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市哪些干部被查处?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邱晓禹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 邱晓禹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河东区监委)

●原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文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文胜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天津市纪委监委)

●原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广益接受监察调查

原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广益 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来源:天津市监委)

●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原经理侯雪刚接受监察调查

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原经理 侯雪刚 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天津市南开区监委监察调查。

(来源:清风南开)

●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六分公司原经理田伟接受监察调查

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六分公司原经理 田伟 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天津市南开区监委监察调查。

(来源:清风南开)

●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原经理张强接受监察调查

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原经理 张强 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天津市西青区监委监察调查。

(来源:廉韵西青)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傅海波决定逮捕

天津市公交集团第四客运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傅海波 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河西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傅海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德强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原二级调研员 刘德强(正处级) 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德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德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镇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担任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镇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宝坻区通报4起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强化通报曝光、警示震慑,现对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口东镇政府工作人员贾振月、上王各庄村*党**总支副书记兼村委会委员韩天阳疫情防控排查不严不细问题。

2021年8月,贾振月、韩天阳在负责辖区企业疫情防控宣传发动以及排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没有对排查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未能及时发现某企业一名员工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情况,造成防控安全隐患。 2021年9月,贾振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韩天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卜庄镇下王各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航对*党**员教育管理流于形式、*党**支部学习材料造假问题。

2019年至2020年,李航对村内*党**员管理松懈、措施乏力,对部分*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不仅没有及时教育纠正,甚至为了保证出勤率,弄虚作假在相关会议记录中虚填*党**员姓名,《*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与实际不符。 2021年9月,李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运行科科长张志佳在土地出让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实地探勘走过场问题。

2015年3月,张志佳在负责某地块出让工作中,既未向有关部门核实了解出让地块现状,也未在实地探勘时发现存在地上附着物的情况,致使不符合出让条件的土地出让,给企业项目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7月,张志佳受到警告处分。

●天津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田佩强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失职失责问题。

田佩强作为天津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对下属物业中心财务监管缺位,对负责收取物业费的工作人员失察失管,出现3名工作人员(另案处理)违规将部分物业费公款转入个人微信“零钱通”账户理财问题。 2021年9月,田佩强受到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宝坻)

宝坻区通报5起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强化通报曝光、警示震慑,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大钟庄镇宝芝麻窝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建忠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

2020年1月,大钟庄镇宝芝麻窝村重新发包部分已到期的集体土地,村委会共收取承包费现金191800元。该笔款项收取后,张建忠未按规定入账,后陆续用于支付村内杂工费和电费、购买相关物资、维修设施设备等费用,截至其被立案审查,仅剩余5507.02元。 2021年1月,张建忠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潮阳街道马家店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太新在占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7至2018年,潮阳街道马家店村因设施农业大棚占地向村民发放补偿款,按照规定,户口未在村内的在校大学生需符合入学前为本村农业户口的条件才予以发放。但在实际发放过程中,王太新为不符合领取条件的1名亲属(2016年9月就读大学前为非农业户口),违规申报领取了2年补偿款共计770元。 2020年12月,王太新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牛家牌镇南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树运虚报冒领植树造林补贴款问题。

2017年12月,牛家牌镇南河村在申报植树造林补贴亩数过程中,因申报地块中含有沟渠、道路等,确定的补贴亩数多于实际林地亩数。李树运在具体确定分配补贴亩数时,将多出的亩数分摊到部分承包林户上,其中李树运多领取21.7亩56420元。此外,李树运还从其他林户多领取的补贴款中取走4617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 2021年6月,李树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王卜庄镇西蛤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振川在发包村内工程中未履行民主程序,乱拍板、乱决策问题。

2018年10月,王卜庄镇西蛤窝村实施开挖耕地内泄水渠工程。韩振川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未履行相关民主决策、招投标程序,也未向镇政府请示汇报情况下,仅经村“两委”商议后便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2021年7月,韩振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方家庄镇北田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苏克强等3人超标准登记种植面积多发放粮食补贴款问题。

2016年、2017年,方家庄镇北田家庄村在核实发放粮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发的政策要求,登记种植面积1.1亩/人超出实际种植面积0.7亩/人,导致2年共超标准登记种植面积508.04亩,多发放补贴款48263.8元。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会计王永春作为具体负责登记人员,工作不细致,未严格执行政策要求核实登记实际种植面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苏克强、村委会主任苏克民对登记的种植面积不审核不把关,失职失责。 2021年9月,苏克强、苏克民、王永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宝坻)

宝坻区通报4起

问责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通报曝光、警示震慑,现将4起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金拓测绘中心原法定代表人李立臣等2人对测绘费用监管不严、失职失责问题。

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金拓测绘中心坐收坐支部分以现金形式收取的测绘费用,将23.588万元测绘费直接用于支付外业补助发放、日常开支等。李立臣和金拓测绘中心基础测绘部部长张连文,对测绘费监管不严,负有领导责任。 2021年3月,张连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月,李立臣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区教育局原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春利等2人对下属人员违规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失管失察问题。

2017年11月,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下属博爱福利印刷厂职工重新安置、资产进行清算,王春利和时任博爱福利印刷厂负责人贾学莲,违规将企业工人补偿金40.5156万元交由下属人员邸某某保管,且后续缺乏有效监管,款项被邸某某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王春利、贾学莲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2021年1月,王春利、贾学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交通局原公路管理所所长翟德昌、张杰对职工保险费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问题。

2015年至2019年,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现为公路养护中心)未将大额医疗救助金列入个人缴纳部分,导致由单位为职工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共计使用公款17.628万元。翟德昌、张杰先后作为公路管理所所长,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对社会保险业务信息掌握不全,对社保基数明细表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 2021年7月,翟德昌、张杰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牛道口镇宜城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熊永成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失职失责问题。

2019年,牛道口镇宜城村经“两委”商议,决定将发放剩余的27吨环保煤,按照每吨500元的价格变卖,共计得款13500元。该笔款项未按规定存在村集体账户,由个人保管。2021年4月,牛道口镇纪委初核期间,上述款项交至镇农经站专用账户。熊永成作为时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2021年5月,熊永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宝坻)

编辑 | 王秉文

二审 | 杨春治

三审 | 高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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