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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19年以来钦州市法院审判的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叶某等四人贩卖*品毒**案(多次零包贩卖*品毒**)
基本案情
被告人叶某是以贩养吸人员,通过贩毒获利,被告人叶某甲、罗某、黄某某、梁某某分别协助叶某贩卖*品毒**,在2018年10月21日至12月16日期间,上述被告人分别向7名吸毒人员贩卖*品毒**6次,每次贩卖的*品毒**数量为0.1克至0.4克*毒冰**,贩卖*品毒**共计4.49克。
裁判结果
钦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叶某甲、罗某、黄某某、梁某某贩卖*品毒**,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构成贩卖*品毒**罪。在共同犯罪中,叶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叶某甲、罗某、黄某某、梁某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叶某是累犯、*品毒**再犯,应当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叶某、叶某甲、罗某、黄某某、梁某某犯贩卖*品毒**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期,罚金3000元至1000元不等,追缴叶某的违法所得1145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上诉至本院,本院经审理,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梁某运输*品毒**案(立功、从轻处罚)
基本案情
梁某在2018年10月29日下午与一个绰号“马骝”的男子约定,向该男子购买80克*品毒***洛因海**。之后,梁某以谈生意为由,欺骗他人驾驶一辆小轿车搭其去到上思县,以28000元的价格向“马骝”购买了一包*品毒***洛因海**。在返回到钦州市钦北区大寺至贵台二级公路那前村路段时,梁某被公安民警查获。经称量,查获的*品毒**净重为79.96克;经鉴定,该*品毒**检出有*洛因海**成分。
裁判结果
本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梁某非法运输*品毒***洛因海**79.96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运输*品毒**罪。梁某既是累犯,又是*品毒**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同时,梁某向公安机关举报了他人贩卖*品毒**的犯罪线索,经二审查证属实,构成一般立功,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二审改判上诉人梁某犯运输*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三:高某容留他人吸毒案(聚众吸食新型*品毒**)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3日22时至4日凌晨,被告人高某在其家中一楼客厅内,容留吸毒人员高某甲、高某乙、邓某某、吴某吸食红牛饮料兑冲“神仙水”冲剂、以追龙的方式吸食*品毒**“*粉K**”(氯胺酮)。4日上午7时许,高某甲、高某乙、邓某某、吴某、被告人高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现场搜缴了疑似*品毒**“神仙水”冲剂2包(净重1.9克)及吸毒工具托盘等物品。经鉴定,搜缴的疑似*品毒**“神仙水”冲剂中均检出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成分;吸毒工具托盘附着物检出氯胺酮成分。
裁判结果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提供场所供多人吸食*品毒**,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品毒**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1.9克、吸毒工具,予以没收。
案例四:赖某*私走***品毒**案(通过物流方式从国外购买*品毒**)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份,赖某为吸食*麻大**,其跟之前在广州认识的外国人“托尼”联系,双方约定采用货到付款方式的进行*麻大**交易。为逃避海关监管,由赖某向“托尼”提供两组虚假的收件人和收货地址。2018年5月12日10时许,钦州海关缉私分局民警在钦州市某邮政速递物流部将正在取件的赖某抓获,从其领取的国际邮包内查获疑似*麻大**花两包。2018年5月15日,钦州海关缉私分局民警对从美国寄运给赖某的第二个国际包裹进行现场拆封检查,发现该包裹内装有疑似*麻大**花三包。经依法称重,两次共查获疑似*麻大**花共378.92克。经鉴定,查获的疑似*麻大**花均检出*麻大**酚、四氢*麻大**酚成分。
裁判结果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在明知是*品毒**的情况下,故意与他人合谋从境外*私走***品毒**入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私走***品毒**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被告人赖某犯*私走***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元;被告人赖某用于作案的三台手机及两张身份证予以没收,缴获的378.92克*麻大**花予以销毁。
案例五:高某贩卖*品毒**案(在校学生贩毒)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7日期间,被告人高某(17岁)先后4次在接到吸毒人员黄某欲购买*品毒**“*粉K**”的电话后,便向杨某(另案处理)购买*品毒**“*粉K**”,之后携带*品毒**到约定地点与黄某进行*品毒**交易,从中赚取差价共计150元。
裁判结果
钦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非法贩卖*品毒**,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构成贩卖*品毒**罪。被告人高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高某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追缴被告人高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950元,上缴国库。
前段时间
警方破解了一起贩毒事件
而令人震惊的是
贩毒者不是我们认知中的中年人
而是一批00后
*品毒**已经悄悄流进校园
恶魔就潜伏在我们孩子身边!
家长讲述事件经过
儿子今年已经上初中了,在我和他爸的心里,他已经是个大孩子了。他一直乖巧,学习成绩也不错。直至前天晚饭时,有两个警察敲开我家门,我整个人都崩溃了……警察进来就说我儿子涉嫌贩毒。
作为一个母亲,我第一反应是“不可能”。我本能的站起来将儿子护在身后,一直对警察说着“不可能”。警察从儿子书包搜出一些花里胡哨的贴纸,然后走过来准备带孩子回警局审问。

▲第三代新型*品毒**“邮票”外形像贴纸
我推开了他们“这不过是小孩子玩的贴纸罢了,你们要干嘛?”他们告诉我,这不是孩子玩的贴纸,这是新型*品毒**,叫LSD,是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而这种*品毒**无色无味、甚至一碰皮肤就会沾毒。
我赶紧穿了外套给孩子他爸打电话,让他去警局,我也紧随警车来到了警局。一路上我用手机百度“LSD”,手机“啪”的掉在了车上,我颤抖着捡起了手机。原来警察从儿子书包中搜出来的那些花花绿绿的贴纸正是最新型的*品毒**,毒性是我们所知道*洛因海**、*毒冰**效果的数倍。
而这种*品毒**微量致幻效果就很强、吸食方式也非常简单。皮肤接触即可吸收,口服后会出现扭曲视图、看到和听到不存在东西的现象,产生幻觉。

▲科学家拿自己做迷幻剂实验,注射过量 LSD 后的幻觉 / 纪录片《和海豚对话的女孩》。图片来自知乎
吸毒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吸食后的十二个小时内发生了什么。而这种吸毒的“疯狂”过后,吸毒者的情绪会迅速低落,产生轻生、自残的行为。

到了警局后,我一直在外面走来走去,等待着审问结果。孩子他爸也赶来,焦急的打听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在我们煎熬万分的时候,警察带着儿子从审讯室出来了。
他们说,儿子是被人利用运毒,他自己并不知晓这是*品毒**。并说,如今新型*品毒**很多已经把运毒渠道从社会中转移到学校里。因为未成年人最好控制,又不会被怀疑。

我紧紧的抱着脸色发白的儿子,还好儿子没事。以前觉得*品毒**离我们很远很远,原来它就藏在我们身边。作为父母我们总是想给孩子最好的,但是这些不法分子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我们的孩子。
隐蔽性极强的新型*品毒**
近年来,新型*品毒**的造型越来越“可爱”。无疑,那些坏人已经瞄上了我们的孩子们。像奶茶一样的*品毒**,光看外表根本和奶茶一般无二,甚至冲泡后还有浓浓的奶香。

▲伪装成“奶茶”的*品毒**
小熊饼干一样的*品毒**,正是小学生们最喜欢的零食。

▲“小熊饼干”*品毒**
巧克力外表的*品毒**,正是学生中流通最广的零食。连小孩子最喜欢的跳跳糖都没有逃脱毒贩的魔爪。

就连“开心果”也摇身一变,成了毒性比*头丸摇**更猛烈的“危险果”。





“开心水”“蘑菇”“浴盐”“阿拉伯茶”……太多太多的例子数不胜数。就当我们以为*品毒**还离我们生活很远时,它已经悄悄尾随上了我们的孩子。
有一些孩子,因为被校外闲杂人员称兄道弟,而帮忙运输贴纸*品毒**还不自知。有小姑娘因好奇去酒吧玩,有个朋友递给她“邮票”让她贴着玩,因为保持警惕,她只是接过来并没有贴在舌头上。但第二天她醒过来时,已经不记得发生过什么。酒吧老板说,小姑娘一个人在酒吧中大喊大叫十几个小时,精神异常,也没人听懂她说什么。

在我们所有人的认知中,*品毒**都是需要吸食,但是新型的*品毒**一碰即可中毒。而且它们伪装成“可爱”的模样,混迹在学生群体内。我们的孩子还小,还没有多少分辨能力,而能保护他们的除了相关部门,就只有我们自己。
面对新型*品毒**侵蚀孩童,家长怎么办?
*洛因海**、病毒的致死是因为长期吸食而导致免疫下降或者戒毒的折磨太痛苦而自杀。但“邮票”的致死,却是在接触*品毒**后的求死念头。

我们的孩子还这么小,还没有看过这个世界。我们辛辛苦苦带他们来这个时间,处处保护,却总有坏人要利用他们、伤害他们。于父母而言,这是万万不可姑息容忍的。
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父母,一定要将文章转出去,让其他的父母都看到。伪装性极强的第三代新型*品毒**层出不穷,除了有关部门的打击外,做父母的一定也要谨慎,并且做到以下几点:
1.对新型*品毒**的新闻图片多多关注,并且让孩子认这些图片,以免步入不法分子的套路之中。
2.告诉孩子尽量不去酒吧、迪厅、网吧、ktv等场所,若孩子要去一定要告知父母和那些人去,哪个包间,几点回家,并保持手机畅通。
3.对孩子间“流行”的新玩意,多留一份心。
4.不要接近闲杂人等,尤其一些校门口所谓的“大哥”。
5.给孩子讲*品毒**的危害,告诉它一旦吸食便没有回头路,千万千万不要碰。
所有的父母都不容易,愿我们一起为孩子搭建起“防毒”的保护伞,一起共勉。
内容整合:钦州新闻网、钦州海腾网、南宁警方、南宁政法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