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英歌舞打架事件官方后续 (潮汕英歌舞打架事件当事人)

这几天塔馆英歌舞队员打人的事情,网络上很火。昨天我在一个帖子那边评论,大意说在潮汕地区这属于正常——被网友看到,把我痛骂了一顿。以我在潮汕十几年经历的认识,英歌舞队员打人这种事情,在潮汕新年还真的不叫事。不信?我说给你听。

我们村每年游神,是禁止外村人进出的。各个路口都有年轻人把守。你走近了,客客气气跟你说算是好的。你要是愣往里走,马上动手,打到你跑。

潮汕英歌舞打架事件原因,潮汕英歌舞打架事件处理后续

我的一位揭阳的朋友,老家在揭阳渔湖。他的村子,每三年一次游神,算是村子里最热闹的事情。因为村子里基本上都是族亲,按照创村祖先的房头抽签轮流来办——例如,某世祖的大房头后代先办了,后面抽签由三房头来主办,依次类推,循环往替。

上面那段引用,就是他的口述。他们村祖上就留下的规矩,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这么下来的,我朋友的理解是不给外村人来村里碰村里供奉老爷的福气。毕竟,村子里的老爷会从庙里请出来,绕着村子巡一圈。

整村年轻人其实很高效就组织起来了。因为这个游老爷的民俗活动,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参与——例如,三年里生儿生女的,必须做灯笼、绘彩旗跟着队伍走。例如,三年里刚新婚的,要去抬神像……自然,不能忽略了一种角色,就是维护秩序的年轻人。

各个路口守住,就是不让你进村。路过也不行。咋样,不服咱们上。

说到这里,你说英歌舞队员打人这事,就跟足球场上球员跟场地观众互骂互殴差不多性质的事情,还算事吗?

潮汕人的智慧在于,他们知道游神会滋生*力暴**,不可避免。但是潮汕人有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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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另外一个朋友,著作潮汕历史,前阵子我在研究南澳鱼灯赛会的民俗(开发儿童非遗美育),请教他南澳岛上的一个历史典故,他给了我答案。

早在150多年前,清朝同治年前,南澳岛后宅镇(也就是今天的县城)逢正月十六游神,两个村子都同时游神,而且都必经一个地方。“前有不肖子弟,屡因迓神相遇之时,籍此生端滋事……”——这是在同治七年(1868年)刻的碑上说的,可以理解打架那是常有的事。

于是呢,那一年要游神前呢,当地乡绅撮合,决定“1869年山顶村正月十六、山边村正月十七,1870年山边村正月十六、山顶村正月正月十七,后续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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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供图,就不发全碑图了

于是,两个村子立了个碑把约定的事情定下来,这就是《立碑议定两乡神游》碑。还很严谨,里面还注明了:如果某年十六日大雨天灾什么的确不能办、非人力主观因素要待到十七,那么该村必须让原定十七的先弄、不能抢…

“化敌为友”的可爱措施也有——碑上也注明了,“谁坏规矩,就罚款请戏班演4台大戏。”

这大概就是潮汕人的打架,和搞定打架的智慧。

#潮汕英歌舞打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