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的娱乐圈由于违法、失德乱象频出正被全网口诛笔伐,这个局面是那些人应该承担的,一点都不冤,但我们也应该更冷静深刻思考是什么样的土壤才生出如此众多的乱象?在严厉治标的同时更要顺藤摸瓜式地找到病根,从而达到标本兼治,彻底扭转这种乌烟瘴气的娱乐乱象!
当然,一种社会现象你可以从多个角度,利用多种理论去解读,我们只简单从资本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资本的错配才是造成如此局面的一个深藏的元凶。
与胡服骑射及尚武的大汉王朝一样,包括政策与资本的广义资本的着力点在哪就会对哪个方向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为什么今天我们的娱乐圈有如此众多的乱象,就是因为一段时间内其就是资本的着力点。否则哪里会有一堆堆的20几岁的年轻人就凭一首歌、一段舞、一场戏就收获了千万的粉丝与数以亿计的财富?而一个根本谈不上对艺术有什么贡献的年轻郑姓艺人仅*税偷**被罚款的数额就可以达到2.99亿元之巨,这是个神话,更是个笑话!
所以,不是我们的娱乐“明星”太优秀了,也不是我们国民太有“尚艺”精神了,而完全是背后的资本的推动。有时想想都快去同情印度的娱乐圈了,那还有些民族传统的载歌载舞,至少还有一年比“好莱坞”拍的片还要多的“宝莱坞”。我们的娱乐成果是啥?是吴亦凡演的“那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吗?很可笑!

娱乐圈算哪种经济?从经济理论上讲,是属于服务业一类的行业划分的,但我们的娱乐业似乎搞反了,分明是普通人在服务那些被资本克隆出的各种“星”。
在“星路上”,保安为他们开道,路人甲乙还要为他们让路,学生们花着父母的钱还要为让他们出道把刚买来的牛奶一箱箱倒掉!而这一切都有赖资本的强行引导所迫。这些背后的资本实在可恶!
当然资本会说,资本本身就是逐利性的,是天性。但难道因为有高额利润,资本就可以流向暴利的非法行业吗?资本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的就是社会的一般行为规范及法律底线,这是道德与法律的两条红线!而我们的娱乐资本已经开始逾越这两条红线了。
为何演艺人员的高片酬屡禁不止?为何一批批年轻人奋不顾身地投身演艺事业?因为流量明星的财富效应已经形成了一种职业暗示,而这一切产生的原因就是资本对一些模式经济及娱乐经济的错配。
据时代财经有关2020年中国私募股权及风险投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PE/VC总计有2015家投资机构投资投额达7679亿元。其中腾讯资本与红杉资本以156笔及149笔投资分列前两位。在投资领域上,以互联网服务及信息技术行业为受关注的重点,投资金额达2538亿元。

整理下会发现很多的平台娱乐公司都是资本青睐的投资对象。
中国IDG资本,代表的投资项目是:拼多多、美团点评、小马智行。IDG资本创建于美国波士顿。
红杉资本,代表投资项目是拼多多、美团点评。红杉资本于1972年在美国硅谷成立。
深创投,投资项目腾讯音乐
晨兴资本,投资项目小米、快手、丫丫
君联资本,投资项目哔哩哔哩

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是,虽然从表面看这些资本的投资方向并不是直接针对娱乐业,但从潜在的投资表现看,这些被投资的企业多属于一些互联网平台经济企业,而这些企业都无一例外地参与了影视、娱乐节目制作、文化企业等。比如阿里巴巴投资的北京乐华娱乐公司,旗下就包括了:韩庚、范丞丞、王一博等艺人;而大网红李子柒的签约公司微念品牌管理公司也得到了华映资本、辰海资本、新浪微博等公司的投资。
当初高晓松之所以投身阿里,显然也是阿里看中高在娱乐圈的影响力,也是资本圈在娱乐圈的战略布局。
而在这些投资娱乐及平台经济的投资公司中,通过直接股东或穿透式查询可看到其实有很多的都是美系资本,如果这是一种演变策略的阴谋论,那么“娱乐至死”绝对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式。不是吗?
从美国资本市场对中概公司的态度是可以佐证这一观点的,比如我们的互联网、娱乐,平台经济一类公司赴美上市非常容易成功;但涉及一些科技类公司就面临着其“国内法”的*压打**,而很多外资背景的投资资金这些年都是瞄着国内一些平台经济、互联网服务来投的,鲜有进入基础科技领域、创新科技领域的。这是一个外部投资战略对国内行业投资的不利的引导。

商业化及资本化是娱乐业的两个重要节点,现在几乎所有的大型互联网视频平台都打通了与娱乐圈的联结。甚至传统媒体也打通了与流量明星间的通道,比如某卫视每次的选秀节目都能引来重磅级的企业赞助,这些赞助推动支持的是流量明星的“饭圈”文化。这里面的哪一资本投资环节用在发展国内的基础科技,甚至高尖科技都会有相当不错的成绩,可惜的是资本就在短利的追逐下形成了错配。
资本仅在可能迅速获利的领域大行其道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过于尊重了资本的“逐利原罪”,缺少政策层面的一个规范引导过程。当娱乐从商业化演进到了过度资本化就造成了野蛮生长,恶性循环的局面。所以,治理娱乐圈乱象要治标治本就要追溯源头,那还是资本,要纠正资本在文娱领域的错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