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U23新政以及转会调节费政策,争议之声还未消散,刚刚更换领导班子的中国足协近期又接连推出新政:一张明文为《中国足协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红头文件,一时引发了足球圈内人,特别是从事青少年培训工作的基层俱乐部和教练的高度关注。在“实施意见”中,中国足协调对于原来的国内培训补偿办法,从球员年龄、收取标准到合同签订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整。其初衷只有一个:保护青训俱乐部的利益不受损害,保护基层青少年俱乐部的积极性。
在这份《实施意见》中,其中一条引发了部分球员家长的高度关注,那就是“球员连续注册四年,球员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对其禁赛24个月。”这一条款虽然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俱乐部的利益,但同时却让球员的自主选择权降到了最低。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正是因为目前中超俱乐部在青训市场上“抢人”现象非常严重,关于青年球员的所有权纠纷层出不穷。北京国安辛辛苦苦培养多年的年轻球员陶强龙,日前被“抢”到了河北华夏幸福俱乐部,这一事件令中赫方面非常不满,在向足协申诉的同时,甚至告到了FIFA国际足联。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遏制国内年轻球员恶意竞争的情况,中国足协采取了“乱世用重典”的办法,重拳打击类似的行为。虽然有悖于球员自由转会的精神,但却也是无奈之举。
除此之外,中国足协在这一份文件中,还重点提到了以往俗称的出口转内销的转会方式,并明确表示将重点打击,如果符合相应的情况同样将被禁赛两年。事实上,最近几年国内年轻球员出口转内销甚至在海外镀金,已经是圈内公开的秘密,甚至像韦世豪、唐诗这样的球员,所有权直接属于经纪公司所掌控的海外俱乐部,严格意义上并不符合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同时他们零身价自由身出国,也大大损害了青训培训机构的利益。面对新型的市场情况,中国足协加大了惩罚和打击力度,归根结底一切目的,都是为了保护青训机构的积极性,鼓励他们更多的培养年轻球员。在国内市场目前异常混乱的情况下,这份实施意见更像是U23政策的“补充说明”,看似是处罚球员,实则是约束球员背后的经纪公司。
在保护青训机构利益的同时,中国足协在人才培养方面也有动作。昨日,中国足协青训中心授牌及青训总监聘书颁发仪式在北京举行。北京、上海、武汉、延边等15个青训中心获批为“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徐根宝、海斯特琳娜、李树斌、孙雯、肇俊哲等分别受聘为青训顾问、全国青训总监和地区青训总监。而在这一系列动作中,最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中国足协创新性地授予辽宁、深圳、四川三地“足球田径混合选材基地”。中国足协这一创新举动,将田径项目与足球项目粗暴结合在一起,再次引发了外界的吐槽。
对于成立“足球田径混合选材基地”,中国足协官方的解释是要“考虑训练观念转变对足球项目发展的重要性,为探索足球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同时混合选材基地将以8-12岁青少年儿童训练为主,兼顾足球和田径两个项目,双项能力协同发展。足协这样的动作,有业内人士指出,并不完全符合足球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但在如今的大环境下,中国足协仍然“顶住压力”积极推进类似的尝试。不知道未来在这样体系下培养出来的队员,是否会有足球和田径的跨界人才产生。
尽管有些政策被吐槽,但显然通过一系列的举动,中国足协释放的信号非常强烈,那就是要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不惜一切代价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