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祭祀及有关的物事如祖庙、牌位和礼器有约束与警示的作用,并作为氏族凝聚的象征,神话则赋予氏族徽章,以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英雄神话几乎总是千篇一律地讲述宗族祖先的功德行为,他们正因此而在祭祀时受人赞颂。帝王自然可以通过宣扬祖德的办法来谋取最大利益,但无论任何等级的统治者,都必须靠行动取得自己的地位。
*文章节选自《美术、神话与祭祀》(张光直 著 三联书店2023-5)

道德权威与强制力量
如前所述,城邑、氏族和宗族的分级分层,组成了一幅理想化的政治结构图。一般情况下,这个系统可能正常运转,但它的平衡终究是脆弱的。每个氏族都宣称自己是神的后裔,并为统治权而奋斗;就神话的意义来讲,它们即非全部,至少大多数都有资格取得这种权力。氏族内部的宗族也分化为很多等级,它们日益分散,相互间的地位差别日益缩小,变得相对而无明显的界限。换言之,亲族制本身已不能严格维持层序体系,不得不把其他因素引入这个平衡面中来。
对维持众多竞争者的政治平衡最有影响的因素之一,便是以“功”(merit)为基础的价值评判。生而具有治人的资格还不够,还必须靠行动赢得被统治者的拥护,才能真正取得统治权。为何周朝而不是夏朝或商朝成为天命的统治者?《诗·大雅·皇矣》的解释如下:
皇矣上帝,临下有赫。
监观四方,求民之莫。
维此二国,其政不获。
维彼四国,爰究爰度。
上帝耆之,憎其式廓。
乃眷西顾,此维与宅。
上帝的裁判,均以统治者的成与败、放纵与节制为基础。这种裁判便称为“天命”。它将选择的权力归之于“上天”,正是周人观念的典型反映。夏、商是否使用这个观念尚有疑问,但统治权须以“报应”(deservedness)为基础的观念,无论基于上帝的认识还是基于被统治者的认识,至少可以追溯至商代。当然,夏朝的王权并非夺之于另一个王朝,便无须为它所占据的至尊地位做任何道德辩解。但殷商却夺了夏的统治权,而且,确实为自己的行为大大辩护了一番。《尚书》中有一段文字,是商朝建立者汤在讨伐夏桀的路上对其部众的训词:
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夏桀的下场最终也成了商代末帝纣的下场。商纣暴虐无道,为人痛恨,周人于是举兵伐之。孟子将此二人斥之为“残贼之人”、“一夫”,杀死他们是正义的惩罚,不可与弑君同日而语。

河南郑州商代城墙遗迹,高约2.5米
于是,政治王朝的覆没是由于君王无道,失去了统治的资格;新王朝的建立者*翻推**旧王朝,成就了功业,这是符合民众心愿的行动。古代中国的王朝循环与文明的盛衰并无干系,它仅仅意味着个别社会集团政治命运的变幻,其领袖取得或失去建立统治的道德权威。
显然,把“功”说成建立统治的基础,这大概是儒学的理想。然而,商周两朝的确曾借这个观念来证明自己统治的合理性。因此,这个观念可视为古代中国权术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此,只要读一读《尚书》便可明了。此外,前文所引《尚书》的文字已说得很清楚:新王朝的道德权威仅是金币的一面,另一面便是恫吓:“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使统治集团能够将其威胁付诸实行的强制力量,主要根源于何处?

商代卜辞中的“族”字。它在图中有几种写法,大小不一,相互间略有差异
“族”本身,大概就是最重要的社会强制组织。族规即是社会的基本法律。“甲骨文的族字包括两个部分:上为一面旗帜,下为一支箭,其本义为军事组织。丁山这个解释已被人们普遍接受。古代中*旗国**帜与*队军**的联系人所共知,甲骨文中‘族’被表现为战争中的行动团体。其规模大约平均一百人,由来自一百个家庭的一百个男子组成。因此,族的首领不仅是宗族或分支宗族的长老,同时也是军事头目。他的日常吩咐也须像军事命令一样得到服从。冒犯族长会招致严厉惩罚,如断肢以至处死。“王”这个表示所有宗族最高首领的词,据说是从刑具钺上的图案演变而来。在中国青铜时代,制造*器武**,包括制造威猛的战车上的部件,是青铜的主要用途之一。

两件商代铜钺。左边一件(高约40厘米)出于河南安阳殷墟;右边一件(高约32厘米)出于山东益都苏埠屯,这一地区可能为与商代同时的另一个国家所控制。

近年在殷墟发现的商代车马
族内的行为规范于三代时期汇编为礼。大多数研究中国法制史的专家都认为:礼实际上便是法。长老控制族人之权表现为祭礼对宗族成员的束缚。同一父系宗族的成员都视自己归同一男性祖先的后裔,祖先祭祀就象征着这个事实,并将其具体化了。《仪礼》中交代了有关仪式的过程和细节,但我们最熟悉的还是与这些祭典有关的具体物事。首先是祖庙,它不仅充作祭祀的活动场所,而且本身就成为一个象征,既为仪式的中心,也是国家事务的中心。祖庙分为若干等级,大概与宗族的分层相契合。《左传》(襄公十二年,公元前562年)称亲族有三级:一为姓,二为宗,三为族,又谓祖庙也分三等:宗庙、祖庙、祢庙。这些亲族首先都有一座与之地位相当的神庙,作为亲族秩序的中心。《礼记·曲礼》中说:“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礼记·曲礼》。祖庙及有关物事的重要性,反映了祖先祭祀在周代制度中所占的重要地位。《礼记·祭统》说得很明白: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
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惟贤者能尽祭之义。《礼记·祭统》。
为了强化“自中出生于心”的礼仪,王者要定期巡守,看领主们的祖祭是否行之无误。据《礼记·王制》,如发现祭祖不符规矩者,领主即被贬黜。如讨伐敌国和敌对政权,要捣其祖庙,夺其祭器,以彻底毁灭之。

两种不同等级的祖庙。左边的属于周王,立国者的庙位于正中,每边各有三座远祖的庙。右边的属于一位封建领主,每边仅有两座庙
如果说祭祀及有关的物事如祖庙、牌位和礼器有约束与警示的作用,并作为氏族凝聚的象征,神话则赋予氏族徽章,以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英雄神话几乎总是千篇一律地讲述宗族祖先的功德行为,他们正因此而在祭祀时受人赞颂。《国语·鲁语》和《礼记·祭法》都提出了同一个原则,以判定某位祖先能否享受祭祀: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此族也,不在祀典。《礼记·祭法》。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祖先们能赢得今天的地位,并非仅靠出身,而是凭功德,这一点上文已经做了分析。神话是商周祖先祭祀系统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显贵家族)热衷于使每一点传统都保持生命力,以证明其先祖为有权有势的圣贤和仁慈宽容的领主;他们的对手和敌人则是*反造**的恶棍和卑鄙的小人,注定会一败涂地,断绝香火”。《礼记·祭统》中有段文字,大概就带有这种观念:
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
帝王自然可以通过宣扬祖德的办法来谋取最大利益,但无论任何等级的统治者,都必须靠行动取得自己的地位。氏族的祖先一定是文化上的英雄。姒姓氏族和夏朝的创立者大禹据说制伏过洪水。有关先商时代的传说讲道:子姓氏族的始祖契,曾在夏禹宫廷中任司徒,并协助大禹治水。据《史记》(司马迁著于公元前1世纪)记载:商汤有德,其猎网四面敞开,鸟兽竟自入其中。汤还有功德之行:天旱,汤以身投火,祀而求雨。雨怜恤之,降而灭火,汤免于焚。姬姓始祖后稷教人民种麦菽等作物,是仁义的英雄。

传说中的周代祖先后稷的画像
三代以前的神话君王都是文化方面的英雄人物,至少记录祖先生活的人是这样讲述的,这些记载多形成于周代后期或汉代。三皇五帝中以归于黄帝的功业最突出。他是圣祖中第一位伟大的军事首领:他为夺取统治权与蚩尤相斗,在中国史上第一次大战——涿鹿(位于河北)之战中打败了他。据记载,黄帝还造车、做船、制铜镜、盖屋、始蒸饭、做弓,又发明了一种足球。其他发明则归于他的臣下:苍颉作书,伶伦造律吕,大桡作甲子,雷公和岐伯论经方。

美术、神话与祭祀 张光直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作为一名学贯中西的考古学家,张光直“一直主张中国的古史研究不属于狭窄的专业,而应当是由各行各业的专家——包括史学家、考古学家、美术史家、古文字学家、古地理学家、理论家等等——携手一起从各方面、各角度,利用各种的资料来从事进行的”。《美术、神话与祭祀》便是他对此所作的一个尝试。虽然张光直自称这是一本写给一般读者而非专业学者的“小书”,但它实际上却又是一本学术性满格的著作,用该书2001年版校译者陈星灿的话来讲,“这是站在学科顶峰的人,才能写就的大手笔,也是张光直先生一生研究中国上古史的综合性论述”。

张光直作品系列(九种)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22-7
张光直(1931-2001),杰出的华裔考古人类学家。祖籍台湾,自称“番薯人”。生前担任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系教授、美国科学院及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台湾“中研院”院士。
“张光直作品系列”,收入其最具代表性的重要著作九种:《考古学:关于其若干基本概念和理论的再思考》《商文明》《中国青铜时代》《美术、神话与祭祀》《考古学专题六讲》《古代中国考古学》《中国考古学论文集》《考古人类学随笔》《番薯人的故事》。
这些涵盖考古学理论、古代中国考古学、考古人类学等诸多领域的专著、论文集、讲座,以及学术文化随笔和记述个人经历的回忆录,曾经在数十年间陆续以中英文出版,在国内外学术文化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三联版“张光直作品系列”九种较为完整地呈现了考古人类学家张光直一生的著述面貌,也凝聚了他毕生从人类学的角度解释中国考古学材料的研究精华,具有经典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