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1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0月2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疆新**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5例(云南4例,广西3例,上海2例,山东2例,辽宁1例,河南1例,广东1例,陕西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河南); 本土病例28例 (内蒙古11例,其中阿拉善盟10例、锡林郭勒盟1例;甘肃9例,其中兰州市5例、张掖市3例、嘉峪关市1例;陕西3例,均在西安市; 宁夏2例,其中吴忠市1例、银川市1例 ;北京1例,在丰台区;贵州1例,在遵义市;青海1例,在海东市)。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7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414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3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419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947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055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0月2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疆新**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518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1511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6665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22061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4473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疆新**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6例,其中境外输入19例,本土7例(云南3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河北2例,均在保定市;贵州2例,均在遵义市);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3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84例(境外输入357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8737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311例(出院12006例,死亡213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7例(出院66例),台湾地区16349例(出院13742例,死亡846例)。(来源:国家卫健委)
咸辉主持召开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8次全体会议:迅速进入应急状态 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10月2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指挥长咸辉主持召开指挥部第18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平近**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再研究、再安排、再强化,强调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讲话要求,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立刻全面行动起来,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病毒传播快、溯源难度大、防控任务重。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和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紧紧围绕“控增量、治存量、管流量”,精准实施“封、管、关、停”措施,确保不发生死亡病例、不发生医护人员感染、不发生社区传染。
会议强调,要立刻果断行动,全面排查重点地区来宁人员,从严从快流调溯源,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扎实做好核酸检测,确保重点人员管控不漏一人。
●要严格防控措施,深入排查机场、车站、商超、酒店等重点场所,全面落实错峰限流、场次间隔、通风消毒、测温验码等工作要求,临时关停旅游景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分区分级分类落实医院、社区、学校防控措施,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阻断疫情传播。
●要全力救治病患,落实“四早”要求,统筹医疗资源,规范精准施治,做好院感防控,切实维护患者、医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保障物资供应,加强防护用品、检测试剂、医疗药品、救治设备的储备调度,切实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引导群众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不聚餐,形成人人了解防控、支持防控、参与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迅速“动起来”、全面“抓起来”、有效“防起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各市、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持续强化指挥调度,统筹抓好辖区防控工作;
●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指导各领域落细防控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尽好自己的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
要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疫情控在最小范围、影响降到最低水平。
自治区领导张雨浦、赵永清、李金科、杨东、王道席、陈春平、马秀珍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来源:宁夏广电新闻中心微信公众号)
重磅!10月22日起,宁夏发生疫情的县(市、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2号)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宁,须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凡9月23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居史人员,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三、凡入境未满28天的入境解除隔离入宁人员,入宁时须接受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并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宁后,须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并按规定接受健康管理。
五、发生疫情的地级市辖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当地,确需离开市域的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六、发生疫情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须开展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辖区内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工作。
七、自10月22日起,发生疫情的县(市、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有条件的进行线上教学。大中专院校实行封闭管理。
八、自10月22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和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商超、餐厅、农贸市场、酒店、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实行限流、限时、错峰等疫情防控措施;监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暂时封闭管理;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涉疫公共场所实行封控措施。
九、发生疫情的县(市、区)暂停各类线下会议和活动。其他县(市、区)近期原则上不举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和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程序严格报批。
十、个人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