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中老师被指性侵男学生 (四川男老师性侵男学生案件)

一篇声讨一名中学老师在十年中对20多名男生进行不适当行为的文章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热议。据报道,这是我国第一起涉及男性教师对14周岁以上男生的大规模不当行为而触发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例。当前,涉案教师已被送交至地方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一部分“受害者”选择通过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讲述性侵后的心路历程。

四川男老师性侵学生案,四川遭男教师性侵男学生案后续

据此前报道,梁某先后就职于宜宾市第三中学、成都市石室中学北湖校区,在通话中,梁某表示自己早已离职,"(我)就是用这种方式退下来"。成都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证实,梁某的确早前已从成都市石室中学北湖校区离职,离职原因是其被毕业生举报"有些行为习惯不是特别好"。

梁某在通话中向该受害男生道歉,称"我希望得到原谅。"但该受害人表示,梁某2014年就已经向他道过歉,该男生问梁某"你还记不记得你14年给我道过歉?你当时说对不起我,伤害了我。"而该男生表示自己当时接受了梁某的道歉,以为他会改正,但是梁某并没有做出改正。

该受害男生谈到,自己因为梁某的行为受到严重伤害,"我到现在都忘不了"。梁某则表示,自己并没有做特别过分的事,称自己没处理好,"稍微过分了点点儿。"并一再追问背后是谁在策划,表示自己要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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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受害男生在个人微博平台发言得知,4月30*他日**们公开梁某性侵事件后,第二日凌晨便被要求*帖删**。"背后是梁某污蔑发帖人受境外势力蛊惑。"该男生表示,受害当事人的确有出国留学经历,但该男生表示和境外一点关系都没有,梁某纯属牵强附会。

该男生介绍到,梁某曾于教学期间获"最具风采班主任","全国优秀班主任"等多项奖,离职后梁某便开始全国巡回讲课。利用外出巡课之便,借叙旧的名义将已到各地上学的学生约出来,实施性侵行为。

石室北湖2013届受害男生M同学谈到,梁某曾到苏州参会时邀请他见面并盛情邀他留宿酒店叙旧,抵达酒店后梁某便脱去自己所有衣衫在该生面前"逛了好几圈"。随后晚上提出拼床要求,趁该男生睡熟后玩弄该男生*体下**,"头也放在我的*体下**上。"该男生表示自己当时感到羞愤不已、无地自容,之后因此事出现自闭。

2017届石室中学罗耘舟同学表示自己曾于2018年举报梁某性侵行为,但梁某在被拘留后保释。同为该校该的届H同学说,梁某以"师娘(梁某妻子)怀孕期间太久没有*行为性**为由" 让该男生为其用手解决。而一名宜宾三中2012届男生谈到,梁某曾三次试图对他进行性侵犯。

据多位受害人自述,梁某常以心理辅导、叙旧、家人生病请求帮忙照料、商量班级事务、参加讲学等为由,利用学生对老师的信任与崇拜心理,对学生实施性侵害。

一般而言,在全球范围内,我们对性侵的意识认知基本围绕着“男性对女性的侵犯”。因为在基本的*行为性**互动中,女性经常被弱化,被物化。再者,同性之间的*行为性**从未成为主流社会的常态,导致“同性性侵”被视为性侵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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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男对男性侵”,更是难以被社会接受。正如在“男学生遭男老师性侵发声”的事件中所述的“性侵羞耻”,这不仅是个别的情况。很长一段时间,包括女性受害者在内,也会有这样的心理认知。这导致在处理性侵案件时,可能会错过最佳的处理时间。

从一定的角度看,基本的“性别共识”认为同性之间不存在隐秘。但是,这种理解仍然基于“异性关系”的基础。事实上,“性的同意”的核心是“同意”,而非“性”。也就是说,作为“性的主体”,只要不是自愿的,就意味着强迫方存在侵害的行为。以这种方式理解“男老师对男学生的性侵事件”可能会更加明晰。

因此,受害学生表示,当事情发生后,他们出于对性侵的羞耻感和对法律的无知,无法做出其他选择,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实际上,这是“男性侵犯男性”的普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