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全国哀悼日公告文 (抗疫全国默哀)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4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另外,国务院办公厅在3日上午发布的通知中指出:按照*旗国**法规定当天应当升*旗国**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旗国**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旗国**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默哀30分钟全国哀悼日新闻稿,国务院公告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

*安门天**降半旗默哀(网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旗国**法》在第十四条详细列出了各种下半旗志哀的情况。

《*旗国**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旗国**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旗国**法》第十四条还规定,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据此,今年4月4日下半旗志哀就是国务院根据上述《*旗国**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实施的。

对于降半旗具体操作的方法,《*旗国**法》也在第十六条作出说明: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旗国**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旗国**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进入21新世纪,我国还曾多次为普通公民的死亡降半旗志哀。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山发生8.0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一周后我国也举行了下半旗志哀活动。《北京青年报》报道写道:

2008年5月19日清晨4时许,2600多名各界民众赶到*安门天**广场。4时56分,*旗国**在《义勇军进行曲》中冉冉升起,在场的*旗国**卫士和民众集体肃立,行注目礼。4时57分40秒,*旗国**升到旗杆杆顶,在短暂的定格后开始缓缓下降,现场气氛凝重。汶川地震并非共和国历史上伤亡最为惨重的一次地震,但从那一刻起,共和国广场上的*旗国**第一次为普通公民的死亡降下了15米。

在这之后,为悼念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中的遇难者,*安门天**广场也降下过半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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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刘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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