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AC米兰战绩不佳,一直徘徊在第五到第七位,总是不能更进一步,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米兰要卖掉洛卡特利和库特罗内呢?除了水平不够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原因呢?有!那就是为了满足ffp来平衡账目。
ffp是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是由欧洲足球协会联盟(UEFA)于2010年颁布的一项针对欧足联旗下赛事参赛球队的财政法案。财政公平法案旨在规范各俱乐部的财政行为,控制俱乐部财政赤字,并对违反规定的球队予以处罚。该法案已于2013/14赛季正式生效。言外之意就是量力而行,不要大手大脚瞎花钱(参考前几年中超土豪俱乐部)。
AC米兰队是18年被罚(为什么是18年,原因是ffp只针对欧战球队,如果你不参加欧战,你可以在国内可劲地嚯嚯,但是你成绩好了进入欧战区了,就不能随便玩了),依据过去三年的财政状况为一周期,也就是14-15,15-16,16-17三个赛季。但是米兰上诉成功了,踢了欧联杯,接下来的18-19赛季,由于财政还是不过关,又被罚了,这时候米兰主动要求与欧足联和解,退出19-20赛季欧联杯比赛,争取更多的平账时间。
欧足联所认可的俱乐部合规收入,基本上就是比赛收入,电视转播收入,商业赞助。这三种在短时间内米兰战绩没有提升的情况下,不会有太大提高。(成绩好了,自然可以上涨门票;赞助商趋之若鹜;看你比赛的人多了,电视收入肯定也高)。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平账呢???卖人!卖谁呢?FFP中对于买入球员的记账方式:
无论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N期,都是将转会合同总价除以所签工作合同年限,得出的平均数就是每年计入FFP账单的买人“成本”!如果这个球员加入球队转会费高,同时又还有几年合同,那么卖出去的转会费也不会全部计入ffp。(举例就是球员A,买入时候2000万,签约五年,用了两年之后卖了3000万,不是项目上多了3000万,而是多了3000-2000/5*2=2200万)。何况那个阶段米兰战绩差,球员身价都基本在下跌,怎么能盈利呢???
那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有!!如果你卖掉的是自家青训球员,那成本更是近乎为0,基本上卖多少就能计入多少“利润”。读到这里,我想大家都明白为什么青训队员必须要卖了,水平在当时不足以打主力,同时还能平账。那只好饮鸩止渴了,所以洛卡特利,库特罗内分别在18和19年卖了1200万和1800+400万,如果不是卡拉布里亚后来爆发性表现,估计他也是被平账的下一个人选。


所以说,青训队员的压力真大啊!波贝加你可是要加油,好好留在米兰效力吧!咱们大米兰还是好好开发商业吧,提升战绩,多搞点商业收入吧,别总卖青训苗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