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课间踢足球受伤需要赔偿吗 (校园踢球受伤谁担责)

学生在校玩耍一方受伤谁的责任,学校踢球误伤应该怎么赔偿

学生在校玩耍一方受伤谁的责任,学校踢球误伤应该怎么赔偿

放假后学生踢球受伤,

由谁承担责任?

足球运动是学校体育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提高学生的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足球运动天然所具有的对抗性、群体性特点,使得发生伤害事故难以避免,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

足球场上踢伤了人用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校园体育如何进行安全防范?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了解自发组织体育运动中受伤的法律责任问题。

学生在校玩耍一方受伤谁的责任,学校踢球误伤应该怎么赔偿

一、基本案情

学生在校玩耍一方受伤谁的责任,学校踢球误伤应该怎么赔偿

几名中学生和老师在放假休息时,自发组织踢足球活动。一位老师在接球后,正常带球往对方球门行进,一位学生从后方铲球,不慎倒地受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曾某某是滨江中学的一名学生,毕业后就读于丰二中。2017年12月20日17时左右,曾某某、石某某、秦某某、李某某、熊某某、李某某与钟某某、刘某某、孙某某、秦某某、马某某一起在滨江中学综合运动场自发踢足球锻炼身体(由曾某某、石某某、秦某某、李某某、熊某某、李某某为一组,钟某某、刘某某、孙某某、秦某某、马某某为一组)。

期间,秦某某从右侧界外发球,马某某接球后,正常带球往对方球门行径,曾某某从后方铲球,不慎倒地受伤。马某某等人将曾某某扶至体育办公室的床上休息并安排人照顾曾某某后继续踢球。

当日19时许,足球运动结束后,马某某、刘某某、李某某将曾某某送至丰都县中医院治疗。

由于对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曾某某及家长将学校和其他共同参加踢足球的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64713.64元。

二、法院裁判

学生在校玩耍一方受伤谁的责任,学校踢球误伤应该怎么赔偿

丰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足球运动作为传统体育竞技项目,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和一定的人身危险性,体育竞技项目的参与者在正常运动中致使其他参与者受伤,只要其行为具有正当性,符合体育运动规律,并无伤害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曾某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得当,遂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官说法

竞技体育运动本身所特有的敌对性和竞争性决定了在运动中必然存在身体对抗,而对抗会导致风险的发生。

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高强度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属于正常现象,损害后果除行为人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致以外,一般应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参与人自愿参加带有危险性的体育比赛,同时对其参与的项目的危险性具有充分的认识,应视为“同意甘冒风险”即“同意风险自担”。

所以行为人没有侵害受害人的故意或者严重违反比赛规则,对其引起的损害的后果就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否则在对抗性的体育运动中的参赛者将人人自危,不利于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案中,在曾某某倒地受伤后,马某某等人积极扶曾某某到休息室休息,并派人照顾曾某某,且在发现曾某某受伤严重后马某某等人立即送曾某某到丰都县中医院检查治疗,故不存在故意延误治疗的情形。

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并非危险场所反而是广大市民需求的健康运动场所,因此学校在满足教学的情况下,在课余时间向广大市民开放体育活动场地是值得提倡的。

滨江中学不是本次活动组织者,也没有证据证明踢球的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因素。

故滨江中学不存在任何过错,也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判决驳回曾某某的诉讼请求。

四、法官寄语

学生在校玩耍一方受伤谁的责任,学校踢球误伤应该怎么赔偿

人民法院的裁判具有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惩治恶意侵权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效。

本案给爱好从事体育运动的学生提了一个醒:参加体育运动时要将安全放在首位,遵守竞技体育的规则,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减少扭伤和肌肉拉伤的等损伤。

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等方式,完善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丰都法院

通讯员:周蓉

编辑:李玉婷

责编:段 敏

审核:李永生 李贤文

声明: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转载或引用丰都县融媒体中心原创作品请标明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重庆丰都。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学生在校玩耍一方受伤谁的责任,学校踢球误伤应该怎么赔偿

学生在校玩耍一方受伤谁的责任,学校踢球误伤应该怎么赔偿

学生在校玩耍一方受伤谁的责任,学校踢球误伤应该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