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苟晶事件的前尘后续,起伏反转,着实让网友们患上了“精神病”,我自己就是如此,直到她说出那句“就算是我夸大其词,你又损失了什么?“,”我没请你来“,”你为谁劳动?“我本能的有了想骂粗话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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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
网上有人用“追求完美受害者”来反对一切对苟晶的指责。这显然是荒谬的!
从整个事件的调查结果看,苟晶没有实质性的损失和受害。
网友将对高考顶替的愤怒,投射到苟晶的同情上,使得她有了“光环”,而忽略了她个人的品行、手段,她对他人帮助的无情“忘恩”。
而根据调查结果,邱小慧是冒名而不是顶替,因为苟晶没过中专统招线,面对委培高价的学费,自己选择了复读,连志愿都没报。
而第二年苟晶的成绩依然没有多好,她的班主任给苟晶复读提供了伪造应届生档案的帮助,这其实是让苟晶受益,相比受害者,她从事件中的获益可能比损失更大。
我想事实如果一早就清晰,苟晶拿事情真实情况来爆料,几乎不会有人判断她是个受害者,为什么她撒谎、卖惨,愚弄了大众,大家反而认为她是受害者了呢!真正的受害者,可能是排在你成绩之后,被你占用了一个名额的人,一个被你伪造应届生档案,排名后移了的那位!
请明白:追究冒名顶替者的法律责任和批判 苟晶 撒谎,绝不冲突!

背信弃义
你是个“背信弃义”之人,捏造事实,谎话连篇,博取同情,是为“背信”;
主观为获利,煽动网友情绪,占用公共资源,比对压制了真正的弱者,在众多人为你鸣不平,靠舆论施压厘清事实之后,你过河拆桥,无视网友付出,不思感激反加嘲讽,是为“弃义”。
网上也有人支持你,说你毕竟被顶替了,客观上也导致了违法之徒被惩处,但我想说你还是该骂,你动机不纯,主观其实就是为了获利,被顶替是在你自己放弃成绩之后,并未改变你的人生轨迹,沉寂20多年,蹭上热点,立刻逐利撒谎,客观的结果并不能消减你的“居心叵测。”诚如,AB两杀人犯碰上了,A又打死了B,客观上A确实伸张了正义,但这能成为我们同情他的理由,成为他判决中从轻的考量吗?

厚颜无耻

看着你那自鸣得意的阴笑,厚颜无耻的反问,我不知怎的,我笑了
“就算是我夸大其词,你又损失了什么?”
你那不叫夸大事实,你那叫撒谎,是歪曲事实。
我告诉你我们损失了什么,我们损失了对弱者、对受害者天然的“同情心”,损失了我们最质朴的人性冲动,损失了伸张正义的底气,你破坏了公序良俗,虽然一切的一切,不是自你开始,但你的行为,无疑是在已经如履薄冰的社会道德冰层上,又使劲砸出了一个窟窿。
诚如彭宇案,老人该不该扶,让以前不是问题的问题,成了问题,你行为的道德破坏力,我想不比它差!你让以后对弱者、对不平之事,敢于发声者踌躇,让袖手旁观、冷漠看客的队伍壮大,你太可恶。
“我没请你来”
轻飘飘的一句话,多么似曾相识,记得几年前,有人掉到水里,差点淹死,见义勇为者奋不顾身去救他,结果自己牺牲了,被救之人似乎也是这种逻辑,头也不回:“我又没叫他救我”,这难道不是我们骂了几千年的忘恩负义吗?
“你为谁劳动?”
说的好像是我们给自己打了激素似的,难道遇到不平之事我们不该发声,做个冷眼看客就随了你的愿了,可能换个位置,你是绝不会关心别人的死活,但大多数人不是。我有理由相信,你网上发帖唯一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自己的现实获利,揪出高考冒名顶替违法者,不过是你获利的手段,所以你敢于撒弥天大谎,敢于精心和记者面对面演戏,敢于获利后回怼网友。
我们为自己的良知劳动、而付之行动,而你不是。
你怎么成了这样的人

说实话,看了你之前满嘴跑火车的采访,心知肚明的卖惨,我好像明白你是什么人了。开始我并不太相信你说谎,因为事情闹得太大,撒谎不难,难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撒谎,当着全国人的面撒谎,这得要多大的勇气啊,就不怕以后被揭穿吗?后来我明白了,你让我想起一种人,他们确实也是在社会摸爬滚打,接触的人多了,碰壁多了,见得多听得多了,他们自我驯化成了一类人,痴迷“成*学功**”,做事有“狼”性,目标明确,雷厉风行,执行力强,“道”理不管,讲究的是“术”,遇事“上手段”, 搞定、获利最重要。苟晶打一开始就算好了,扯谎、受关注、引流量、获利、离场,好一个精打细算、有勇有谋的演技派。
媒体的捧场

其实这件事上,媒体的责任更大,网友可以各抒己见,你专业媒体怎么也只知道蹭热度呢,你追求真相的使命呢,你的职业操守呢,没有深入调查,没有多方了解,没有质疑精神,没有新闻素养,尤其是看了凤凰网采访苟晶的视频,我哭笑不得,年轻的主持人几次感动的都快哭了,预设事实,煽情提问,小心抚慰着对面的“弱者”,一副感同身受的样子,殊不知,人家才是老手,肚子里门清,正按照自己的剧本,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演着呢,节奏拿捏的死死的。我也不明白了,凤凰那么多优秀记者主持人,闾丘露薇、雷宇、卢宇光、安东、白延琴、陈鲁豫、陈晓楠、窦文涛、胡一虎、梁茵等等,怎么偏叫个说脱口秀的来煽情,难道是做好了日后甩锅的准备。
这里让我不由得联想起,很多世界著名记者主持人,以前总觉得他们在访谈节目里,好像不相信别人一样,提问往往带着质疑,有点不近人情,现在看来,职业精神难能可贵啊。
成本
我想这件事情,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感触,咒骂苟晶的行为,不如思考为什么她会这么做,除了个人原因就没有其它因素了嘛,媒体、网民、制度我们都应该有所反思,而我想说的是,现在苟晶说谎的成本太低了,所以她敢于对着镜头,当着全国网民的面“表演”,为什么谣言转发次数达到了500次以上,是可以进行判刑的,而对着14亿人说谎却没有惩罚,她的谎话被转发了不止500次吧,造成的影响难道不大吗?对社会道德的冲击还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