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值中国男足争议事件风头刚过之际,日前,西安红旗体育场贴告示禁止在足球场踢球一事引发争议。
先正发现,大多数网友以及主流媒体观点,都是反对这种做法的。或是上纲上线,指责这种做法正是中国足球难以发展开来的根本原因,或是干脆扣上一顶“惰政”的帽子,大肆加以批判。
在我看来,这些声讨,都有一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味道。

很多人只是对着告示本身的内容发表自己看法,却没有注意到门卫说法,之所以不让人踢球,是因为不久前有人踢球伤到了小朋友。
小朋友伤的多重,门卫没有说;小朋友的家长是否主张体育场赔偿,门卫也未提及。但是我有理由相信,体育场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吓怕了”。
是的,被吓怕了,被那些动辄因小概率意外事件发起诉讼,主张自己所谓权益的家长。

众多周知,足球是一项竞技运动,比赛过程中更是充满激烈对抗,这就注定一定会存在一些意外的人身伤害。可能伤及参赛人员自身,也有可能殃及池鱼,伤到观众。
尽管已有多年不看国内比赛,但是先正自认还是一个资深球迷。读书时期,也喜欢没事时踢上几脚。仅以我亲身经历,就遇到过两三次类似情况。一次争抢头球时,有人眉骨撕裂,缝了七八针;一次有人小腿受伤,如果不是有护腿板,可能发生骨折;还有一次我大脚解围,足球直接炮弹一般,冲向了观众,幸而只是打碎了一个暖水瓶,无人受伤。

这些只是小事,在我们看来也很正常,出事只能自认倒霉,谁让自己喜欢呢。然而到了当今社会,有一些家长虽然可能道德水平下降,但是人家法律意识提高了。无论自家孩子因为踢球受伤,还是看球受伤,总是要告几个人的。
如此一来,组织参与踢球的人固然逃不掉被索赔,大概率球场方面也难逃一个连带责任。这不是我危言耸听,而是一种社会现实。很悲哀,也很荒谬,但确实存在。

因此,西安这次“足球场不让踢足球”的决定,虽然不一定合乎规则,但是在我看来合情合理。我们一方面要人家开方球场,另一方面又要给人家戴上金箍,天底下没有这个道理。
先正认为,无论成人或是孩子,只要参与足球活动或是在旁观看,那么此人或是其监护人就应当默认意外带来的伤害,后果自负。不能因为小概率意外发生而因噎废食,更不能因此疯狂攀扯他人来索赔。
如果不能做到这些,就老老实实地在足球场散散步溜溜弯看看夕阳吧,别再声讨人家足球场不让你踢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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