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昆明市首期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培训在市级行政中心昆明会堂举行。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永强在开班式上致辞表示,在未成年人保护受到前所未有重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如火如荼的今天,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需求越来越大,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职业前景越来越好,希望参训学员切实提高技能,积极参与办案,推动司法社工专业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云南省未司指导小组副组长鲍德珠讲话指出,未司项目在云南省过去几年的探索实践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但也存在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足、工作成果达不到司法机关要求等问题,希望相关从业人员借助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培训机会,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能,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保护。
培训环节,昆明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市未司指导小组副组长管宏亮以“加强协调注重沟通”为题给学员授课,强调在开展合适成年人工作过程中要在犯罪预防、参加讯问(询问)、社会调查、司法分流等环节与司法机关及社区、家庭等的沟通协调。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杨迪以“未成年人检察与司法社会工作的合作与发展”为题,围绕为什么要合作、怎样合作,给学员讲授了未成年人检察与社会工作的合作历程、合作依据及合作前景,阐述了检察机关对司法社工专业支持的迫切需要及具体合作方式。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负责人、司法社工贺静就社会调查实务进行培训。贺静结合实践,通过典型案事例介绍了社会调查的概念、法律依据、调查要素、调查原则、工作流程等内容,重点讲解如何开展社会调查及如何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并通过现场模拟的方式,让参训人员对社会调查工作有了深入了解。
西山区检察院龙蕊、呈贡区检察院王文婷、官渡区检察院陈竹焕、盘龙区未司办负责人郑建勤、家馨社工机构负责人王湘妮分别就检察机关与社工机构的合作进行经验交流。
此次培训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一系列特殊制度和程序,以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要求的体现,目的在于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司法办案,发展壮大昆明市司法社工队伍,全面提升司法社工工作技能和专业水平,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保护。

下一步,昆明市检察院将联合其他部门一起对司法社工开展持续系统培训,并做好参训人员后续考核及资格认证,推动全市司法社工全部持证上岗,扩充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资源库,为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专业社会支持。
昆明市未司指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全市未司办工作人员及合适成年人、全市团属社会工作机构人员、全市两级检察院推荐的社会工作人员、相关社会工作机构推荐的志愿者以及全市十四家基层院未检负责人参加培训。
来源:昆明检察
责编:李冬雨
编审:沙兰梅
终审:钱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