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江西)省直机关第七届运动会足球比赛规程》的通知引发网络关注。该文件*特中**别强调,“为鼓励领导干部报名参赛,凡是领导干部一场比赛上场满15分钟的,可增加一次点球机会,且由领导干部本人主罚”。江西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回应指出,制定该规则的目的是希望领导干部亲自带头参加,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进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新黄河客户端5月8日报道)



领导干部参加体育比赛,无论是作为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比赛,还是作为学生家长、小区业主抑或其他身份参加其他比赛,都是值得鼓励的。在这些比赛中,他们、她们的身份都是参赛选手,其权益、安全需要得到与其他选手相一致的保障、保护。
给领导干部制订专门的保护性、激励性条款,其他一些地方以前也曾有过。比如,篮球比赛、足球比赛,领导进球加倍计算;又比如,领导罚球可以缩短距离;再比如,只要领导上场,裁判就无限制地吹罚哪怕属于合理范畴的拼抢。
这些条款毫无必要,因为完全破坏了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参赛选手,本可以从体育比赛中享受到的乐趣。如果领导干部并不喜欢参加某项体育运动项目,只是因为单位职工的共同选择,或者说单位有举办这类比赛的传统,他、她完全可以参加个开幕式,发个球,观个赛就可以。领导干部要自己下场去参加比赛,必定是因为对所参加的体育运动项目,比如足球、篮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排球等有相当程度的喜爱,所以日理万机之余拨冗参加。
领导参加足球比赛,满15分钟就增加一次由领导自己主罚的点球机会。这是对领导的厚爱吗?此举的目的是确保领导参加的一方获胜,或者说哪怕输球输的不那么难堪。问题是,机关也好,企业单位也好,非专业选手组成的足球队对决,往往动辄就是互轰七八个球甚至更多进球的大比分,深刻再现国足的防守精神。这种情况下,领导参加的一方多了个点球机会,对于改变比分其实意义不大,反倒会背上一个盘外招获胜的“口碑”。
话又说回来了,点球就一定会进吗?如果领导主罚的点球被扑出,怎么办,要不要把对方门将罚下,然后重罚?要是领导重罚仍然不进,打偏了,那就再缩短罚球距离?
江西省直机关此次的足球比赛,还规定不设越位,不允许铲球。这显然也是为了增强对领导的保护。一般意义上,领导工作很忙,也上了岁数,确实经不起过于激烈的拼抢。但问题是,这种比赛本就不会出现过于激烈的拼抢,大家都是不同职能部门的同事,抢太凶本就会伤害个人形象。领导一上场,大家的自我规训也会继续升级。现在明确加上不设越位、不允许铲球的规则,比赛大概除了走着踢,就不会有其他剧情了。
大家大概是看过王晶导演,梁家辉、陈奕迅等人主演的《金钱帝国》。那部电影里边就有足球比赛的场景——虽然梁家辉饰演的高级警官,有陈奕迅饰演的下属刻意喂球,梁家辉自己犯规也显得肆无顾忌,但总体上比赛还是依照完整规则进行的。这也使得梁家辉饰演的角色在进球后显得相当开心。
虽然电影只是虚构,但是道理是很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