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月底,终于等到了南京2023年的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南京市 2023 年度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和政策
1、 高级职称原则上执行我省现行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级职称原则上执行我市现行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具体事项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 号)规定执行。
3、 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要求,具体事项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 号)规定执行。
4、 初定职称,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
知》(宁职称办〔2021〕103 号)规定执行。
5、与往年有变化的一点就是关于继续教育的学时,这也是很多申报人关心的。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 25号令)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 每年累计 不应少于90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2022 年(含)以前的学时要求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中级每年不少于40学时,高级每年不少于72学时)。
二、申报时间
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应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本年度申报评审通知发布工作。
受理截止日期等信息具体查看各系列申报通知
有其他不清楚的申报问题,可以 私信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