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兴业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客运司机将脚伸出车窗外驾驶车辆,非常危险。

接报后,辖区小平山中队民警马上调取了群众举报的抓拍视频,视频中显示:一辆在省道206线道路疾驰行驶的绿色大客车,一名身着白色T恤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将脚搭在左面车窗外,一边晃悠,一边驾驶车辆,车上还载着乘客,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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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视频未拍摄有车辆车牌号信息,民警通过视频中隐约晃动的车辆侧面画面及车辆的外观,锁定了涉事客车所属运输企业为“玉林某南运输有限公司”,并快速查找到了该车车主,同时也是当事驾驶人黄某。

4月25日下午,兴业大队通知该涉事车辆所属的企业负责人,并传唤涉及危险驾驶的黄某到辖区小平山中队接受调查。
企业负责人观看了黄某危险驾驶的视频后,表示一定严肃追责处理,并以此为戒,进行企业全面整改教育。黄某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规文明驾驶,不会再出现类似行为。

对此,交警按照法律法规对黄某依法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并进一步对驾驶人黄某进行警示宣传教育,提醒他从此次违法行为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
交警提醒
广大司机朋友驾驶车辆时,在任何时间、任何路段,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而做出交通违法行为,要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保护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