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球这种事,搞大了就是荣华富贵,譬如高俅,不就靠这个做到太尉吗。
这个不谈,谈小的。
踢球踢得好,往小了说,也可以死里求生,还附赠亲人团圆意外惊喜一枚。
《聊斋志异·汪士秀》就记述了这么一个故事。
汪士秀踢球踢得好——当然,那时候叫“蹴鞠”。他为什么踢得好呢?因为他老爸就踢得好。可知踢球这种事,真心在于基因,不在于教练,什么外教不外教,等于空。

汪父四十几岁时,在钱塘江溺水,惨啊,连尸身都没找到。
八九年后,汪士秀路过洞庭湖,夜里泛舟水面。
真美啊,就像诗人写的那样:“素月分辉,明河共影,表里俱澄澈。”
忽然湖面哗哗作响,冒出五个人来,把一张大席子铺在水上,摆上美酒佳肴,其中三人,应该是主子,坐着对饮,一老一少两个站在旁边侍候。
汪士秀胆子大,也不害怕,只是觉得那个老的看着有点眼熟。
不一会五人又踢起球来。与凡间那种外面皮革里面塞满毛发的不同,他们踢的球,是透明发光的,像个月亮。
此时天上明月一轮,清辉摇曳;湖面光球一枚,上下翻飞,真是美不胜收。
汪士秀看得出了神。
忽然,忽的一声,那光球亮晶晶明晃晃的,直奔汪士秀而来,落在船上。汪士秀想也不想——不可能想啊,就是本能的反应,左脚一蹬腾空,右脚向后一摆,一记大力开球。

坏事了。
球给踢破了,只见球里的光华哗的一声迸射出来,球落入水里,咕嘟咕嘟好一阵。
那侍候的老者惊呼:这是我家传的绝技——流星拐啊!
可是那三个主子不高兴了,一挥手,上!操起家伙就扑过来了。
到近前,汪士秀一看,那老者不是我的老爸吗?老者也认出了儿子。
但是那三人不给面子,汪士秀只好拔刀迎战。好一场厮杀,汪士秀大获全胜。
父子重逢,不胜惊喜。
原来当年溺水,其他人都被鱼精吃了,他因为踢球踢得好,被鱼精看上了,吸收进钱塘江妖精足球队。后来那几个鱼精得罪了江神,就带着汪父搬到洞庭湖来,没事就浮上来踢球。
这个故事的寓意很好。古人讲,良田万顷,不如薄技随身,诚不我欺也。汪父不是球踢得好,早就葬身鱼腹;汪士秀不是球踢得好,哪会津津有味在那看半天,又哪会一记大力开球,露出家传绝技,引出父子重逢呢。
另一个教训也很深刻:踢球便踢球,不要打架。不文明嘛,而且不一定打得过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