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基层部队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是我军的光荣传统。举办体育竞赛,应当熟悉竞赛组织管理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特点,熟悉竞赛组织工作的全过程。
部队体育竞赛的组织管理,有其特殊的规律。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计划与先期筹备;二是赛前准备;三是组织实施;四是赛后总结。

一、计划与先期筹备阶段
人们常把体育竞赛称为“没有硝烟的战争”。实际上,体育竞赛组织工作的程序也类似于作战和演习。在部队体育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中,先期计划筹备属于定下决心的“图上作业”。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拟定竞赛组织方案,拟定竞赛规程,确定组织机构和裁判队伍,制定各项工作计划等。在各类方案、计划的拟定过程中,要有周密的考虑和充分的准备,同时要注意运用计划网络图、工作流程图、目标管理等现代系统工程的管理技术,注意“多算”,力争“先胜而后求战”,避免“先战而后求胜”。
(一)制定竞赛计划
这里所说的竟赛计划,是指部队的年度体育竞赛计划,属于广义上的先期筹备范围。一般在每年年初,根据我军体育竞赛制度和上级的竞赛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这个计划应包括:全年举办几次比赛?每次比赛用什么名称?比赛设什么项目?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进行?哪些单位、哪些人参加?谁来主办?由谁筹备组织等。可将上述问题按竞赛名称、项目、日期、地点、参加单位、人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筹备者的顺序,列成竞赛计划图表,报单位领导批准。制定竞赛计划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注意广泛性与群众性。组织基层体育比赛,要注意导向作用,应使部队的干部、战士都有机会参与。
2.掌握节奏性。安排计划时,要将准备举办的几次竞赛,根据其特点和部队的实际情况,恰当地安排到各个季节,不要过于集中。如春季组织长跑比赛、夏季组织游泳比赛、秋季组织篮球比赛等。
3.竞技项目与趣味项目结合。设置竞赛项目,除应包括传统的竞技项目外,还可安排广大官兵喜闻乐见的趣味性项目,尤其要提倡根据兵种特点或本单位特点安排独创的项目。
4.提倡小型多样。部队体育竞赛应以小型为主,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各类竞赛活动,不同规模的竞赛应合理穿插进行。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时,也可将各个单项比赛安排在不同的时间分散穿插进行,分别计分,到最后一项比赛结束后统一颁奖。
5.注意比赛的衔接。根据《*队军**基层建设纲要》中“体育每月有比赛”的要求,全年的体育竞赛活动,应上下相联,前后衔接。如营、连的比赛同时可作为团体育比赛的选拔赛,使不同层次的比赛互相推动,互相促进。

(二)确定比赛种类
部队基层体育竞赛的种类很多。可根据竞赛的性质、任务、规模、场地和观众等因素,采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来开展。下面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比赛种类,供制定竞赛计划时参考。
1.综合性运动会。一般是指包括若干不同运动项目的综合性竞赛。特点是项目多、规模大、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多,需要的场地、器材、裁判员、工作人员也较多,竞赛组织比较复杂。按照我军体育竞赛制度规定,旅、团级部队每年应举办一次以田径、军体项目为主的综合性运动会。这类运动会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都可以参加,既可集中举办,也可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分别组织各项球类、田径、游泳、棋牌、军体及趣味体育竞赛,年底综合评定团体名次,并利用适当的时机举行颁奖仪式。
2.联赛。这是在集体球类项目同一运动级别代表队之间,定期组织的竞赛。在参加单位较多、水平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可按水平将参赛队分为甲级队、乙级队,实行升降级制度。每年比赛一次,按规程所定的升降级名额,乙级队优胜者可晋升为甲级队,而甲级队的殿后者则降为乙级队,并分别参加下一次所属新级别的比赛。联赛比较适合在驻地集中、以连为单位举行的球类比赛。有些驻地分散的单位也可借鉴我国现行的足球、篮球等联赛所采用的主客场赛制。
3.锦标赛和杯赛。锦标赛是夺取个人单项和团体名次的比赛。一般定期举行,规定每年或几年举行一次。杯赛也是一种锦标赛,奖杯往往采取流动形式,得奖者保持奖杯至下次比赛为止。通常一些资助性的比赛可采取杯赛形式。
4.选拔赛。这是为发现和挑选较优秀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准备参加上一级竞赛而组织的比赛。通常安排在上级举办的比赛任务前进行。例如,某营为了迎接团篮球比赛,可先组织全营篮球选拔赛,从各连选出优秀选手组成营代表队。
5.对抗赛。这是在同一级别或水平大致相当的运动队之间进行的比赛。通常由上级或几个同级单位联合组织,并事先商定出对抗项目和比赛办法。以团体为比赛单位,各单位在每个项目上的参赛人数相等,按各单项名次计分,最后按总分排出对抗赛名次。部队基层可在连、排、班之间,或干部与战士之间组织此类比赛。
6.通讯赛。这是在规定期限内,不同单位在不同地点按事先确定的办法进行同一项目比赛。主要适用于田径、射击、游泳等用客观标准评定运动成绩的项目。由各单位按上级竞赛规程的统一规定自行组织比赛,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赛者的成绩用通讯形式上报到主办单位,统一评定和公布名次。其特点是参加面广,节省经费和时间,适宜于驻地分散的部队举办。为弥补通讯赛的不足,有条件时上级可调各单位的优胜者举行附加赛。
7.测验赛和达标赛。这是为了解或检查某项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或技术水平而组织的比赛。适用于《军人体育锻炼标准》中射击、长跑等项目。可以不定期、小规模地举行。通常可采用上级统一组织测验,或单位之间交叉测验,以及各单位自行组织测验,上级派人抽测等组织方法。
8.邀请赛。这是由一个单位发起并主办,邀请其他单位参加的比赛,通常在主办单位所在地进行。其目的在于互相学习交流,促进团结和友谊。这种比赛简单易行,部队的团、营、连、排、班,都可以就近组织。比赛名称可冠以东道主单位名称或地名。
9.联谊赛。这是为增进友谊,丰富节假日文化生活而组织的非正式比赛,有时以访问比赛或协作赛的方式进行。通常由比赛各方约定比赛时间、地点和比赛办法,组织简便,形式多样,经协商可以长年轮流举办,形成传统。

(三)拟定竞赛组织方案
竞赛组织方案是举办一项体育竞赛的有关筹备工作的总计划,也称竞赛筹备工作方案。竞赛组织工作时间性强,只有竞赛组织方案确定后,各项筹备工作才能有序地展开。方案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1.比赛名称(如XX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或XX团X年篮球联赛等)。
2.比赛的目的与任务。
3.比赛时间、地点。
4.主办和承办单位(说明是由上级主办、本单位承办的,还是由本单位主办、委托下属某单位承办的,或是由本单位主办和承办)。
5.竞赛项目(如举办综合运动会,需讲清拟设哪些大项;举办田径、乒乓球等单项比赛,应说明设哪些小项)。
6.参加单位和总人数(拟由哪些单位参加,每单位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各多少人,总计多少人)。
7.奖励办法(团体、单项奖前几名;是否设破纪录奖;是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等)。
8.裁判工作(裁判队伍如何组成;裁判集训于赛前几天举行)。
9.开、闭幕式(讲明是否组织开、闭幕式,是否组织入场式,规模如何)。
10.组织领导(组委会人员组成方法及筹备工作人员的初步名单)。
11.竞赛保障工作(请示解决经费、食宿、车辆油料、通信联络、医疗卫生、观众组织及安全保卫等问题)。
12.工作实施步骤(可将全部筹备工作划为若干阶段,并简要说明每个阶段工作要点)。
竞赛组织方案提出的建议和计划要立足于现实,有充分依据,不要脱离基层实际去追求不可能办到的事情。竞赛组织方案拟妥后,经本部队领导或体育指导委员会领导审批,即成为全部筹备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四)制定竞赛规程
竟赛规程是举办体育竟赛的具体法规,是竞赛中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指导性文件。体育竞赛组织工作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照章办事”,竞赛规程就是最重要的章程之一。
竞赛规程由竞赛的主办单位负责制定。一般由业务部门根据竞赛计划和竞赛组织方案的要求写出初稿,会同有关方面共同讨论,报体育指导委员会领导审批。
制定竞赛规程是一项非常严肃慎重的工作,是组织竞赛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在制定某个项目的竞赛规程前,应当对该项目在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对于竞赛要达到什么目的,对部队群众性体育活动起到什么样的导向作用,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在项目设置、竞赛办法、计分办法、奖励办法、参赛资格等方面,都应当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作出规定,切忌脱离实际,照抄照搬。
竞赛规程的主要内容,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比赛名称; 2.目的任务;3.比赛日期与地点;4.参加单位与人数;5.参加办法;6.运动员资格;7.竞赛办法;8.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9.裁判员;10.报名日期;11.报到日期及地点;12.注意事项。
根据竞赛的种类和规模不同,竞赛规程的制定也有一定的区别。举行单项体育竟赛,只需制定该项目的竞赛规程。举行综合性运动会,因设立竞赛项目较多,对各单项竞赛中的共性问题,需作出统一的原则规定,称为竟赛规程总则。在竟赛规程总则的基础上,再分别制定该运动会各单项比赛的竞赛规程。竞赛规程总则的主要内容和格式如下:
1.前言:主要阐明运动会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和要求。
2.竞赛日期和地点:说明比赛于何年何月何日至何月何日在何地举行。
3.竞赛项目:将本届运动会所设的各个单项一一列出。
4.参加单位:列出各参赛单位名称或规定组队单位。
5.运动员资格:按运动会的宗旨和要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作出明确规定。
6.参加办法:指出报名的人数(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因各单项参赛人数不同,总则中可规定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规定报名日期和地点。综合性运动会一般分两次报名。第一次各单位报参加项目和人数,第二次则具体按各单项竞赛规程办理。每次报名日期、地点均应有明确规定,并对报名办法提出具体要求,如逾期不报名以不参加论等等。
7.竞赛办法:指出各单项竞赛方法,要求均按各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明确规定比赛采用国家体委何年审定公布的竞赛规则。如现有规则有不适应基层比赛之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一些特殊规定。明确决定名次方法和计分方法,以及破纪录加分方法。
8.录取名次与奖励:指出分别录取单项和团体的前几名给予奖励,并明确是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9.仲裁委员会:如果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则规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组成仲裁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10.裁判员:一般由主办单位选派各单项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或由主办单位安排。主办单位要对参赛裁判员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
11.竞赛的组织领导:指出主办单位和竞赛的领导机构。
12.其他有关的要求:如是否举行开、闭幕式;比赛场地、器材、运动员的服装规定等。
13.附则:说明本总则的修改和解释权,属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在上述总则的基础上,制定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时,其内容在总则中已有规定者,可不再重复。单项运动项目的特点及需要说明的事宜,则应在单项竟赛规程中明确规定。
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的内容可灵活安排。基层营连比赛时,只需把名称、日期、地点、参加单位、竞赛项目及分组、参加人数、竞赛办法、奖励办法写明即可,其他都可省略。
竞赛规程是比赛的组织者和参加者进行工作的具体依据。竞赛规程中有了漏洞,在实际竞赛中很可能因此而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因此,竞赛规程应当简明准确,切合实际,符合竞赛规则精神。原则性规定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以免引起误解。初稿拟定后,如有条件,最好广泛征求参赛单位的意见,使其用词确切、规定合理、条理清晰。
团级单位比赛的竞赛规程一般应在赛前 1 至 2 个月下发,以便各单位做好准备,起到用竞赛促活动的杠杆作用。
竞赛规程经审定下发后,各参赛单位和竞赛组织者都应严格遵照执行。一切按统一的规定办,不允许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一般情况下,竞赛规程不要随意修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动时,须经组委会或筹备领导小组批准,并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有关规定。

(五)确定组织机构和裁判队伍
各类体育竞赛,不论规模大小,时间长短,都有一系列的筹备组织工作。为了圆满完成竞赛任务,应当在赛前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裁判队伍,这是竞赛工作的关键环节。机构设置合理,职能划分明确,对于圆满完成竞赛任务至关重要。体育竞赛的组织领导形式一般为委员会制。部队团以上单位比赛,可设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仲裁委员会;营连比赛,可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领导工作。
1.组织委员会
在体育竞赛筹备和实施过程中,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是全部竞赛组织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组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若干委员组成。主任一般由承办单位的领导或体育指导委员会主任担任,以便于领导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副主任一般由承办单位的部门领导和比赛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由比赛办公室各组负责人、裁判长、仲裁委员会主任、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组组长以及各队领队担任。组委会通常有以下职能:
(1)审议通过组委会的参加人员范围和名单。
(2)审议确定竞赛各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负责人名单。
(3)审议批准各项工作实施方案。
(4)审议批准经费的使用原则、范围及经费预算方案。
(5)裁决竞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其他需要组委会决定的事宜。
履行上述职责的方法是召开组委会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决定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一般体育比赛,在筹备与实施过程中可视情召开2-3次会议。另外,可根据需要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布置任务,检查监督决策的实施情况。在基层小型比赛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减少会议。
2.比赛办公室
组委会下设的比赛办公室,是组委会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以竞赛为中心和主线,准确有效地执行贯彻组委会的决定,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按规定处理竞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各项竞赛任务的完成。为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办公室可以设秘书、竞赛、行政(或后勤)等小组。
(1)秘书组的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委会会议和有关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
②负责起草组委会领导的讲话、汇总各类方案等材料。
③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和组织情况反馈。
④负责宣传教育和环境布置工作。
⑤负责开、闭幕式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协同。
⑥负责组织欢迎晚会和协调有关迎送活动。
⑦制定大会工作人员和运动队的有关规定。
⑧负责准备奖品和组织发奖仪式。
⑨负责编写比赛简报和组织新闻宣传工作。
⑩负责制发有关通知。
(2)竞赛组的工作职责
①组织竞赛工作。a.制定竞赛计划;b.制定竞赛规程;c.负责运动队报名注册和资格审查;d.组织竞赛抽签和编排竞赛日程;e.编印秩序册;f.组织和调整各项竞赛;g.记录和公布竞赛成绩;h.监督竞赛规则和规程的执行,处理比赛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组委会汇报。
②组织裁判工作。a.提出仲裁和裁判长的人选,配备好裁判队伍;b.协助裁判长组织裁判队伍的赛前集训和实习;c.监督裁判员临场执行竞赛规则的情况;d.组织裁判队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
③准备场地器材。a.确定竞赛场地;b.按规程要求准备符合比赛标准的器材;c.赛前检查场地设施。
(3)行政组的工作职责
①负责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各组的经费使用情况。
②负责生活接待和食宿保障。
③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使用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④负责医疗救护和饮食卫生。
⑤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⑥负责观众坐席的安排和调整。
⑦负责各代表队返程的安排。
上述各组的职责分工,可根据本单位竞赛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基层比赛中,有些工作可以合并或简化。
3.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在大会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任务是复审比赛期间在执行竞赛规程中发生的纠纷,保证竟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的正确执行。
一般情况下,较大规模的体育竞赛均应设立仲裁委员会。部队基层体育竞赛是否设仲裁委员会,要根据各单位的情况和比赛项目的特点确定。
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大会组委会和竞赛部门的代表、裁判长及有关专家等5-7人组成。其人选由组委会确定并公布。
比赛过程中,当遇有代表队就执行竞赛规则、竞赛规程方面的问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时,仲裁委员会应根据其书面申诉和当场裁判员、裁判组的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确定是否受理。必要时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并作出裁决。开会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的决定为最终裁决,并立即生效,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仲裁委员会所作的决定应报大会组委会备案。
4. 裁判队伍
裁判队伍的组织工作是体育竞赛的关键环节。裁判队伍包括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若干裁判员。比赛项目和参赛队多时,裁判队伍又可分为若干裁判组。根据比赛规模和规格的不同,裁判队伍的整体配备、级别要求也不相同。举办一次体育比赛所需裁判员人数的计算方法,可按一天同时比赛的最多场次所需要的临场裁判员数,加上每个赛场辅助裁判员数(含记录台裁判),再加上少量的机动数即可。基层部队举办比赛,有些裁判工作可以简化,有的裁判员可以兼几项裁判工作,但必须保证有最低限度的裁判力量来完成比赛任务。
确定裁判队伍的组成时,应注意尽量使用本单位的裁判骨干。同时要考虑到利用竞赛活动,培养新的骨干。本单位的骨干确实无法完成裁判任务时,可向兄弟部队或地方体委联系借调。裁判队伍人员名单确定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应向裁判员所在单位发出选派裁判员的通知。通知应注明竞赛名称、比赛的时间和地点、担任何种裁判职务、服装要求等。由于部队工作繁忙,所选派的裁判员能否按期参赛,主办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跟踪落实。
体育竞赛的筹备工作比较繁杂,尤其是综合性运动会,涉及的部门较多。同时,这又是一项临时性的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要根据竞赛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除组委会领导按有关规定组成外,工作人员要精干。在先期筹备过程中,参与的人要少,可采用筹备小组的形式,随着赛期的临近,再根据工作需要逐渐增加人员。

(六)制定各项工作方案
在先期筹备过程中,筹备小组要根据批准的竞赛组织方案和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拟定各项工作计划。如开、闭幕式组织方案,竞赛工作方案,裁判员集训方案,经费预算和开支办法,奖励方案等等。较大型的比赛还应有后勤保障方案,通信联络方案,安全保卫方案,观众组织方案,宣传方案等。基层营、连比赛只需制定竞赛工作计划即可。
在上述方案中,应明确筹备工作任务工作人员职责、完成任务时限。各项筹备工作可采用统筹法,列成计划网络图和流程图,将繁杂的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变杂乱为有序。也可用大会工作总日程表进行控制,就是将各项筹备工作按时间、主要工作内容、负责人、参加者、地点、完成情况等项列表,便于检查工作进度。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计划与先期筹备阶段,要尽量将举办本次比赛需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考虑周密,并有相应的对策与方案。这样,就不至于到赛前准备阶段和比赛开始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了。

(七)召开第一次组委会
组委会会议是运动会领导机构的最高层会议。第一次组委会,是区分计划与先期筹备阶段和赛前准备阶段的“关节点”, 通常在筹备机构建立后,各种方案制定完毕时召开。与本届运动会有关的领导及组委会全体成员参加。若部队驻地分散,组委会委员中的各队领队不便参加时,可改称为筹备会议。
第一次组委会的基本内容为:确定本届运动会的总方针、总规程和运动会总体方案;审批运动会程序和各项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审批运动会经费使用原则和预算;明确各部门任务和职责分工等。第一次组委会结束后,竞赛的组织工作即可转入赛前准备阶段。

二、赛前准备阶段
所谓赛前准备阶段,是相对于计划与先期筹备阶段而言,主要任务是根据各项工作方案,落实和检查各项筹备工作。如果说计划与先期筹备阶段是定下决心,那么赛前准备阶段就是转人实施决心了。这一阶段,是能否顺利举办体育竞赛的关键。各项工作都要按总的目标、分工和要求,以倒数计时的办法紧张有序地抓好落实。主要准备工作有报名注册、编排竞赛秩序、制发补充通知、编印秩序册、组织裁判员集训、落实场地器材做好开幕式的准备工作、安排赛前训练、召开第二次组委会和裁判员联席会等。

(一)报名注册
体育竞赛的报名注册是参赛单位取得合法参赛权的标志,应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慎重办理。
主办或承办体育竞赛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做好接收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收到参赛单位的报名单后,要详细审核,符合竞赛规程规定者,方能准予报名注册。审核报名单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报名人数是否超出规定限额。
2.每个项目的报名人数和每名运动员所报的项目数量是否符合竞赛规程的规定。
3.运动员是否符合参赛资格,有无弄虚作假的情况。
4.报名单上的姓名、出生年月、项目和报名成绩是否填写清楚。
5.报名单上有无报重姓名,错漏组别、项目等。
6.运动员号码、服装及颜色是否按规定填报。
以上内容经审查合格后,即可接受报名注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参赛单位不一定都能正确理解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常常会在报名单上出现问题。如有不符合规程的地方,必须按竞赛规程的规定去处理,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防止竞赛时发生矛盾。
在报名截止期之前,如果某单位报名后因种种原因又提出更改,对书面要求可予以受理。基层比赛在赛前口头提出更改者,若规程中允许更换,应请该参赛单位的领队或教练在改动的地方签字作证,以免出现差错而造成纠纷。
各参赛单位报名完毕后,竞赛部门应及时将有关各项内容列表统计,以便展开大会各项筹备工作。

(二)编排竞赛秩序
编排竞赛秩序,就是编排具体的竞赛活动日程,即确定哪个队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地与哪个队进行比赛。编排体育竞赛秩序,必须本着科学、合理、公平、紧凑的原则进行。
负责竞赛编排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规定,严格核查各代表队的报名单。编排前,要根据本次竞赛所采用的赛制,按该竞赛项目的惯例进行抽签。如果按上届名次或编制序列编排,要在规程中或一定的会议上向参赛单位说明。编排时,要全面考虑各项目和场次的间隔时间、先后顺序和各运动队(或运动员)的竞技水平等因素,力求使参赛者机会均等,并有充分的休息、准备时间,以便更好地发挥水平和便于观众观摩。各项竞赛时间要紧凑,项目的交叉、衔接要合理。各运动队赛前和赛间的训练安排也应尽量做到相对平衡。
编排竞赛秩序,既要有原则性,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营、连组织的基层比赛,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变通,只要使参赛的运动队或运动员机会均等即可。
竞赛秩序和日程初步排定后,应提交组织委员会或办公室审定。如有可能还可征求各代表队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编入秩序册和训练场地安排表等竞赛文件中,并在裁判员和代表队报到后及时分发。营、连组织的比赛,可将竞赛秩序于赛前公布在黑板报或墙报上。

(三)制发补充通知
正式比赛之前,如遇情况变化,对竞赛规程中需要进行修订、补充的部分和尚未详细确定的问题,均应在赛前以竞赛主办单位或承办部门的名义发出补充通知。
例如,原规程规定竞赛日期为 5 月 1 日,而部队又有了新的任务,与竞赛发生矛盾,可通知将比赛日期提前或推迟;再如,参赛队数、人数的调整,比赛报到的日期与地点,报到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等,都应根据实际情况,用竞赛补充通知的形式下发给参赛单位和有关部门。

(四)编印秩序册
秩序册是竞赛组织者部署工作和参审单位做好赛前准备的文字依据。在体育比赛筹备工作中,秩序册由竞赛组负责编制,报组委会或办公室审定后印发。秩序册的主要内容与格式如下:
1.封面。秩序册封面的内容有:运动会名称、“秩序册” 3 个大字、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竞赛时间和地点。
2.目录。
3.运动会竞赛规程。
4.补充通知或规定。
5.组委会名单。
6.大会办公室人员名单。
7.裁判员名单。
8.仲裁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组人员名单。
9.各代表队人员名单。
10.大会活动日程表。
11.竞赛日程表。
12.运动会竞赛场地示意图。
编写秩序册时,既要切实贯彻比赛的指导思想,又要做到周密细致的安排。部队基层组织的营连小型比赛,不需印秩序册,但应将竞赛规程和比赛顺序等向参加者交待清楚,或公布竞赛秩序表和工作人员名单,使比赛有秩序地进行。

(五)组织裁判员集训
组织体育竞赛时,一般应在赛前组织裁判员培训。在目前部队裁判骨干比较缺乏、裁判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利用竞赛活动培训裁判员是一个好办法。在赛前集中几天时间组织裁判员学习,不仅是正确执行竞赛规则,使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部队裁判队伍建设,促进部队体育事业发展的长远大计。
组织裁判员集训要事先制定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集训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集训的人数及要求;教学人员的选定(通常由裁判长和副裁判长兼任);理论学习内容及时间;裁判员实习时间及场地安排;等级裁判员的考核;有关保障工作等。
在裁判员集训中,要重点安排好以下 4 个方面的学习内容:
1.学习竞赛规程及有关补充规定,了解比赛的目的和任务,以及大会对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要求。
2.学习所担任项目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了解最新的规则精神,从理论上搞清有关概念,理解关键性的规则,熟悉自己的职责,统一认识,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执法水平。
3.组织临场实习,掌握实际裁判工作的全过程,明确裁判分工与配合的方法,熟悉场地和器材情况。如有条件,可组织裁判员观摩地方或兄弟单位组织的比赛,也可邀请运动队进行教学比赛。根据实习情况,解决与场地器材有关的问题和进行裁判员的调整。
4.搞好裁判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裁判工作的认识。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心要正、哨要准。”“心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哨准”是技术水平的要求。裁判员要自觉*制抵**不正之风,正确对待分工,团结一致,密切配合,秉公执法,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贯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八字方针。
在裁判员集训的同时要准备好有关裁判器材和竞赛表格,并统一裁判员服装。在基层举办比赛,如裁判员着军装时,最好佩戴裁判员标志,以便于参赛人员识别和利于赛场管理。

(六)落实场地器材
按照竞赛组织方案和竞赛规则的要求,检查落实竞赛场地。竞赛器材和裁判器材要保证质量和数量,并有必需的应急准备。有些不常用的大型器材可以借用,属于消耗性的物品应购置。为节省经费,基层比赛提倡自己动手制作一些代用品。各类器材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
比赛所需的各种表格应在赛前准备齐全。较大规模的比赛,还应制作各种证件,包括工作人员、裁判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的证件等,并对各类证件持有者的活动范围作统一规定(用颜色和号码区分),以利于赛场的管理。

(七)作好开幕式的准备工作
举办较大规模的单项体育比赛和综合性运动会,为了使开幕式的场面和气氛庄严、隆重、热烈,可组织入场式和开幕式表演。
入场式的组织形式大体上与部队的分列式相似,要求整齐、准确、迅速。团级单位组织综合性运动会的入场式可作如下设计:
1.先导队:由军旗和护旗手组成,绕场一周后在主席台前场地中央站立。
2.仪仗队:可组织一个持枪方队,跟随在先导队后 10 米左右作为仪仗队,绕场一周后在军旗后面列方队。女兵编制较多的单位,也可增加花束队。
3.红旗方队:绕场一周后,在运动场后方和两侧列成红旗屏障。如无条件,该方队可省略。
4.裁判员方队:由引导员举写有“裁判员”的牌子引导,裁判长在引导员后3 米左右处,其余裁判员着裁判服或制式衬衣(系领带)组成方队,随后行进。
5.运动员方队:每个方队前应设引导员举单位名称牌引导。每个单位的人数、队形、着装以及行进速度、间距等,事先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运动队入场的顺序,一般按部队的编制序列,主办单位的队伍通常排列在最后。
入场式队伍要有统一的着装,整齐的步伐,饱满的精神。在通过主席台接受检阅时,应以正步或齐步行进,显示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英勇顽强的作风。各方队原则上不得在主席台前停留,以免影响入场式队伍的行进速度。
各方队绕场一周后,应按一左一右的顺序进入主席台前方的场地内列纵队,一般应使最后一个入场队伍排列在离入场路线较近的一端。
为节省时间或因场地条件限制,入场式队伍也可不采用绕场行进方式,而采用在场内主席台对面的远端集合,按单位排列成纵队,在运动员进行曲的伴奏下,集体齐步或正步向主席台行进。这种形式效果也非常壮观。
开幕式的表演,要力求简朴、节约,可酌情选用两种形式。一种是安排部分集体表演项目,如刺杀操、军体拳、广播体操等;另一种是安排水平较高的代表队进行足球、篮球等表演。如果时间允许,也可在开幕式之后进行正式比赛。
入场式和开幕式表演的准备工作应及早部署。在比赛开幕前,应安排适当的合练或预演,以便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有关开幕式的会场布置、广播音响、主席台人员安排、主持词和开幕词、观众安排、执勤保障等,也应按开幕式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

(八)安排赛前训练
由于比赛场地有限,为解决各参赛队使用场地训练的矛盾,竞赛主办部门应统一安排赛前训练。原则上应做到每个参赛队都有机会在将要进行比赛的场地上进行一次以上的适应性训练。赛前训练的具体安排,应制成训练时间安排表,在各队报到后下发。营连比赛也可将其写在黑板上公布。

(九)召开第二次组委会和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
第二次组委会是区分赛前准备阶段与组织实施阶段的“关节点”,通常在运动会开幕前的一至两天召开。组委会成员、有关负责同志及各队领队参加。主要任务是对运动会总方案进行最后审议。其基本内容为:听取办公室主任报告各项筹备工作情况,介绍大会的规模和组织机构,以及开幕式的部署和运动会的各项工作安排;组委会领导应对运动会的召开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如果参赛单位对一些情况很熟悉,有关的会议内容可以相应省略。
组委会会议结束后,在正式比赛开始之前,一般应召开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并可扩大到全体裁判员和各参赛运动队队长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组委会对比赛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强调赛风和体育道德风尚;解释编排原则、竞赛日程安排;介绍裁判队伍组成情况;阐明比赛过程中裁判工作的技术问题;说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程序和办法。
在基层体育竞赛中,可将第二次组委会与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合并召开。第二次组委会结束后,竞赛的组织工作就由赛前准备转入组织实施阶段。从先期计划筹备阶段至比赛前的全部准备过程中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针对最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中的漏洞或临时出现的意外情况,通过一定的会议或其他形式进行综合协调,尽量使问题解决在筹备阶段。
三、组织实施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是实现运动会计划,完成竞赛任务,达到预期目的的实施过程。准备阶段各种工作方案的实施,开、闭幕式活动的组织,比赛的组织管理等,都在这一阶段落实。全部筹备工作是否有成效,也要在竞赛中得到检验。组织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有:组织开幕式、管理裁判队伍、组织实施比赛、公布竞赛成绩、加强竞赛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工作、做好奖励工作、组织闭幕式和颂奖仪式等。这一阶段要强化科学管理,要讲工作秩序。总体要求是: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一)组织开幕式
体育竞赛开幕式的特点是:节奏快、要求高、时间计算精确、环节衔接紧凑。开幕式只能一次成功,不可能再来一次。因此,要求工作人员职责分明,各项组织工作严密有序,指挥顺畅,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1.开幕式的协同与指挥
(1)制定协同计划表。表格中以单位或人员为横列,时间为纵列,将不同的任务列入,使有关单位明确各自的任务,明确其集结、就位、入场、表演的地点和时限。在这里,时间是权威,是命令,各单位的协同甚至要按分秒计算,才能使开幕式准确无误地进行,按时顺利结束。一般列入协同计划表的单位有:先导队、仪仗队、引导员、裁判队、运动队、军乐队(或用录音)、表演队、广播员、主席台人员、观众、保障人员(执勤人员、医生等)。
(2)明确指挥人员分工。开幕式指挥员应位于主席台,兼管引导*长首**就座。此外,可根据情况增设几名分指挥。例如:场外集结地点一名,负责集合入场式队伍和表演队伍;入场口一名,负责控制各入场队伍的间隔距离;跑道转弯处一名,负责调整各方队绕场一周后进入列队位置的方向与速度;广播宣告处一名,负责协调各类宣告和*放播**音乐的时机等等。
(3)注意现场协调。由于参加开幕式的人员较多,同一时间内各有关单位都在进行不同的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直接影响到开幕式的整体效果。因此,要特别强调各有关方面之间的协调配合。为使开幕式圆满成功,工作人员应各负其责并保持密切的联系。上级对下能抓得住,下级对上能靠得着。指挥员要特别注意现场的协调工作,采用随机控制的方法,根据有关预案,果断地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及时弥补漏洞。

2.开幕式的程序
体育比赛的开幕式一般有下列程序:
(1)宣布XXX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开始;
(2)裁判员、运动员入场(奏运动员进行曲) ;
(3)奏*歌国**(或军歌) ;
(4)致开幕词(或致词);
(5)运动员代表讲话或宣誓;
(6)裁判员代表讲话或宣誓:
(7)裁判员、运动员退场;
(8)开幕式表演开始;
(9)宣布开幕式结束。
在基层体育竞赛中,为简化程序而不组织开幕式表演时,可在裁判员、运动员退场后,即宣布开幕式结束,比赛开始。在这种情况下,参加第一场比赛的运动员,可以不参加入场式。

3.开幕词的结构
开幕词是主办体育竞赛单位的领导人,在赛会开始前的讲话,应简明扼要地讲清比赛的宗旨、任务、目的、要求等,集中体现大会的指导思想,为竞赛定下总的基调。
开幕词的结构一般包括下列 3 个部分:
(1)开头语。一是称呼语;二是宣布运动会开幕;三是代表部队*党**委、机关和大会组委会,向有关人员致以问候。
(2)主体文。一是简要总结以往体育成绩;二是指出本届比赛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三是向参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提出任务、要求和希望。
(3)结束语。要有鼓动性和号召性,写得简短有力。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开幕词语言的运用,应简洁明快,亲切热情。

(二)管理裁判队伍
裁判员是运动竞赛的执法官,是竞赛第一线的具体组织者,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地按规程规则的要求严格执法。裁判员的思想和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比赛能否顺利进行。有了合格的裁判员,才能使比赛有良好的秩序,使运动员充分发挥水平,达到竞赛的目的。一般情况下,赛场上发生纠纷、争执时,往往与裁判员在技术上的失误或思想上的偏差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由此可见,裁判队伍的培养、管理和监督是组织竞赛不可忽视的关键性工作。
裁判队伍的管理,主要由竞赛组通过裁判长进行。管理的核心是要把“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八字方针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始终。对裁判员既要给予支持,使他们大胆公正执法,又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督制约。要善于抓住比赛各个阶段的主要环节进行管理,如赛前管理中的制定计划、组织集训、检查和熟悉场地器材、准备裁判用品和服装;比赛期间的裁判工作准备会、临场裁判员的安排、阶段小结和讲评、检查场地器材、报送比赛情况;比赛结束后的器材收缴、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裁判工作总结等。

为便于管理,可将裁判队伍根据比赛任务分为若干裁判小组。同单位的裁判员要尽可能分散在各个组内,并合理搭配,使各组的裁判水平大体相当。裁判小组的组长,应选思想作风正派,业务水平较高,能够团结同志,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裁判员担任。
裁判员临场工作要慎重安排。裁判长分配临场裁判员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打好开局。比赛开始的前一、二轮,应尽量安排水平较高的裁判员出场,开好头,提高其他裁判员的自信心。同时,也在参赛队伍中确立裁判队伍的威信。
2.避开关系。应安排非比赛单位的裁判员担任临场裁判员。如有可能,与比赛队名次相关单位的裁判员也应尽量避开。
3.相对平衡。对重要场次和主要场地,按比赛的实际情况与裁判员的级别、水平,作平衡调整,以完成任务为原则。
4.交错安排。每名裁判员不要连续担任某队的裁判任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5.新老搭配。在考虑主副裁判员或第一、第二裁判员等搭配时,应新老结合、以老带新。
6.重点培养。在比赛中要选好苗子,多让他们挑重担,在实践中培养,使其更快地成长,以适应竞赛工作的需要。
集体项目临场裁判员的安排一般不必向各部门通报,任务下达不宜过早,但应给裁判员留出充分的准备时间。
裁判员执行临场任务前,应在赛前预备会上与有关人员确定协同方法,并认真检查场地器材。比赛中,要掌握判断的准确性、及时性,无论场上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情况,都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实事求是认认真真地作出每一次裁决。掌握裁判尺度要前后一致、双方一致。切不可在比赛过程中有意识地偏袒某一方,或由于前面无意中发生了错、漏、误判后,在继续比赛中想方设法从另一方“补回来”,更加剧场上的矛盾冲突。

(三)组织实施比赛
临场组织实施工作是体育比赛的中心环节,要紧紧抓住不放。从某种意义上讲,协调配合是竞赛组织工作的灵魂。组委会办公室在赛前应对临场实施的有关组织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指挥灵。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全心全意、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地抓好工作落实。整个比赛开始前要对各个环节作最后的检查落实。比赛期间可采用有关工作人员每天开碰头会的方法安排、协调有关事宜。每场比赛开始前,应督促参赛队和裁判员、工作人员按时前往赛场。各个赛场应设场地负责人,并在赛前一小时到达赛场,检查赛场布置、裁判工作准备、器材配备、观众组织、现场执勤等情况。如有当场发奖的单项比赛,还应检查奖品和领奖台是否准备齐全,发奖人和递奖人是否落实。必要时,可通过广播宣传赛场注意事项。比赛进行时,场地负责人应明确临场值班裁判、医生、值班司机等工作人员的位置,以便及时联系。对于比赛中发生的问题,要与裁判员协商后及时妥善地处理,或在赛后提交办公室研究。遇到部门间协调配合中的梗阻要及时疏通,互相补台不扯皮。每场比赛结束,竞赛组应迅速收集各场、各项比赛记录,及时填写、公布成绩和复决赛或附加赛的编排程序。如需当场发奖,秘书组应提前协调做好发奖仪式的有关准备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比赛日期、地点和时间,由竞赛组安排并及时通知参赛人员和有关方面。

(四)公布竞赛成绩
及时、准确地公布比赛成绩,是裁判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工序,各方面都十分关注。公布成绩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
1.竞赛成绩公告专栏。设在赛场附近和运动员住地。通常在赛前将竞赛成绩表格准备就绪,张贴在公告牌或墙上醒目的地方。营、连比赛可用黑板报公布。每天每场比赛结束,应尽快将比赛成绩登记在表格中。
2.竞赛成绩公报。若条件允许,最好将成绩打印或复印成竞赛成绩公报,并及时分发给各参赛队、办公室各组、组委会领导及有关部门。这样,既能反映竞赛结果,又能积累资料。

(五)加强竞赛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体育赛场既是竞技场,又是进行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宣传的一方阵地,更是展现各参赛单位良好风尚的舞台。在部队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中,要切实做好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和观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争创一流”的精神,加强赛风教育,坚持正确的竟赛方向,才能使激烈对抗条件下的竞赛顺利进行。
体育竞赛中,要大力提倡精神文明,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并利用适当时机,组织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学习国家体委和总部关于体育竞赛的规定,明确竞赛目的,严肃竞赛纪律,反对不正之风。要提倡“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严格执行《裁判员守则》、《教练员守则》、《运动员守则》,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弄虚作假。通过公平竞赛,达到互相学习、交流技艺、增进团结、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的目的,培养部队勇敢顽强、坚韧不拔、团结协作、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的优良品质和作风。加强体育竞赛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加强引导。当官兵对比赛热情不高时,要号召大家积极参与,树立争上游夺第一的思想;当官兵对比赛热情高涨,各单位都很看重名次的时候,要着重宣传文明参赛,公平竞争,重在参与,增进友谊,赛出好品格、好作风、好成绩的思想。上述工作可采用召开赛前动员会的方法,以及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

(六)做好竞赛中的安全工作
体育竞赛活动,紧张激烈,竞争性强,体力消耗大,必须做好防护与安全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团以下单位组织对抗性强的竞赛活动,领导干部应轮流到现场值班,遇有突发事件,或发现各类隐患,要及时妥善地处理或排除。工作人员赛前要仔细检查场地和器材。球类活动要注意清扫和平整场地,跳高、跳远中要随时翻松沙坑,以防止扭伤和摔伤。游泳比赛要安排救护人员。公路长跑比赛要提前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有条件时,赛前要进行身体检查,比赛中要有一定的医疗保障措施。
组织部队体育竞赛,要讲究运动生理卫生。饭后比赛和比赛后饮食,都要有一定的间隔。参赛运动员在赛前要根据项目、季节等特点,做一些一般的和专项的准备活动;比赛中不要图一时痛快,大量饮水;比赛结束后,做一些轻松的整理活动。夏季比赛要防止中暑,冬季比赛要防止冻伤。
组织部队体育竞赛,还要科学安排内容和时间。要因地、因时、因人、因任务制宜。如春秋两季是竞赛的黄金季节,可开展多种比赛活动;而盛夏,则多安排游泳、球类等灵巧的项目;冬季,多开展长跑、爬山、滑冰等竞赛项目。

(七)妥善处理竞赛中的矛盾
由于体育竞赛自身具有竞争性强的特点,因此,一般情况下,在竞赛过程中总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矛盾。一是运动员与裁判员之间的矛盾,这里既有运动员对规则理解不够的情况,也有裁判员漏判、误判和错判的情况;二是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的矛盾,如在赛场有时动作过大,或不够尊重对方等;三是运动员与组织者之间的矛盾,如认为编排不够合理,组织不够严密,还有运动员资格方面的意见等等。组织体育竞赛,出现一些矛盾是难免的。处理竞赛矛盾,要按部队体育竞赛的指导思想和竞赛规则,通过正确的途径,妥善、冷静地处理,以维护赛场纪律和部队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赛场上要强调运动员绝对服从裁判,对裁判员也要用纪律来制约,防止出现偏袒舞弊的情况。至于因裁判水平不高,判罚不准而发生的竞赛矛盾,则需要通过加强裁判队伍的业务学习,提高裁判员工作责任心来解决。

对竞赛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和纠纷,临场裁判员一定要冷静、果断地处理,并注意方式,防止事态扩大。规则规定由裁判长处理的,裁判长应及时裁决。比赛组织者和参赛队的领导要在现场协助裁判长和临场裁判员处理好各种情况。要严格办事程序。对于情况不准确或尚有不同意见的问题,要详细查问,及时汇报,慎重处理。应当注意,在对所发生的问题不了解时,任何工作人员都不要作不负责任的表态和答复,以免引起新的矛盾。
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所作出的裁决,为最后的判决。参赛单位对裁判员判决不服的,允许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批评教育,如发现重大的错判、漏判,要严肃处理,但不得改变裁判员在规则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竞赛规则有特殊规定的例外)。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违犯竞赛规则、规程,经仲裁委员会复审认为判定有效后,仍无理纠缠的,不能姑息和迁就,应坚决处理。
比赛期间,若发生不属于仲裁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应召开组委会研究,并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处理。

(八)做好奖励工作
部队基层体育竞赛的奖励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体育事业的原则,掌握一定的“度”,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体育竞赛的奖励方法很多,除了按运动成绩录取团体名次和单项个人名次给予奖励外,还可根据竞赛的特点、目的、规模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辅助性奖励。下面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奖励方法:
1.综合性运动会的奖励办法
(1)公布各单位金牌总数名次。按各参赛单位所获金牌总数排列,金牌多者,名次列前;若金牌数相等时,则银牌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铜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2)公布各单位奖牌总数名次。按各单位所获金、银、铜牌总数排列,奖牌总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奖牌总数相等,则金牌总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3)公布各单位团体总分。按参赛单位所获各单项前 6 名或前 8 名的总分计算总得分,并以此排列名次。如录取前6 名,则 1一6 名的得分分别为 7、5 、4 、3 、2 、1 ;录取前 8 名, 1 一 8 名的得分分别为 9、 7、6、5、4、3、2 、1 。打破本单位以上运动会纪录,可加分。若总分相等,则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4)综合性运动会中的各单项比赛,可采取奖励前 3 名或前 6 名的办法。

2.单项比赛的奖励办法
在举办单项比赛时,可根据参加队数或人数,在竞赛规程中确定录取名次给予奖励。一般录取前 6 名,若参赛队较少,也可录取前3 名,发给奖状或奖章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设团体总分的单项竞赛,如田径、射击等,录取办法与综合性运动会相同。
3.破纪录奖
根据体育竞赛特点和军内外比赛的惯例,在组织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时,对以时间、距离、重量等计算成绩的项目,可设破纪录奖,奖励创造或超过各级最高纪录的运动员。
破纪录奖的奖励办法要在该次比赛的竞赛规程中予以规定。通常有两种:一是增加团体分,例如规定破全军纪录加 20 分,破军区纪录加 10 分,破集团军或本单位纪录加 5 分等;二是奖励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增加团体分的数量规定,可由组委会或竞赛主办单位确定。应当注意,破纪录加分不能重复计算。

4.最佳奖
在部队体育竞赛中,为鼓励运动员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创造优异成绩,有条件时,可酌情设立最佳奖。
最佳奖一般包括最佳运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等。另外还可设专项技术奖,如足球的最佳守门员奖,篮球的最佳中锋奖、最佳远投奖,排球的最佳扣球手奖、最佳二传手奖等。
最佳奖的评选条件,可根据竞赛要求和特点,作出具体规定。主要条件是竞赛成绩优异,专项技术成绩突出,严格遵守运动员、教练员守则等等。专项技术奖应制定量化条件,如足球守门员按失球多少,篮球最佳远投手按得分多少等条件评定。具体条件要在赛前下发。
评选最佳奖时,要由参赛队、裁判组提名,根据临场技术统计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由办公室汇总,报组委会审定。最佳奖的奖励可由大会发给证书,并在成绩公报上公布。
5.体育道德风尚奖
为了鼓励运动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竞赛,鼓励裁判员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竞赛氛围,体育竞赛要把培养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放在重要位置。部队基层组织各类体育竞赛活动时,提倡广泛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

在较大规模的竞赛中,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要在大会组委会领导下,由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评奖比例大致为:个人 15 : l (含裁判员),集体 8 个队以下评 1 个队, 9 至 16 个队评 2 个队, 16 个队以上评 3 个队。一般情况下,获奖运动员由本队提名;获奖裁判员由裁判组及各队提名;获奖运动队由各运动队和裁判组提名。评选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评审结果报组委会审定。
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条件,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1)严格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遵守赛场纪律,端正比赛作风。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
(3)胜不骄、败不馁,勇于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4)裁判员要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杜绝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5)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卫生;注意军容仪表,处处体现*队军**运动员的精神面貌。
(6)严格管理,坚持请销假制度,爱护公物,保证安全。
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要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要把赛场作风和日常生活表现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教育,及时宣扬好人好事,发现不良苗头应及时纠正。各领队、教练、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当好模范。
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一般由大会组委会奖锦旗;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员、裁判员由大会颁发证书或给予物质奖励。

(九)召开第三次组委会
第三次组委会通常在运动会闭幕前召开,参加人员同第二次组委会,主要任务是对运动会各项成绩及评选情况进行审议。其基本内容为: 一是听取大会裁判长关于各项竞赛成绩的汇报;二是审批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和个人; 三是宣布闭幕及发奖仪式的各项安排等。组委会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应在会上对本届比赛作简要小结。

(十)组织闭幕式或发奖仪式
体育竞赛闭幕式的特点与开幕式相似。部队基层在举行一般性体育比赛时,也可不组织开幕式,只举行闭幕发奖仪式。
1.发奖仪式的组织方法
体育比赛的发奖仪式,一般分为闭幕式发奖和当场发奖两种。
闭幕式发奖通常适用于球类等项目较少的单项比赛和综合性运动会发团体总分奖。组织这种发奖仪式,要事先确定颁奖方法。获奖人员较少时,可在宣布成绩后,请获奖人员上主席台,面向*长首**领奖,再转身向观众致意。获奖人员批次较多,各类奖牌或奖旗数量又不相等时,适宜于分批次上台,面向观众,每次由一名*长首**在递奖人员的陪同下发奖。闭幕式前,要确定和训练递奖人员,并组织领奖人员在观众席前区依次就座。递奖和领奖人员,都应有专人负责,明确分工,注意协同,防止出差错。
田径、游泳等小项目较多的比赛,一般采用当场发奖的形式。即在某一个项目结束后,在比赛现场给运动员发奖。事先要准备好奖牌、奖品、领奖台等。
基层组织体育比赛,也可自行设计新颖活泼的发奖仪式。
2.闭幕式的程序
体育比赛的闭幕式,一般有下列基本程序:
(1)宣布XXX运动会(或单项比赛)闭幕式开始。
(2)裁判员、运动员入场(也可选择不入场的形式)。
(3)宣布比赛成绩和获奖人员名单。
(4)请*长首**为获奖人员发奖(应根据情况分成数批领奖)。
(5)致闭幕词(或致词)。
(6)裁判员、运动员退场。
(7)闭幕式表演开始。
部队基层体育竞赛的闭幕式,可以在电影放映前举行,也可以组织体育表演或文艺表演,还可以在最后一场比赛后,立即组织发奖仪式,并宣布比赛结束。

四、赛后总结阶段
赛后总结是体育竞赛管理过程的终结阶段。随着激烈的竞赛落下帷幕,组织者要用科学的方法,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好竞赛资料的整理和有关善后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成效,既关系到能否善始善终地完成全部任务,又关系到下一次体育竞赛的组织和管理质量。

(一)印发成绩册
竞赛成绩册是体育竞赛结果的汇总,是有实际参考价值的资料和历史记录。如果有条件,赛后应按竞赛规程规定的名次和记分方法的规定将比赛成绩汇编成册。
组织单项体育竞赛时,可将每日的成绩公报汇总,再加上各队最后名次、各项奖励评选结果,即为完整的成绩册。
综合性运动会的成绩册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金牌及破各级纪录统计表。
2.破纪录的项目成绩表。
3.各单项前 6 名:单项团体总分名次表;集体球类项目名次表;各单项前 6 名统计表。
4.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名单: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员;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裁判员。
5.各项目比赛成绩表。
以上内容可根据比赛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
营、连组织的小型比赛,一般不必印制成绩册。可将有关材料汇总保存,并将成绩在黑板报或墙报专栏上公布。

(二)处理善后事宜
体育竞赛的善后事宜,大体上有以下几项:
1.清理器材用具。各种竞赛器材和裁判器材,应统一收缴,该归还的归还,该保存的入库保管,以便下次竞赛使用。
2.整理竞赛资料。组织竞赛的计划、规程、方案、开闭幕词、成绩公报等各种文件资料,应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保存,以备今后参考和查阅。
3.结算经费账目。各种经费应抓紧进行结算、报销,并视情进行审计,看开支是否符合预算,是否合理,哪些经费今后举办比赛时还可以再节约,等等。
4.感谢有关单位。大会办公室要以组委会的名义,向裁判员、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支持比赛的有关单位致函或去电话,表示感谢。

(三)进行竞赛总结
竞赛总结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基本情况:即本届比赛的规模、时间、项目、地点、主办及承办单位、竞赛成绩、主要工作成绩。
主要经验:在组织工作中突出的特点和经验。
存在问题:指出在比赛中欠缺的地方和存在问题的原因。
建议:根据本届比赛的经验和教训,对下次类似的比赛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团以下单位的竞赛总结,也可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部门领导,采用召集工作人员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四)申报裁判员和运动员技术等级
团以上单位组织的竞赛,在赛后可根据有关规定为符合国家等级裁判员和国家等级运动员条件的人员,办理申报手续。
1.等级裁判员的技术标准和申报程序
二级裁判员的技术标准是:熟悉该项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能比较准确地运用,具有一定裁判工作经验;经过军区以上单位组织的正规培训,在团级单位竞赛中能担任正、副裁判长的工作。
三级裁判员的技术标准是:懂得该项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基本上能正确运用,或经过有关部门举办的裁判员训练班学习,能担任团级单位竞赛的主要裁判工作。
如果在学习和实践中具备了二、三级裁判员标准,应由本人填写申请表格,经所在单位和团体育指导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上一级业务部门至具有批准权限的军区政治工作部部宣传局,或经授权的院校等单位审批。被批准的二级和三级裁判员,应发给证书。
2.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程序
凡在体育竞赛中达到国家规定的该等级称号的技术标准,经具有相应等级称号的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并签字证明,都可以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部队运动员,一级以下运动员由军区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审批。有关院校和军级单位,经授权也可审批三级运动员。
各单位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时,应将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和经过相应裁判签字的成绩证明单,一式两份上报,在本年度内办理申请手续,超过本年度的不予审批。
凡经批准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由批准机关发给证书和证章。

(五)建立本单位体育运动纪录
为了激励部队官兵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推动部队体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战斗力,各单位应利用组织竞赛的时机,建立本单位的体育运动纪录。
凡是能够用时间、距离、高度、重量、环数、次数等计算成绩的体育项目(含大众趣味体育项目),都可设立体育运动纪录。
设立体育运动纪录,应将以下几项内容列表公布:项目、成绩、创造者、 单位、比赛名称、日期、地点。
体育运动纪录设立后,应定期公布(例如在综合性运动会前公布),以鼓励大家争创新纪录。
凡是在本单位认可的正式竞赛或参加上级举办的竞赛中,严格执行运动竞赛规则,有相应的等级裁判员执行裁判工作,运动成绩超过本单位纪录者,都可申请为本单位新纪录。
在比赛中,运动员成绩高于本单位原纪录时,应由裁判长签署意见,报大会组委会或有关业务部门审批。
体育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尽管千头万绪,十分繁杂,每个阶段的各种工作又纵横交错,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但总是有规律可循的。上述四个阶段的工作一环扣一环。最初的工作计划要着眼于指导思想中的引导作用;组织实施中要紧扣计划的层次和步骤;协调时要注意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以保证目标的实现;总结时要注重成果、经验及不足,为今后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总的要求是:责任清、任务明、运转快、指挥灵。各项工作要做到不推不拖、团结协作、细致耐心、有始有终。
由于组织体育竞赛的目的和条件不同,竞赛形式必然各不相同。因此,竞赛的组织管理方法必须考虑竞赛情况的多样性。“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体育竞赛的组织方法和原则也各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我们应当放宽眼界,在体育竞赛实践中学习组织管理方法,从具体情况出发灵活运用组织竞赛的手段,善于总结和发展创新,创造出适合本部队实际的体育竞赛管理模式。
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多彩军营”微信公众号。
多 彩 军 营
投稿邮箱 | hellopla@126.com
感觉不错请点赞,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