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广西来宾警方向媒体公布:广西来宾和广东警方密切配合,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10.17”假冒品牌车用机油案,全链条摧毁了跨省的特大犯罪链条,仅广西来宾和广东警方就移送起诉涉案人员25名,涉案金额达22亿元。
案情摘要
2018年,南宁市一家名为“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自称为品牌机油代理商,长期向南宁市望州岭一带多家汽车修理厂销售涉假*牌套**机油。众多车主购买了该假劣汽油并使用后,车辆发动机出现异常。

经过长达6个月的侦查,一个以广州市为中心,向全国各地销售涉假*牌套**机油的庞大制售假网络浮出水面。
2016年以来,唐某俊等制假团伙在广东佛山南海区、广州白云区、增城区城乡结合部租赁待*迁拆**厂房,
首先,从广州白云区的邓某勇处购入各种型号规格的原料机油,从广州增城区的萧某豪处购入各种假冒品牌的油瓶、盖、商标标识、纸箱等全套包材,组织亲戚、同乡灌装加工成假冒品牌成品机油。
接着,利用互联网和微信朋友圈发布“高仿”“超高仿”广告,依托微信群、QQ群发展在广西南宁、玉林、梧州等地汽配城经营机油销售门店的林某伟、黄某龙、韦某怡等作为代理商,通过物流批量销售,每天产销量达300至1000瓶。
最终,通过不法汽车修理厂和养护店以正品的价格和名义销售给广大车主。

2019年5月29日,在广东广州、佛山和广西南宁、玉林、梧州等地抓获唐某俊等57名涉案人员,捣毁大型灌装制假窝点、储存批发仓库18处,查扣假冒“美孚”、“嘉实多”、“壳牌”、“长城”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车用机油成品5000余瓶、空油瓶27万余个,用于制假的原料油27吨以及大量制假设备和纸箱、商标标识等假冒机油包装材料(市场正品价值达2000余万元)。经审查,依法刑事拘留14人。
目前,来宾警方已依法将林某清、唐某俊、萧某豪、邓某勇等14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全案涉案总金额达22亿元。

调查发现,涉案假冒品牌机油主要是将*私走**原油和废旧机油提炼后,按照所假冒机油型号的闪点、粘稠度等指标进行简单的调制加工制成,生产环境和工艺简陋,质量难以保证,长期使用极易引起发动机、变速箱出现的损伤。
法治在我心
维权在我行
如果你的爱车
因使用假机油而造成车辆损害
你应该如何进行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赋予消费者依法求偿权。即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有消费者行使追偿权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
练就“火眼金睛”
对假冒伪劣产品说“不”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编辑:桂法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