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李铁被带走调查,坊间对其涉嫌违法行为存在诸多猜测,包括李铁在担任国足主教练期间的一些不当行为。刑法部分罪名是针对特殊群体,即必须具有特定身份才能构成对应的罪名。像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罪犯,必须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才行,一般的老百姓是不会触犯这两个罪名的(但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国足主教练算不算国家工作人员,这会关系到李铁最终的定罪及量刑。
国家工作人员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理解的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务员。国足主教练是中国足协聘用人员,中国足协属于社团法人是社会组织。国足主教练当然不能算做是公务员。但国家工作人员不仅仅指公务员,非公务员但受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文件(国办发〔2015〕11号)规定,中国足协的职能之一是建设管理国家足球队。因此,中国足协属于受托从事公务的机构,其聘用的国足主教练属于受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样就不难理解李铁的事儿为何是由监察机关进行调查了。
监察委调查的是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李铁在武汉俱乐部中的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监察委可以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如果李铁仅涉嫌滥用职权罪就罢了。假设其还涉嫌受贿罪,建议调查机关将行贿人一并追究刑事责任。主动行贿以谋得国家队位置,实力不济却占据主力,扰乱足球环境,助长不良风气的人,其对行业的危害性不比收受钱财的人小。对于这样的人,必须依法处罚。
期待足球圈的反腐风暴刮的狠点、彻底点。唯有此,天亮的时候才会是一片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