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修险坡

连日来,在兴一路与振一街路口附近,市政维修所组织人员对险坡进行抢修,确保汛期道路安全畅通。市政工人冒高温维修出现安全隐患的护坡墙。记者 吴琼 摄
振兴区探索文明实践“新方式”
“90后讲讲*党**章”“浅谈家国文化”“少年儿童怎样学雷锋”……7月初,振兴区委宣传部通过公众号发布了振兴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精品课线上选课的消息,并承诺按照选课票数的高低顺序*放播**。此前,振兴区委宣传部联合18个区直单位,从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课程中,围绕创新理论、生活百科、人文历史等六个方面,精心挑选出28节课程,供群众线上“点单”选课。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文明实践就延伸到哪里,线上选课只是振兴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自2018年11月开展市民业余学习行动、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来,振兴区的7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骨干基地、实践所、实践站,线上线下共开课500余节,受益群众10余万人次,实现了文明实践活动网上网下同频共振。
健康指导

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面向五龙背镇老古沟村村民进行高血压预防监测和健康指导,以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记者 宋永昆 摄
“绿水青山看辽宁”采访团抵丹
辽宁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绿水青山看辽宁”媒体采访活动走进本次活动的第三站——丹东。
当日,由人民日报、新华社、CGTN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日报、中新社、人民网等19家国内主流媒体的近30名记者组成的采访团,进驻凤城市凤山街道大梨树村。
为大力宣传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生态景观,努力提高辽宁知名度、美誉度,本次集体采访活动中,中央主流媒体、国家外宣媒体、省内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商业平台,将通过内宣和外宣联动、网上网下互动,讲好辽宁故事、传播好辽宁声音。
据悉,采访团将对凤城市大梨树村生态农业和观光旅游、凤城爱河生态风景区,宽甸天桥沟绿色经济和红色旅游、青山沟满家寨民族风情、青山湖和飞瀑涧景区、河口景区生态农业和红色旅游、虎山长城及长城文化和边境文化进行采访调研,采访行程为期2天。
养老金人均上调5% 月底前发放到账
从本月起,我市全面启动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即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本月底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今年是我省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方案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1.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企业退养人员参照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5.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二)挂钩调整
1.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有关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 符合《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500元。
4. 企业退休*转军**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案例一:李先生今年83岁,1954年参加工作(企业),工龄42年,缴费未间断。同时,李先生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基本养老金为3400元。
那么,李先生在本次调整中,每月增加的养老金数额应为:55+42+(42-15)+(3400×0.8%)+100=55+42+27+27.2+100=251.2元。按照“见分进元”原则,李先生每月养老金增加252元。
丹东公安出台“五项措施”——护航“夜经济” 做好“守夜人”
日前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促进夜经济发展,助力经济回暖,市公安局出台了“五项措施”,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感,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针对“夜经济”秩序、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先后组织属地分局、相关警种部门以及消防救援、住建、属地街道办事处、夜市管理者等,多次现场办公,制定整改措施
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
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8次学习会议,围绕习*平近**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产党共**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开展学习研讨。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张淑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在深学细悟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平近**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深刻认识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改革创新,主动履职尽责,高点站位看待机构编制工作,认真抓好政府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强化理论武装上当好示范,在真学真懂、笃信笃行上用心用力,把《条例》各项规定转化为政府系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推动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丹东落地落实落细。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
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举行。
据了解,自7月2日起,专项整治行动开始预热,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车辆实施现场检查。截至7月10日,已出动执法人员163人次,执法车辆52台次,查扣各类非法营运车辆39台。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长期从事违法行为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为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挠执法和*力暴**抗法的违法人员。同时也将对在某一区域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外观和出租汽车相似的假冒出租汽车、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运的网约车和长期运行丹东至沈阳、大连、东港、凤城、宽甸等固定线路的返程“黑车”进行打击。此外,非法营运车辆集中区域和非法营运组客揽客“窝点”也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打击重点。