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日至5日,辽宁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组)广场舞比赛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大连代表队收获颇丰。通过本次比赛,充分展现了全省广大群众多姿多彩的文化生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广场舞作为百姓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项目,首次被列入省运会群众组比赛。本次比赛设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两个项目,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8至65岁,吸引了全省多支代表队参加。我市由普兰店区文化和旅游局选派代表队参加比赛。全体队员刻苦训练,团结协作,勇于争先,斩获自选套路金牌、规定套路银牌,取得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同时,凭借着优良的竞赛作风,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通过比赛,充分展现了我市广场舞运动的良好基础,展示了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风采。

以组队参赛本届省运会为契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发展广场舞健身运动,助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