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选秀制度是为了防止连联盟中球队实力差距悬殊,维护联盟精彩程度的一个制度。目前大体就是联盟战绩最差的几支球队获得状元签的概率最大,后面按战绩概率依次减少。选秀一共两轮,每轮都是30个名额。被用状元签选中的球员就是本届状元,也就是第一轮的第一顺位。
首届选秀制度是从1947年开始的,当时是地域选秀制度,这一制度一共持续了20年。我现在也没搞懂地域选秀制度的具体操作方式,查了一下也没有查到。我理解就是只能在当时选,那这个肯定更利于大城市或者大学多的城市了。很明显这个就没啥公平性可言了。
从1967-1984开始,NBA选秀制度又回到了简单粗暴的状态,直接由东西部战绩最差的球队猜硬币正反面来决定状元签归属——猜中的球队获得状元签,没有猜中的获得榜眼,其他选秀顺位按照战绩排列,战绩越差顺位越高。这个制度也不是很公平,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到一个赛季的中期以后,没有希望进入季后赛的球队就疯狂摆烂,去争取联盟倒数第一的位置,所以说也不是所有的倒数第一都没人争。这时候倒数第一的争夺应该比争第一名激烈多了,这就导致观赏性严重不足,多支球队进行摆烂。
最具代表的就是在1984年,NBA各队争相摆烂的情形达到巅峰,因为这一年大学里边出了几名公认的潜力股,分别是哈基姆-奥拉朱旺、迈克尔-乔丹、查尔斯-巴克利等人,他们任何人都足以改变一支球队的命运。于是火箭、公牛等球队开始疯狂摆烂,争相以输球为荣,火箭最后17场输掉14场,公牛最后15场输掉14场,步行者最后8场输掉7场……最后火箭用状元签选中奥拉朱旺,公牛用探花签选中乔丹,摆烂策略大获全胜,摆烂球队也是赚的盆满钵满。
这个选秀政策明显不合理,1990年,NBA对乐透抽签方式进行改革,这才产生了与现在选秀方式相近的政策。开始改用机器*奖摇**的方式——把编号为1-14号的14个乒乓球放在一个容器里,从这个14个球中拿出来四个,不计数字先后数序。相当于是只组合,C144。取掉11-12-13-14这种组合,一共是1000种,这一赛季中战绩最差的会获得250种,也就是有25%的概率获得状元签,剩下球队按战绩依次降低。参加选秀的球队只能是当赛季未进入季后赛的球队。状元签的概率改变了几次,总体还是战绩越差概率越大。目前稍的乐透制度中,战绩最差的球队获得状元签的几率从25%降到14%,和战绩倒数第二和第三的相同,战绩倒数第四(12.5%)和战绩倒数第五(10.5%)获得状元签的几率也达到10%以上。调整之后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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