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崮:身边的那些税费,你真的了解吗?

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新的减税政策正式实施;10月20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税费制度改革再次成为社会焦点。2018年,“减税降费”可以说是政策不断、持续升温。税费制度是将社会新创造的价值在政府、企业、居民之间进行分配的重要手段。如今,我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分别占多少份额?如何让国民收入分配更加公平、高效,共享发展红利?《中国经济大讲堂》特邀重量级嘉宾刘克崮为您精彩解读。

嘉宾简介

刘克崮:身边的那些税费,你真的了解吗?

刘克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财政部税政司原司长。作为金融、财税领域的学者,他长期潜心研究财税体制改革和调节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

以下为嘉宾演讲内容

大家都知道,在国民经济的管理中,在宏观经济政策中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国民收入分配中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涉及到大家日常生产生活的税费制度。常规我们把国民收入可以理解为就是社会的增加值,一般语言表述就是GDP(国内生产总值)。

今天我要跟大家说的就是三部分,第一是中国这政府、 企业 、居民三个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上是什么格局?第二是中国税费制度改的革总思路。第三是想重点跟大家说一下,我们很关注的增值税 、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费以及房地产税。

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大格局什么样?

自1992年到2015年,23年的时间,居民部门收入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从66%降到60.9%,大概降了将近6个百分点;企业部门从18%升到了24%,上升了6个百分点;政府从15.9%下降到14.9%,大约降了1个百分点。而再分配的概念就是在初次拿了工资、获了利润、缴了普通流转税的状态下,加上政府的所得性收入、政府的转移支付、各种补助进行调节之后。

我们把这个局面与国际做一个比较,看看这三个部门的结构是什么状态。

2009年—2015年,我们的居民分配比重与国际上相比较是偏低的,企业占比是明显地上升。凡是涉及到中国税费结构,或者在评论微观企业,大家一定要牢记我们部类的总状态。像中国的企业,总税费是高了还是低了?我们要先明白我们在国际中的位次,和我们在国内上升和下降的势态。这两个背景才是我们讨论微观,说企业税费高低的总背景。离开了这个背景,我们的讨论是不能出现科学结论的。那么,在政府这个维度上,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相比,我们应该是大体适中,这个结论就是中国政府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应该是大体适中的。

对于政府部门,我认为它的份额大体是适中的,但是内部结构失衡。从内部来说,我们各级政府收入和支出划分是不合理的。地方政府大量地依赖中央的转移支付,地方支出占整个财政的支出效率、效益不够高,努力提高的空间非常大,特别是行政支出占比很大,在国际上比较占比是明显高的。那么,该如何调整?我认为对政府部门来说,应该是大体稳定、阶段性微降。政府微降的空间主要用于给居民部分提高占比。另一方面,经济低温的时候,政府应该尽可能地多降一些,节约自己的开支,用于减低处于比较困难时期的企业的税费。因为经济低谷,运转比较困难,很多企业转不动,这个时候如果还征常规税,它就受不了了。它本身的肌体还是不错的,这样做,给了它一个恢复空间。再有,这个特殊时段减的税费,那就是主要对于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转起来,社会就有就业;有了就业,社会的家庭就稳定。对于企业部门,我认为,它的总的在国民收入分配占比是比较高的,但是这二十多年它的内部结构分化很厉害,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总的来说,我认为,企业部类分配占比应该在近中期总体微降,就是要降,但是不要大,内部结构要有升有降。

那么,内部怎么有升有降呢?我认为要把企业部类分成三块。

第一块是金融。现在国际上有很多国家把金融独立出来,中国的金融应该独立出来。金融在中国现在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中不断地上升,如果把它混在一个大的企业概念里面,它会冲淡我们对企业中一部分弱者的关注,就是现在制造业、小微企业会被冲淡关注。金融的国内生产总值份额比较高,金融会把企业里面低的给“带”上来,把份额给“带”上来。

第二个是物质生产企业。我认为,不要把它大分,但是内部要分一下。我们的“三桶油”和气、电力、交通、通讯等等,这些在我们国家都是规模很大,总体的效益比较好,质量也很高的企业,就是就业的人不多,但是他们占国内生产总值份额很明显。

第三个是制造业。中国一定要在近中期,甚至远期,坚持制造业为主的方向。现在,中国的制造业已经比较大,但是近些年,比重却在迅速下降。要把它们和资源类、垄断类两块分割开,就要吸引投资回来,把制造业做大。要把大企业、大金融和小微企业、小金融分开,因为小微企业、小金融对于经济的活跃性、社会普遍就业有利,大面积就业会直接带来社会大面积稳定,小微企业、小微金融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于居民部门来说,居民的份额占比是偏低的,这是它的问题。那么内部的收入差过大了,标志是中国的基尼系数在全世界主要国家中一直是偏高的。

基尼系数是指国际上通用的、用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基尼系数介于0-1之间,基尼系数越大,则表示收入分配越不平均。

国际上把基尼系数0.4作为一个警示线,当你超过了0.4就要注意了。我认为调整的方向就是近中期,居民分配占比要持续地微升,从方向上要不断地上升。居民分配占比提上来以后,它就有增量了,有增量就用增量去弥补更多需要提升的中低收入者部分,这是增量和存量两个调整要结合。

二、我国税费制度改革的总思路是什么?

现在是说的税费制度改革的思路,就是政府的占比应该大体稳定、阶段性微降。然后,在税费结构上,应该提高税的占比,降低各种费和各种金,像机场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等,这些都应该走常规的税,然后统一地安排支出。

第二个就是调整税种。现在直接税占比小了,间接税占比的大了。直接税就是,比如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所得缴税,它就是直接的。个人所得税也是直接税。间接税是什么呢?就是你不是直接收入缴税。比如,你在买化妆品的时候就缴了增值税,还缴了消费税,里面有两道间接税,它的结构应该调。

再一个就是纵向。我们国家很大,财政收入、支出要照顾到地方的层次,同时在税费上也要注意,能不能多造一些地方性的税种,比如省一级 、市一级、县乡一级的税,他们各自收自己的税,自己打点自己的生活,不用大中央集权,照顾到孙子、重孙子,这没有必要。

我们要虚心学习国际上征管能力的经验,根基就是数据系统。美国的个税是全世界覆盖面最大,征收情况最好,质量最高,成本最低。美国个税征得好,有三*法大**宝:

第一,第三方税收信息源报告制度。我是纳税人,税务局是征税方,给钱的人是第三方。所有第三方给个人收入的时候,要把信息通知本人和税务局,所有的法律规定,不通知就违法。

第二, 税务局有了信息,政府代纳税人编报纳税申报表。比如北京西城区掌握了我的信息,各部门也通了,它就替我编一个纳税申报表,如果我不申报,它就照它编的表告诉我这月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还有其它若干项若干项,然后给你发一个通知,你可以指正这个数错了。如果税务局觉得有根据,需要调,税务局就调,调完了告诉你,按照这个征。还有意见吗?有意见,你自己报,要是不报,税务替你报、替你缴、强行扣。这就是政府可以代编表,强制执行。

第三,税警。列入刑法,你违法不缴税,就要刑罚处理,关监狱。

我作为一个老税务、税政工作人员,建议学习实施,这样才有公道,才有正义,才有公平。

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比近四成的第一大税种,它的改革不仅深刻地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宏观经济、甚至每一个消费者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从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降低增值税只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吗?增值税是怎么来的?它有怎样的特点和局限性?它和产业结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之间有怎样的关系?

三、我国税费制度改革中有哪四个重点?

1、逐步降低增值税和大众消费品的消费税负担

增值税的鼻祖是欧洲,在欧洲的发源地是法国,适合工业生产、第二产业发展。它适合产业链条长,环环可以抵扣,这样就可以把以前缴的税扣掉。如果不这样扣,比如轮胎橡胶厂出来了,轮胎厂缴一道税,到了汽车组装又缴一道税,最后的销售额是含着前面的销售额,那么这里面是多次重复上缴增值税。所以,增值税的好处就是把段落切开,各自缴自己增值的那一部分,它是适合第二产业。像第三产业,比如高科技编软件,编程员坐着,只有小办公桌和一个电脑,没有什么原材料,也没有什么大规模厂房、机器设备需要抵扣。他的收入几乎就是他劳动的收入,所以这个时候搞大的链条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这就相当于我注册一个小公司,只有我干活,那就相当于,我的公司收入也是我劳务的收入,所以这个税种结构要调。

增值税的鼻祖是法国,它现在增值税是15.7%,即便是增值税的“发明者”,它的增值税也由当初过半,现在落到了六分之一、七分之一、八分之一的水平。英国五分之一,意大利是八分之一。人家已经早早顺势下来了,因为它的三产在上,二产在下,因为它的会计水平在不断地提高。所以,这是给我们的指引,我们应该效法的、健康的、正常的。

增值税是一个非常有特点的、迎合GDP的税种,投其所好,谁要愿意干GDP,冲业绩,就上大项目,走增值税。它不利于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向着质量发展的道路前进。第二个,现在产业变了,增值税适合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在下降。第三个就是增值税没有直接从个人征,而是从企业征的,但是企业的税基、销售额、净增值,是消费者付的钱。比如你去买了化妆品,你支付的钱中,企业分出来留给它自己、去缴增值税、去缴消费税。所以,企业所缴增值税的钱是消费者出的,实际上终端纳税人就是消费者。

增值税没有累进税率也没有累退税率,它就是一个率。

假如一个人的年收入是一万元,这一万元都花了,用来买吃的、穿的,都会有17%的增值税率,有若干个点税收。一万元的17%是一千七百元,那就意味着你缴了一千七百元的税。我们把绝对额淡化,就是你缴的税是你收入的17%。

有个人年收入一百万元,那么他在现实生活中,除了买房子的这些事儿另说,他常规的花个一、二十万元就够了,那么他会是什么结果呢?他年收入一百万元,他花出去的钱,比如花出去的钱是十万元,就是说,它的税基是十万元,那么,他缴的17%就是一万七千元,也就是说,他缴的税会比挣一万的人高十倍。税基下的税率是一样的,都是17%。那收入十万元缴的税率和收入一万元缴的是一样的,但是税基和收入不一样。低收入者税基和收入是等同的,它的收入就缴了17%个税,高收入者收入一百万元,他花了十万元,他的税基是他收入的十分之一。高收入者缴的税率一样,他缴的税额比低收入者高十倍,但是他的税收负担是低收入者的十分之一,这就是增值税解决不了的事。

买衣服、买吃、买穿,除去交通,所有的衣、食、住、行,都是这一个率,没有累进。既然没有累进,是一个税率,那么,第一,大收入差是什么结果?是累退。收入越低的人,同等的税率他全花了,那么他缴的这个税占他收入的比就是17%。高收入的人一百万元收入,占他花出去的钱是17%,是公正的。他缴出的税是比穷人高十倍,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他的负担,我们这儿说的负担是什么?就是他纳税能力的负担。他的能力很高,他一百万元收入,结果他的负担是低收入人的十分之一,这个调节作用和个人所得税是反的。

个人收入分配结构最好的调节杠杆是个人所得税,所有的人都缴个人所得税。这个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的特点是非常直接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结构,低的你就征5%、2%、1%;高的你就30%、35%、40%、45%,非常方便。同样的一笔钱,不同的税率,差数倍、数十倍。所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是最直接、最明显的。这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威力。

大家都要支持个人所得税做大,才能带来社会上真正的、高效率的、大力度的税收调节。增值税如果要降,有两种模式,一种就是“小步推进”,一、两年降一个点;或者“一步到位”,你觉得现在经济有困难,那就一步到位,一步到位两个点、三个点。

2、降低企业和居民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负担

北京市的调研提供的数据显示,现在职工的“五险一金”,以职工为例,职工的收入统计上比较完整,占工资薪金的22%。这是城镇里,企业缴纳的相当于职工工薪的43%到45%,合起来企业加个人在“五险一金”上的社会保险负担,相当于工薪收入的65%,这个比重在国际上都是很高的了。

工薪对应的是社会的工薪,是全国社会平均?还是本省、本市、本单位工资发放的实况?我们的政策在这儿模糊了。所以,有很多,你们那儿有干企业的,既然模糊,就找最小的基数,实际收得比较差。结果就是持续下来,收的收不够。老龄最后的结果是什么?2011年以后,企业明显开始困难了,所以它的征缴收入增长率就下来了,但是基金支出得挺着,使这个缺口越来越大。

2016年,财政觉得不能老这么兜,得想点办法。

企业是哪儿缴费基数低缴哪儿,你得解决现在差异。现在中央已经下决心出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我们现在养老金主体是地方统筹,没有到全国,全国刚开始部分调剂。第二个就是由国税地税合并后的税务代征社保税费。这个是十九大前后中央做出的英明决定,现在这个为下一步创造条件了。你好好征收,缺口就会少了,最好做到收支平衡。

这个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建议,我的主张就是从收支平衡、增值、基础数据方面,在重要的环节建立一个健康的、正向的激励机制。要用激励机制去激励征收,要用激励机制去激励节支,然后要有一个激励机制自动平衡,要有一个激励机制去解决剩余资金的投资。再最后,一定要有一个非常坚实的充分的数据,这才有公正,才有效率,这就是总目标。以下的像征管、费基的改革和国地税合并后,尽快地上统一社保的征收,以及尽快地走全国的养老统筹。

公积金费率方面,个人占12%,单位占12%。公积金实际上没有强制,随个人意愿。据统计,在缴了公积金的人当中,有70%的缴存职工没有用过公积金*款贷**。因为公积金*款贷**是有限的,给出去以后,不足以让购房人去买房,购房人买房的主力是按揭*款贷**。所以,对低收入的人来说,既然在银行*款贷**不能获得通过,他去取公积金就没有用,这就使他迫不得已继续存着。那么,这个时候收入高的人就可以通过银行住房*款贷**的要求,获得银行*款贷**,就可以取出公积金一起合并用,自己再借点,自己积攒就够买房了。这样长期下来,二十多年形成什么结果?就是有70%的人的钱一直在那儿沉淀着。结论就是,低收入的帮了高收入的。这又是一个收入分配的调节点。

3、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个人收入分配结构

个税方面现在突出的一个问题是,个税在我们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偏低。2002年,个税占全部税收6.9%,经过了13年,2015年依然是6.9%,纹丝不动,而且我们这一段个税征收也并不是太有力度的。

我们和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比,中国个税占税收收入比5.4%,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大多都是20%以上,美国40%,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是人家的几分之一,是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平均水平五分之一,很低。为什么低?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个人所得税纳税的覆盖面窄。我们以两个阶段说。

第一个,我们2011年做了一次重大的、幅度比较大的个税调整,就是起征点由两千元涨到三千五百元。2011年改革前,当时的人口比重是八千万纳税人,占13亿人口的6%;第二个阶段,2011年改革后,我们把两千元提到了三千五百元,纳税人就占了2%,一段时期以后,收入慢慢又上来了。然后你又提升起征点,纳税人数又下去了。那么,我们现在的情况就是,个税纳税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现在起征点提高前是一点八亿,占12%到13%。通过这次调整,2018年10月1日实施,起征点提高实施以后预计纳税人落到4%,是六千万人,少了一亿两千万人。

我们看一下国际比较。俄罗斯纳税人申报单占总人口比重是33%,再往上就不用说了,都是40%多。也就是说,它的有效劳动力一般就在60%、70%,就是它的劳动人口70%、80%都缴税。

我强调一点,一个民族最持续稳定强大的根基不是经济,也不是社会、政治,是文化,一个民族能够持续强盛的根基是文化。所以,我主张把个税做大。

第一目标是提升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就是提升全体公民国*意民**识、互助情怀、和纳税责任意识,和为国为家为社会公众的义务,个税是最好的体现这一义务的税种。

第二个,调节居民收入。绝不是增加收入,是调节分配,调节居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大家都进来才好调节,直接地调,非常简单。把基尼系数的下调作为我们一个努力方向,措施第一个原则就是广覆盖、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或者强征管,这应该是方向。

再一个就是具体措施,普遍纳税,不要搞成高收入人税。普遍纳税,普遍都低。

再就是可以做专项扣除,但是要跟其它的制度相衔接。比如说养老人有养老保险怎么衔接?比如说病了有医疗保险怎么衔接?特殊困难有社会救助怎么衔接?

4、尽快推出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大家比较关注,新房地产税建立的目标是什么?

第一任务是抑制资源的浪费。我们是一个大国,但是我们土地资源非常稀缺,我们土地、水、森林,是极其稀缺。我们是贫水、贫地、贫林的国家,我们不能在土地上制定一些粗放松懈的政策,指望土地多拿钱,不能走这条路。我们不要把它当拉动经济的手段,也不要把它当收入,要保护我们的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第二个任务是调节。调节就进入到税费制度,提高直接税,房地产是直接税,房地产是财产税。这是今后应该加强的方向。中国已经到了这个阶段了。我们在大中国家里住房自有率占世界第一;第二个就是房产税的房价。房产税波动相比通货膨胀,相比其它的物价低,它的波动相对低;第三个就是房产税运作起来。房地产价值的增值会与房地产税直接相关,与公共支出直接相关。土地增了,房地产税要征了,房地产税就增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就增长了,支出就会增,就会改变它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社会生产环境改善了,反过来房地产价值又上去了。它就是一个非常好、非常区域性的、直接的一个闭环循环,非常容易造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

希望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这些认识、想法和数据能够对大家有一些用处。也欢迎更多的人加入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优化,和建设新的更有效的中国税费制度这个讨论题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