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什么时间开始招生?
答:各学区小学7月10日开始,7月20日前结束。县城地区小学8月17日—19日摸底登记预报名,8月20日审核资料,8月21日公布录取名单,8月22日、23日报名。
2.县城地区小学片区如何划分?
答:今年我县招生政策还是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县城各小学划片范围与去年基本一致。
文成小学招收县城文成路以南、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东以北至太白路(劳保大厦站至兴隆路口站)以南地区县城户籍学生和城关镇城关村、南关村户籍学生,部分北关村户籍(太白路以南村社)学生和上汉村户籍学生。
一悟小学招收县城太白路以北、大成路以东至纬七路(李家庄棚改小区北侧)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南以东地区学生,部分北关村户籍(太白路以北村社)学生。
博雅小学招生范围为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西以南地区(主要小区有石油公司家属楼、紫金家园、一中家属院、管理局家属院、兴隆小区、亨威璟苑A区、万象新城、陇翔苑等)县城户籍学生。同时招生文兴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以南(包括陇翔苑)及环城东路以西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原籍户口簿等)。
朝阳学校招生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纬七路(李家庄棚户区北侧)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地区(主要小区有李家庄棚改区、家轩花园、金绒尚都、翰林院、恩玲中学家属院、检察院家属院、阡陌院住宅小区)县城户籍学生。同时招生文兴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以北及环城东路以西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原籍户口簿等)。
周前小学招收县城兰州市公路段家属院至兴隆路口站(不含公路段家属院)以东地区县城户籍学生、城关镇周前村户籍学生。同时招生环城东路以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县城地区小学具体如何招生?
答:各学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榆中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按照以下规定审核适龄儿童证件等资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一批次:县城户籍儿童
①入学条件:按照县城地区小学招生范围,适龄儿童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三种证明材料。
②招生顺序:各学校在登记时严格审核学生户口薄,按照有房有户(包括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有户无房(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的顺序自主招生。
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视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
③报名录取流程:
县城户籍儿童入学采取预登记、证件审核、自主录取的流程进行报名。
登记审核: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预登记、审核材料,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招生入学:学校按照顺序对县城户籍儿童依次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超计划及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儿童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①入学条件:需提供监护人县城居住证、本人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证明材料,已在县城购房的家庭,还要准备房产证等备用材料。
②招生顺序:学校依据学位空额,按照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县城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零时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招生入学凭证)。
第二顺序: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
第三顺序: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监护人尚未领取到县城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在各批次、各类别儿童招生完毕后,如仍有学位空额,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凭证签发时间顺序调配入学。
③报名录取流程:
随迁子女入学采取预登记,证件审核、自主录取的方式报名。
登记审核:随迁子女凭证件,在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如遇学校学位已满,再以文兴路、环城东路为界,在就近的博雅小学、朝阳学校、周前学校进行登记,学校依据购房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招生入学:学校首先对随迁子女中符合政策性保障标准的儿童进行排序,再按顺序开展各类别儿童的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
如遇片区内学校学位不足时,可根据实际进行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遇县城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招生录取时,则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周边学校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如不愿到调配的学校就读且未办理居住证的,视作放弃在县城及周边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自2019年秋季学期始,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4.初中什么时间开始招生?
答:7月15日开始,7月25日前结束。
5.新建的榆中县苑川中学如何招生?
答:榆中县苑川中学2020年秋季招生,招收和平镇方家泉村、大水洞村、桑园子村、东坪村、西坪村、冯湾村、骆驼巷村和金崖镇黄家庄村、火家店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响水学校、桑园子学校、骆驼巷学校、李家庄学校、方家泉学校、萃英学校、庆丰学校)及以上地区务工随迁适龄学生。
6.如何规范农村地区初中学生无序流动、盲目择校现象?
答:2020年严格按照招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范围外的择校学生,毕业后将不再享受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指标。连搭初中按照超范围招收择校学生比例,2020年降低享受对口分配指标比例。
苑川中学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在苑川中学就读的,三年后享受示范性高中统配资格。择校到其他任何初中学校就读的,三年后一律不享受示范性高中统配资格。
7.中考政策有什么调整和变化?
答:严格往届生(同等学历社会青年)报考普通高中的报名条件。2021年起,凡上年参加中考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往届生,不允许再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8.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何设置?
答:2020届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分为科目Ⅰ和科目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满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科目Ⅱ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4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生物、地理科目八年级已考完。
2021届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其中生物、地理满分各40分,生物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成绩作为中考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与“不合格”形式呈现。信息技术满分50分,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的基本依据。
9.中考报名资格和条件是什么?
答:(1)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均可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
(2)非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县连续两年初中学籍,有本县居住证,可以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县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4)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省内不受户籍限制,年龄不限。
(5)驻榆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申请到榆中县参加中考的,由榆中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榆中县考务办统一办理。
10.2020我县高中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市教育局今年下达我县高中招生计划1950人。其中一中、恩玲各700人,师范高中部、二中各200人,五中70人,七中80人。
1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标准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12.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的考生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为扼制盲目择校现象,均衡县内小学、初中生源结构,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对初一入学时在户籍招生范围内的毕业生实行统配降分录取。2020年我县继续实行优质高中(省、市级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分配比例为招生学校计划的60%,分配名额按照初中学校报审的毕业生数分配。若统配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生计划。
县城六中、九中两所初中享受示范性高中对口名额分配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初一入学时,户籍在六中、九中招收片内的三年在籍在校应届毕业生;二是必须填报对口高中志愿;三是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四是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13.普通高中如何开展自主招生?
答:2020年一中、恩玲自主招生名额各30名,师范高中部、二中自主招生名额各10人。自主招生学校7月23日组织考生报名,专业测试或面试定于7月25日组织进行。
14.中考照顾政策都有哪些?
答:2020年我县中考照顾政策共7项: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藏西**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藏西**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报考师大附中和兰州一中的考生须提供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口簿降10分录取。
15.中考成绩什么时间公布?成绩如何查询?
答:中考成绩8月3日公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当日直接从毕业学校查询,我县未开通网络和电话查询。
16.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何时开始?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8月10日开始,录取结果可在毕业学校或高中报名学校进行查询。
17.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咨询、监督电话是多少?
答:咨询电话:5229349(教育股) 5238726(成职教股)
监督电话:5221816(办公室) 5234925(*党**办)
榆中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