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90分(笔试)+30分(听力), 物理81分+化学54分(合卷),物理实验9分(三选一),化学实验6分(三选一),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合卷),体育50分, 地理40分、生物36+4分 ,总分740分
考查科目:艺术和信息技术教育
二、体育考试(3+2)
男生:1000米、引体向上、足球运球、 篮球运球、排球垫球、50米、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掷实心球
女生:800米、仰卧起坐、足球运球、 篮球运球、排球垫球、50米、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掷实心球
(红色必考项目,黑色自选项目,注意事项自行查阅)
三、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
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社会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
1、省级示范高中统配:2A3B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
2、享受照顾政策:1A4B及以上等级
3、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录:5C及以上等级
4、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四、享受对口分配政策具备条件
1、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
3、必须填报对口高中
4、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五、中考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藏西**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藏西**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报考师大附中和兰州一中的考生须提供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口簿降10分录取。
8.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10分录取。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