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是世界第一大体育运动,光芒万丈,让你我陶醉。
从事足球的事业是光荣的,为目前我国落后的足球水平贡献力量是值得尊敬的。
足球运动员贡献社会的舞台在哪里?当然是在球场上。
近期,一个我从不知晓的女足队员在舆论场上却抢了孙雯、王霜等女足明星的风光,这让我十分好奇而困惑。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也去凑热闹,毕竟一个人心里装着事,幸福快乐感总会或多或少降低,这干扰了我的生活。
认真地去看了相关报道,才知事件原委和进展。
原来是一名山东省的童姓女足运动员,她家里因为政府认为的违章构建筑物被相关部门“*力暴**拆除”了。
何谓违章构建筑物?就是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民和法人要建设构建物,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构成要件,这一过程就需要打申请,经过有权力的公权力机关逐一审批,审批过后按照要求建设,通过了验收,进行领证,就是合法构建物,属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否则,就是违章构建筑物。
对于违章构建物,政府主管部门就要行政作为,首先到现场勘查,进行认定,然后由行政执法人员发执法文书,告知当事方,并会认真耐心解释法律法规要求(普法)。
这个过程中,执法人员会告知其权利,就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否则就会在规范的执法文书规定的时间范内,若不自行拆除,那么超过这个时间,就将被强制执行。
作为一个遵纪守法合格公民,如果对该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不服,那么就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个时候,作为该级行政主管部门就会等待行政复议结果,让这个原来执法行政文书所规定的期限暂停。
如果上级在行政复议后,得出认定下级行政认定结果,那么该级行政部门将再发执法行政文书,即开始重新启动时间。
与此同时,当事人有权利对行政认定进行法律裁判。
一旦进入法律裁判阶段,那么这个行政行为就中止,等待司法裁判结果。
对于司法裁判结果,也如行政复议一样而产生不同的行政行为。
也就是说,当一个公民和法人放弃法律赋予的权利时,那么行政行为就会继续进行,而不会中止。
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若没有对认定的违章构建筑物没有自行拆除,有法律赋权的公权力机关就必须作为,否则就是不作为、履责缺位失责失职而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被*党**纪法规和法律问责,人民也不满意。
我国是法治社会,作为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作为公民和法人,必须依法维权。这没有选择余地!
由于出现了與情,为了及格回应社会关切,官方成立了调查组,进行了认真严肃调查调查,并进行了回复。
作为一名略知一二体制内工作规范的友友,我觉得对官方的积极回应态度十分满意,对回复内容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
此时此刻,我想,作为当事人,一方面可以冷静思考,另一方面可以寻求专业人士律师的帮助,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不认可!”、“十个追问”样,这是这个当事人的回应。
我看到后感到身心严重不适!
这是因为这底气何在?霸道何理?
舆论场,并不是表演舞台,而是一个事实舞台!
我有时看足球比赛,一些运动员力量大,射门不尽进了,而且球还把球网破了,让大家如痴如醉,欢呼声震耳欲聋。
但一个足球运动员,若把法治随便踢,那么法治不允许,人民群众会谴责!
你认为呢?
欢迎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