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薪资帽 (工资帽制度足球)

中超联赛可能会有“工资帽”了!这是体育总局新闻发言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透露的。按照这位未具名的发言人的说法,中国的足球联赛要以打造百年俱乐部为目标,加强财务管理,把俱乐部作为独立主体看待,设置俱乐部购买球员及球员工资资金支出上限。

这跟北美体育联赛的“工资帽”,以及欧洲足球界的“财政公平制度”有类似之处,然而,这项制度在中国的前景会如何呢?

美国体育界的“工资帽”

在职业体育界,“工资帽”并不新鲜。这项制度最早起源于北美。20世纪60年代以后,电视直播为体育界带来了丰厚的收入,也引来了很多资本的觊觎。新的球队、新的联盟纷纷成立,恶性竞争导致球员薪水暴涨。

到了80年代,这种“烧钱换取市场空间”的策略迎来了挑战者。当时,职业橄榄球界占统治地位的是NFL和AFL合并后财大气粗的新NFL。这时候,一群新的投资者组建了一个叫USFL的联盟,试图与之竞争。

一开始,USFL选择的是差异化的道路:比赛时段设在春季,避开NFL的秋冬季;选择更便宜的球员,在工资上降低支出。

他们想法很好,执行起来却出了问题。量入为出的政策不利于吹大资本泡沫,并不受到投资人喜欢,因此,整个联盟最著名的老板、争议缠身的地产商唐纳德·特朗普(也就是现在的候任美国总统)带头违反规定:他招募了1982年海斯曼奖(大学橄榄球年度最佳球员)得主赫谢尔·沃克,但沃克一个人的工资就高达420万,当时USFL单支球队的工资帽上限也才180万而已。特朗普让沃克跟自己的朋友签了一份个人服务合同,没有跟球队签约,成功避开了工资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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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因为投资产出比太不合理,这个新生的USFL没过几年就垮台了。不过,他们创立的工资帽制度却被北美的体育联盟继承了下来。

目前北美体育联盟的工资帽是这么运作:整个联盟把转播费等收入统筹起来,按照一定比例平均划拨给所有球队,如果是硬工资帽,则球队支出完全不能超过这个限度,而软工资帽则允许超支,但是超支部分需要缴纳奢侈税。

工资帽的好处显而易见。首先,它防止了土豪烧钱,让球员的薪资水平和联盟营收挂钩,保障了相对的财政健康。第二,由于各个球队的薪资水平接近,所以很难出现“银河战舰”级的球队,所有的球队都可能成为强队。

但是也要注意到,北美的体育联赛之所以能成功推行工资帽制度,很重要的原因是北美联赛普遍是联盟强势,而球队偏弱势的,因为最主要的营收电视转播费握在联盟手中,而且除了联盟自身的比赛,球队没有别的比赛可以参加。

在质疑声中偃旗息鼓:欧足联的财政公平政策

而在欧洲足球界就是另一种情况了。首先,联赛林立,而且国内、国际存在很多不同的赛事,赛事的营收反馈并不是均衡的,而是跟战绩挂钩的。这就让球队自身的独立性非常强。而且在新世纪以后,欧洲的足球队一直是欧美之外的土豪的投资标的,性价比这个词,对他们来说意义不大。

2009年,欧足联的一项调查显示655家欧洲顶级联赛俱乐部在过去一年录得亏损。不过由于部分俱乐部有财团的投资支持,这部分亏损得以补偿。但是仍然有至少20%的俱乐部陷入了经济危机当中。当年9月,他们通过了欧足联财政公平政策。条款以约束俱乐部亏损金额为主,从2013-14到2014-15赛季,俱乐部在监控期间的负债不得超过4500万欧元/年。而从2015-16赛季开始,这个限额会被压缩到3000万欧元/年。不过,俱乐部场馆建设、训练设施改进等支出不会被计入负债中,规则约束主要瞄准球员转会费、工资支出这样的开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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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加、曼城、巴黎圣日耳曼和加拉塔萨雷的等欧洲俱乐部都曾栽倒在这条规则上。2014年,曼城因为在2013年财年中亏损5160万英镑(欧足联负债标准折合是3700万英镑)而被欧足联处罚。欧足联对曼城罚款6000万欧元,在2014-15赛季中转会费上限也被限制在6000万欧元,并且在欧冠联赛的注册球员数从25人被减少到21人。

不过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于当时的曼城没有造成太大影响,在2013-14赛季,曼城在欧冠联赛中只使用了注册的23人之中的21人。由于曼城本身就缺乏本土培养球员和俱乐部青训球员,他们在欧冠注册球员时本身就受到规则的限制,不会报满名额。而这个赛季,曼城通过球员买卖的平衡后还是最终支出了4900万英镑,包括2700万英镑买入伯尼和2500万买入曼加拉两笔高价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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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的电视直播合同使他们在最高级别竞争中更有优势,这就挤压了其他欧洲俱乐部的空间。”阿森纳主帅温格指出了财政公平规则的难处。2013-14赛季,英超签下了一份价值3亿英镑,为期三个赛季的转播费用合同。根据2016年的数据,在2015-16赛季降级的阿斯顿维拉,他们在英超联赛的收益分成仍然有6600多万英镑。相比之下,这个赛季拿下欧冠冠军的皇马,从欧冠获得的收益分成是8000万英镑,折合6800多万英镑,比维拉高不了多少。

虽然皇马还可以在西甲获得收益分成,但假设获得欧冠冠军的球队只是一支非重要联赛球队,他们从欧冠中分得的奖励也就比英超的降级球队多一点点。在巨大的收入差距下,如果一支小球队想要跻身欧洲前列,需要借助额外投资,而这时候财政公平规则就会成为他们的瓶颈。

2015年,欧足联认为曼城和巴黎圣日耳曼已经达到财政平衡的标准,宣布撤销对他们的限制措施。普拉蒂尼还表示会放宽财政公平政策,因为这个政策推出后,各方的意见不尽统一。

“法国媒体说,既然阿布拉莫维奇(切尔西的老板)买了这么多人,为什么法国球队不可以?”普拉蒂尼说。“但如果卡塔尔财团买下的是AC米兰,法国人会想让财政公平政策更严格,而意大利人会想让这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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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暴露出一个问题:欧足联对俱乐部的约束力并不强。“欧足联和国际足联的权力已经不如10-15年前大了,在欧足联的规则下,这总会和投资自由产生矛盾。”在普拉蒂尼宣布放宽财政公平规则标准后,温格如此评价欧足联现在的权力。欧足联对曼城和巴黎的约束只持续了一年,普拉蒂尼最终还是不得不和中东投资方作出妥协。

站在豪门和所谓“暴发户”的角度出发,对于财政公平规则的看法会完全不一样,这导致了双方意见的分歧。在偌大的欧洲足球联赛体系里,要寻找一个大家都满意的方案,实在是太困难了,毕竟面对来自中东乃至中国的庞大资金,可不是那么容易能拒绝的。

控制力与执行力:体育总局执行“工资帽”想法的障碍

目前火热的中超同样存在着亏损的现状。根据2016赛季的中超联赛商业价值报告,中超所有球队的总亏损是5.05亿元人民币。但不算上41.4亿元的投资的话,亏损总额将达到46.45亿元。从各支球队的总支出上看,江苏苏宁的支出是13.7亿人民币,而垫底的石家庄永昌只有9109万,差距达到了15倍,目前中超球队的贫富差距也如欧洲联赛一般悬殊。

恒大入主足球后取得的成功也让其他俱乐部跃跃欲试。比如中甲的天津权健,去年的总支出达到4.6亿元,在中超可以排上第八名。如果设上工资帽或者投资限制,也许天津权健会有和法国媒体一般的感叹:“既然恒大那时候花钱买了这么多人,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中国的其他小俱乐部将无法效仿恒大、上港等球队,通过投资让自己迅速变强,这样对于小俱乐部来说是不是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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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体育总局与足协的控制力未必比欧足联对欧洲球队强得到哪里去。足协毕竟已经不熟体育总局管了。根据中国体育总局在2015年8月7日发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二条:“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实现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中国足协依法独立运行。”。1月5日,体育总局属下的足管中心也正式注销,也就是说,体育总局限制球员收入的建议,还得再通过足协同意。

即使足协同意了,在现实利益面前,他们也很难落实工资帽这样的限制措施。

足协在2016年年末曾建议中超球队,把每场比赛的11人大名单中的外援人数从“4+1”(4名外援+1名亚洲外援)改为“3+1”。但这个建议由于与中超球队利益冲突,无法在下赛季立即实施。中国足协只好决定:“出于对契约和职业俱乐部的利益考虑,今年暂时不会落实‘中超每场比赛3+1’的外援报名政策,继续按‘4+1’政策执行。”减少外援名额这样的规定尚且不能立即通过,何况同样触及很多俱乐部利益的工资帽制度呢?

在中国联赛历史上,类似工资帽制度的规则曾下发过几次:

  • 1996年,中国足协曾发文规定甲A球员月薪不得超过800元人民币,这个标准也就比1995年的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5500元)高出接近一半,最终没有实现。

  • 1998年,足协再次下发限制球员工资收入的规定文件,标准大为放宽,规定球员每月工资不能超过12000元人民币,赢球奖金不能超过45万元。

  • 2003年,中国足协草拟了《中国联赛球员工资标准》,规定23岁以上球员月工资为5000-10000元人民币,外援不受限制。另外,足协还曾规定球员年薪不得超过100万元,转会费不得超过500万元。

不过在现实操作中,这些规矩都名存实亡。2003年,肖战波转会上海申花,在中国足协的定价中他的转会费为420万。但后来媒体透露,卖方开价远远高于足协核定价格,实际上申花花费了1000万元人民币才买下肖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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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阴阳转会费”,一些俱乐部也用“阴阳合同”的做法来绕过限制:一份符合规则的合同留在足协备案,一份执行合同则写有球员的真实工资,工资按执行合同的工资计算。比如刘健的“阴阳合同”案中,他在足协备案合同的年薪为80万,执行合同规定的年薪则为240万。尽管2009年中超实行自由转会制度已解除薪资限制,但“阴阳合同”做法直到刘健案才得到大量关注。这种当初纯粹为了绕过足协规定才建立的*规则潜**,后来成为了俱乐部限制球员转会的工具,“阴阳合同”的产生一定程度上也拜足协规定执行不严格所赐。

虽然此前的一系列尝试都没有真正实现,但体育总局对于工资帽的设想一直念念不忘。《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确定了中国足球的“管办分离”,但它也在第十二条中提及:“探索实行球队和球员薪金总额管理,有效防止球员身价虚高、无序竞争等问题”。这意味着即使体育总局不再管理中国足球,工资帽的构想还会继续跟进。

但从国外和中国联赛的经验看来,要把这种想法最终落实,一切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