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赛季中超联赛,足协的裁委会规则不同以前,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给中超俱乐部上课,如果还不了解这一改变,被禁赛被罚款的就是各俱乐部自己。

一、取消俱乐部申诉权利
山东泰山首轮客场0比1不敌上海申花,其中一个争议点在,费莱尼的球是否打在崔麟手臂上构成点球?当场主裁判王哲和视频裁判马力都对此球没反应。
搁在上赛季,山东泰山俱乐部可以向足协申诉,但今年足协取消了申诉制度,一切以场上裁判判罚为准!

二、场上裁判判罚不是终极标准
中超联赛第五轮河南队迎战北京国安的比赛中,河南队外援舒尼奇对北京国安球员方昊使用了手推搡颈部的动作,被当值主裁判处以黄牌警告。没过几天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足协认定舒尼奇实施*力暴**行为,并同时作出追加处罚停赛5场、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不是被黄牌警告了吗?怎么又成了*力暴**行为而遭到追加处罚?足球人都晕了!

三、主裁判视频裁判没判不等于没犯
武汉三镇外援阿齐兹摊上了这门子事,收到停赛4场、罚款4万的追加处罚后,才知道自己对成都蓉城球员理查德的犯规,属于球场*力暴**行为。
这是在当值主裁判、视频裁判都没有表示的情况下,足协裁委员会明察秋毫做出的判罚。

其实俱乐部的上诉制度,最多是给予当值主裁判内部停赛,对受损害的俱乐部仅是个心理安慰。
但不依场上裁判的判罚,而再做出超出来的追加处罚,足协这是在同国际足联的裁判规则背道而驰吗?

就这一点,国际足联还真拿中国足协没办法,因为国际足联规定:
在处罚行业内的违纪案例时,虽然有一定的基本准则,但具体到各会员协会做出的违纪处理与处罚,国际足联不予干预。
“依《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定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各俱乐部再不了解足协裁决规则,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