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明确要求“把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鲜明指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鞋子合不合适,脚最能感受;干部工作效果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现实中,为何有的干部“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除了权力观、政绩观出了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在政绩考核中的感受和评价,没能转化为影响干部去留升降的“硬杠杠”。在这个意义上,要让“群众满意”得到实质性尊重,既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有必要进一步用好群众的评议结果。
决策需要群众来参与。决策是一种智慧,关键要科学、民主、透明。当前,改革攻坚已进入“啃硬骨”的关键期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而一项决策的制定、实施,往往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牵动着他们的切身利益。在决策过程中是否科学民主?项目是不是群众热切期盼的?效果群众最终满不满意?这都需要决策者好好“问策于民”。反之,那些不考虑群众利益,希图以“一刀切”“一言堂”的简单方式解决问题的决策,往往会因不科学、缺乏群众支持而难以落实。
考核需要群众来评议。如今,群众不仅“眼睛是雪亮的”,互联网时代也赋予了他们的“嘴巴是自由的”。每一名干部都生活、工作在群众当中,他们政治上坚定不坚定,思想道德纯洁不纯洁,能力素质强不强,精神状态好不好,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因此,只有将群众的监督延伸至干部政绩考核上,让群众“打分”,才会“考”出真实绩,“测”出好干部,从而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实绩需要群众来检验。“干部实绩怎么样,交给群众验一验。”把干部实绩的监督权交给群众,就是要看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何,群众高度关注的收入、就业、教育、养老等实际问题落实得怎么样。只有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如果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没有关注和解决群众身边的“堵点”“痛点”“难点”,必然带来大量短期行为甚至是竭泽而渔的破坏行为,群众自然也不会买账。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立起群众满意的“风向标”,凸显群众满意度的“分量”,那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也就会水到渠成。(安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