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速度马、走马、骆驼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共中**鄂托克旗委员会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鄂托克旗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鄂托克旗“鄂尔多斯飞骏”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7月26日在鄂托克旗乌兰镇全民健身广场举行。
(五)竞赛项目
1.速度马:1.40米以下组(4500米),1.40—1.48米组(4500米),1.48米以上组(4500米),速度马混合接力赛。
2.走马:1.40米以下组(1500米),1.40—1.48米组(3000米),1.48米以上组(3000米),走马混合接力赛。
3.赛骆驼:3000米、6000米
(六)参加办法
1.运动员资格按《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2.参加走马比赛的选手需身着民族服饰,头戴帽子或头饰,并对马匹进行相应装扮(带铃铛)。
3.参赛马匹、骆驼自备,报到时向大会竞赛组须递交兽医部门检疫合格证明。
4.速度马、走马分组办法:以1.40米、1.40—1.48米、1.48米以上等马匹身高为标准分组。
5.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报到时向大会竞赛组递交保险单复印件。
(七)竞赛办法
1.所有走马项目凡出现乱步(倒蹄)1次以上(含1次)均视为违规,不记成绩。
2.速度马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赛马竞赛规则》。
3.走马、骆驼执行鄂尔多斯市第二届*运民**会所执行的竞赛规则。
4.每单项报名数在8匹(峰)以下(含8匹、峰),不分组;8匹(峰)以上抽签分组,按成绩取名次。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1.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裁判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竞赛总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与报到
速度马、走马、骆驼项目运动员在比赛日现场报名。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搏克、鄂尔多斯搏克、射箭竞赛规程
鄂托克旗搏克协会
鄂托克旗射箭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7月26日在鄂托克旗全民健身广场举行。
(五)竞赛项目与规则
1.搏克成年组、中学组、小学组(男子、女子组)
①个人淘汰制。成年组采用15分钟计时赛,学生组采用9分钟计时赛。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分出胜负,加时决出成绩,如还未决出,则通过推圈决出最终成绩。
②运动员资格、录取名次及奖励按《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竞赛总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2.鄂尔多斯搏克(男子组)
①个人淘汰制。采用15分钟计时赛,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分出胜负,则要通过9分钟抱腰决出成绩,如还未决出则通过推圈决出最终成绩。
3.射箭
①反曲弓(25米)每位运动员立姿射3支箭,第一支箭脱靶,则直接取消比赛资格。环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环数相同,则按射中先后顺序环数大小取成绩,如再相同则通过加赛一支箭决出名次,比赛所需器材由竞赛组统一提供
②传统弓(30米)轮3节举行《萨仁把》,每节射5支箭,共射15支箭。参加传统弓比赛者必须穿戴民族服饰,器材可以自备。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及内蒙古体育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均按《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竞赛总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七)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八)报名与报到
搏克、鄂尔多斯搏克、射箭项目运动员在比赛日现场报名,现场抽签。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
鄂托克旗乒乓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7年7月30日在鄂托克旗民族综合职业中学餐饮楼三楼(鄂托克旗乒乓球协会)举行。
(五)竞赛项目
男、女单打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抽签单淘汰制进行。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竞赛总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办法
1.运动员于2017年7月30日上午8点在鄂托克旗职业中学餐饮楼三楼现场报名。
2.乒乓球协会负责比赛组织、编排工作。联系人:马慧源(乒乓球协会),13190833698。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门球竞赛规程
鄂托克旗老干部局
鄂托克旗老年体协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2.比赛地点:鄂托克旗西鄂尔多斯文化主题公园门球场
(五)竞赛项目
单打赛、双人赛及五人制(5-6人)团体赛
(六)参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门球竞赛规程和裁判法(2015)》,场地为20米×15米的人造草坪。
2.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取淘汰附加赛,最终决出相关名次。
3.团体赛报名队数不限,每队可报5-6人(含领队、教练),领队、教练可兼报队员。
4.团体赛比赛期间只允许教练员1人指挥,单打、双人打不允许任何人指挥,如有请教练者本场次比赛扣2分。
5.参赛队自备比赛号码布、教练及队长标识,大会提供比赛用球及其他设备。
(七)参赛要求
1.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本旗运动员或本旗常住户参加比赛。
2.参赛队员着装统一,穿平底运动鞋。
3.队员报名后不得弃权。
4.参赛队员要求身体健康,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十)报名办法
各参赛队务于2017年7月24日前报名,逾期不侯。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郭志俊,15849725188;刘文广, 13947709888。
(十一)报到时间
参赛队于2017年7月29日下午16:00报到抽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布龙湖杯”游泳竞赛规程
鄂托克旗布龙湖温泉度假区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8月5日上午8:30分
2.地点:鄂托克旗布龙湖温泉度假区室外游泳池
(五)竞赛项目
1.个人项目:
男子100米蛙泳
女子100米蛙泳
2.团体项目:
4×50米男女混合自由泳接力
(六)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为鄂托克旗户口或鄂托克旗常住户。
2.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制为:18—50周岁(1999年1月1日—1967年1月1日);
3.所有参赛运动员参加比赛属于自愿行为,请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组委会概不负责。
4.参赛单位(个人)报名时需签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免责声明。
5.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支代表队参赛。
6.团体赛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可兼运动员),运动员4名以上,其中男运动员3名、女运动员1名。
7.运动员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凭身份证参加比赛,比赛时未携带身份证的运动员,到达比赛指定时间仍未提供身份证,本局比赛按弃权论处。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个人比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比赛实行预赛、决赛依次进行,参赛运动员抽签分组进行比赛,按成绩取前6名进入决赛;
3.比赛统一从起点蹬边出发,不得跳水。
(十)参赛费用
1.本次赛事所有费用由大会承担;
2.各参赛队员装备自备,差旅、食宿费用均自行解决,如需预定住宿及餐饮以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可与布龙湖温泉度假区(13847779276)联系。
(十一)报名及报到
1.报名联系人:王浩宇,13847779276;报到地点:鄂托克旗布龙湖温泉度假区。
2.参赛队员提前2小时进入比赛场地,裁判员于提前1小时进入比赛场地。
(十二)仲裁和裁判员
1.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裁判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国象棋竞赛规程
鄂托克旗棋类协会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2.比赛地点:鄂托克旗老干部局棋牌室
(五)竞赛项目
中国象棋个人赛
(六)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本旗运动员或本旗常住户。
2.参赛运动员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凭身份证参加比赛。比赛时未携带身份证的运动员,到达比赛指定时间仍未提供身份证。本局比赛按弃权论处。
(七)竞赛办法
1.中国象棋比赛执行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比赛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循环制,比赛轮次根据报名人数决定;
3.比赛用时双方各30分钟。
按照《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竞赛总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办法
各参赛队务于2017年7月24日前报名,逾期不侯。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额日克木图 13947708836
(十一)报到时间
参赛运动员于2017年7月29日下午16:00到鄂托克旗老干部局棋牌室报到抽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五人制足球竞赛规程
鄂托克旗足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17年7月31日—8月2日
(五)比赛地点
鄂托克旗蒙古族中学足球场
(六)参加办法
1.每支参赛队伍领队、教练各一名,队员限报10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
2.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号以备资格审核。
3.在比赛中如出现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组委会将根据情况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七)运动员资格及要求
1.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加比赛。
2.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从事足球运动者。运动员一经报名即视为承诺,自行负责由于比赛而造成的任何身体或财物损失。
3.各代表队以单位组队参赛,单位无法组队可以系统组队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旗户口或在本旗工作的职工。
4.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统一着装,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准备深、浅各一套比赛服。
5.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核实运动员身份,若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八)比赛办法
参赛队6队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制,抽签决定比赛对阵顺序。比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输一场得0分。第二阶段采取交叉赛。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十一)报名与报到
1.请各代表队务必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报名表、联系方式(附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报至鄂托克旗体育局。
2.足球协会负责比赛组织、编排工作。联系人:陈继光(足球协会),15947371898;恩克(体育局):13734872681, 0477-6287311。
3.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由足球协会负责召开。
(十二)费用及其他事宜
1.各队须为参赛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本次比赛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负责抽调。
3.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2017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五人制足球赛规则
2.采取小组循环赛制: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0分;所有比赛结束按积分高低排出名次。
3.如果离场队员或替补队员未由规定换人区离场或入场,违规队员被警告并出示黄牌,并判对方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发球线上发球。
4.任何队员都必须戴护腿板;只允许穿碎钉足球鞋或帆布面球鞋。
5.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半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比赛采用4号低弹球,比赛时间40分钟,死球不停表。比赛球队上下半场各有1次1分钟暂停。比赛时间开始十分钟后,参赛队人员不够五人的,直接判定比赛结果为0:3。
6.不允许铲球,如违规将被出示黄牌。
7.发球:边线球必须将球压在边线上用脚发出,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①所有定位球必须在4秒钟内发出,否则由对方队员在违规点发球。
②守门员发球球门球要用手抛出,如超过半场,将由对方队员在中场任意一点发间接任意球;守门员发球门球时,本方队员不可以在本方禁区内接球,否则重发。
③所有定位球的发球者都不可以助跑(包括点球、边线球)
④守门员不可以用手接回传球。
⑤在活球情况下守门员可直接将球抛过半场。
8.守门员不可以有粗鲁、大力量的动作。
9.在发定位球时,防守队员必须离球5米远。
10.边线球不可以直接得分,但角球可以直接得分。
11.如双方以点球决胜负时,每方选取出3名队员罚点球,如果第一轮点球是平分,以后的点球则有首先领先一分的一方获胜。
12.被红牌罚出场的队员不得再上场,但可以2分钟后经计时员允许后另一名队员替补上场。如果被罚出队员出场2分钟内,其中一队有入球则可补充队员。
13.如参赛队小组赛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先判定队净胜球的数量,然后看胜负关系,再看总进球数,最后看点球数判定最终成绩。

编辑:刘妮妮
审核:周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