过广告公司的审批备案后投放,如果有反对意见,可进行投诉,经由正当程序要求撤下,而这种上海球迷自己污毁海报的行为,也不可取,其行为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损毁他人或公共财物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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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这里,不由令人想起不久前的另一件事:有上港球迷组织中的成员,因与申花球员合影,被上港的这家球迷组织开除了。

此事引发争议后,竟有一家公司驻地在上海的体育媒体——“贝克足球”,其发表了与众不同的一篇文章,题目就叫《足球想提升要从球迷开始,仇恨文化不可少》的文章,其竟公然提倡“球迷仇恨文化”,也真的是亮瞎了人们的眼睛!

那么,现在请这家沪媒站出来吧:这难道就是你们要提倡的“球迷仇恨文化”吗?

第一,江苏在沪的球迷们,你们刻意将自己的夺冠海报,给贴到申花主场所在的虹口地铁站,你们能否认不是有故意、刻意的挑衅意图和效应吗?你们这样做的结果,显然就是制造出了一种“拉仇恨”的效果!

第二,而上海球迷对此的反应方式:损毁海报,摆放花圈等行为,显然也符合这家沪媒提倡的“球迷仇恨文化”之特征了——如此拉仇恨、引争议、造纠纷,甚至走向违法行为的做法,难道就是这家沪媒提倡的“仇恨文化”,真正所要的结果吗?还是长点心吧,球迷可以提倡“忠诚文化”,但“球迷仇恨文化”却决不可取!【原创评论:瑜说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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