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体育场免费开放吗 (静宁体育馆建设进度)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8〕49号)要求,现将静宁县体育场2018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体育场简介

静宁县体育场位于县城中心地段,始建于1997年,占地面积45亩,在原体育场的基础上,2010年进行了改扩建,建有可容纳2万人的看台,一个标准的人造草坪足球场,400m标准塑胶田径场,一个可容纳1万人的灯光塑胶篮球场,3块人造草篮球场,一块水泥篮球场,可放置8付乒乓球台场地,5个塑胶羽毛球场,一块塑胶排球场,还有跳远区、铅球区、1000m2的健身长廊。工程总投资5200万元。上述场地均由静宁县体育中心运营,由静宁县文体广电局管理。

0933-2524211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

开放项目:

1、承接全县性文艺、体育、公益活动,满足群体性大型活动需要,包括各类文艺演出、大型体育比赛、舞蹈比赛、公益讲堂、*会集**、展览及其他大型活动。

2、提供场地及设备方便群众日常健身。

开放场地:

1、标准人造草坪足球场

2、400m标准塑胶田径场

3、可容纳1万人的灯光塑胶篮球场

4、3块人造草篮球场

5、一块水泥篮球场,

6、8付乒乓球台场地

7、5个塑胶羽毛球场

8、五人制足球场

9、塑胶排球场

10、跳远区

11、铅球区

12、1000m2的健身长廊

(二)开放时间

静宁县体育场自2010年底改建完成投入使用以来,除高考3天,中考2天外,体育场所有健身设施每天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为:

早5:00——晚9:00开放

(三)收费标准

1、标准人造草坪足球场 (免费开放)

2、400m标准塑胶田径场 (免费开放)

3、可容纳1万人的灯光塑胶篮球场 (免费开放)

4、3块人造草篮球场 (免费开放)

5、一块水泥篮球场 (免费开放)

6、8付乒乓球台场地 (免费开放)

7、5个塑胶羽毛球场 (免费开放)

8、五人制足球场 (免费开放)

9、塑胶排球场 (免费开放)

10、跳远区 (免费开放)

11、铅球区 (免费开放)

12、1000m2的健身长廊 (免费开放)

三、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

1、1月22—26日举办静宁县“迎新春”乒乓球、羽毛球象棋比赛,120多人参加。

2、2月27日举办静宁县广场舞大赛,1800余人参加。

3、4月25—28日举办静宁县第十九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2000多人参加。

4、5月1日—4日举办静宁县企业职工男子篮球比赛,800余人参加。

5、5月27—6月1日举办静宁县城区各幼儿园汇报演出。

6、8月8日举办静宁县“全民健身日”体育健美操(舞)展赛。

7、8月13—18日举办静宁县五人制足球赛。

8、9月9日—25日举办静宁县第十届全*运民**动会,项目有男女篮球、男女乒乓球、男女羽毛球、男女拔河、男子象棋。

9、12月28日举办静宁县“迎新春”越野赛。

10、10月20—23日举办三级社会指导员培训,邀请省市专家讲课,培训人员180人次。

11、9月18—25日邀请平凉市专家3人结合全*运民**动会篮球比赛培训篮球裁判员60人。

12、静宁县国家级、一级、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经常性指导培训大众人群1500人次。

13、全县各系统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经常举办,如文电系统、卫生系统、公安系统等等。

四、群众参加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接受体育培训、进行日常健身服务情况

室外体育场地

体育场核心区、灯光球场外围体育场地设施计划全年接待不低于1080000人次、月均接待不低于90000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3000人次,全年室外体育场地平均每万平米接待不低于50万人次。

五、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服务情况

截至2018年底,体育场馆将为10个运动项目俱乐部(群众体育组织)提供活动场所,会员总数达到 1800人(有关运动项目俱乐部、群众体育组织名单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附后)。

静宁县启明星综合教育俱乐部 司 浩 18893937886

静宁县成纪武术俱乐部 张存柱 13993371898

静宁县篮球运动协会 贾平定 18215386386

静宁县田径运动协会 牛宝鹏 15339330181

静宁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李彦平 18215330825

静宁县足球运动协会 王雪平 13830369000

静宁县乒乓球运动协会 柴天庆 13689331307

静宁县羽毛球运动协会 韩高旺 15249351241

静宁县广场舞协会 朱 艳 18993355805

静宁县健身气功协会 刘德存 13909337938

六、成本支出情况

2018年场馆开放成本支出预计最低为 130万元,其中水电气热能耗支出最低为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