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 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配套措施之一,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活动而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 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 ,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可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
本次公布的无锡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
1、不得乘*交坐**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不得旅游度假;
7、不得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果您认识他们,请劝告他们还钱,如有线索,请及时联系无锡辖区各法院。 您的每一次转发,就有可能增加申请执行人拿回钱的机会,都将推动社会诚信一大步!
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列表
江阴市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10-86849613


宜兴市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10-87963110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10-81110110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10-88225858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10-83592139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10-8561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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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