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报道广州有一小男孩走近11个月婴儿,故意一脚踢到了婴儿的脖子,事后婴儿母亲找男孩的母亲要求上医院检查,却遭到了拒绝,而且还放狠话,有事找她的律师!
事情详细经过
5月29日据新民周刊报道,前天,也就是5月27日,广州一女子带着她儿子进商店门口买水,小男孩看见商店内站着一女婴,就径直走进店里,随后趁店主没注意故意转身一脚踢在婴儿的头上,导致婴儿的头猛的往前一晃随后大声啼哭。据了解女婴是11个月大。

店主王女士听到女儿大声哭后,赶忙去哄。据店主王女士称:“男孩妈妈事后并没有教育小男孩,也没有询问过自己女儿的情况,只是简单的要求小男孩道歉,男孩却一直笑嘻嘻,并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而且开始还非常不情愿道歉。”

后面店主王女士查看监控才发现女儿被踢到的是脖子,而且年龄还特别小,怕有什么闪失,就找男孩母亲要求去医院检查。不料被男孩妈妈当场拒绝了。王女士无奈的报了警。而警方建议让双方调解,可没想到男孩妈妈不仅不愿去医院检查,还直接当着警察的面说“不用调解,你找我的律师。”随后就直接离开了。

到底是谁的错?
绝大多数网友看到此新闻,都是一面倒的指责男孩的家长,认为小孩子明显做错了事,却不承担应有的责任,还不分对错的去包容自己小孩,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的小孩子就应该受到惩罚,不能因为小孩子是未成年就可以逃避,未成年无法承担的责任理应由家长承担。
更有人表示不解:报了警,警察也在场,为什么可以和没事人一样说走就走?据了解,故意伤人可以判故意伤害罪,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一没管教二没收容教养,拍拍屁股走人是否太过嚣张?
如果我们自己碰到这种事到底该怎么处理?
店主提出去医院检查,这要求并不过分,毕竟是小男孩故意伤人的,而且小女孩还太小,身体是非常脆弱的。另外就算是不小心踢到,如果对方有什么损伤,家长也必须承担责任。
而且,这事说大可以大,说小也可以小,如果男孩家长了解情况之后当时就带着小女孩去检查了,没啥事的话这事也就过去了,我想店主一家也不会做出出格的事。当然咯如果有,也是可以寻求法律保护自己,我们要承担自己犯错误带来的责任,也有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义务。但是直接拒绝承担责任,并嚣张放狠话,这就非人作为了。

对此,网友们都表示很愤怒,“社会上这种孩子不好好教育的情况真的太多了,现在不教育,那以后就等着社会来教育你吧”
还有网友直接提议:应该直接踢回去,她自己不好好教育小孩,就帮他教育教育!
对此大家怎么看?如果是我们自己遇到这类似的事情,大家会怎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